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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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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6-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32 证券简称:新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4-032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基于AI、大数据的新点应用开发底座”和“‘聚通用’智慧政府大数据管理平台”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9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4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42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3,156,820.51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27,268,179.49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1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43391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基于AI、大数据的新点应用开发底座”和“‘聚通用’智慧政府大数据管理平台”。截至2024年5月31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利息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转出金额以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注2:上述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该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尾款,后续将用自有资金支付;

注3: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高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此外,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基于AI、大数据的新点应用开发底座”和“‘聚通用’智慧政府大数据管理平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9,241.6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待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完毕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88232 证券简称:新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4-034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7月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张家港市江帆路8号新点软件东区E幢2015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5日

至2024年7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参会股东顺利进行会议登记并参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提前进行会议登记。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扫描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非法人组织

股东为非法人组织的,应由该组织负责人或者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该组织的负责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4、异地股东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登记时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信函封面、传真资料首页顶端空白处、电子邮件标题应当注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资料”字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出席股东大会时应向本公司提交相关资料原件。

(二)登记时间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7月3日(上午9:00-11:00和下午14:00-17:00)。

2、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登记资料应当于2024年7月3日下午5点前送达。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凭有效证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本次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三)会议联系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江帆路8号新点软件东区E幢

联系人:戴静蕾

联系电话:0512-58188073

传真:0512-58132373

电子邮箱:djl@epoint.com.cn

邮编:215600

特此公告。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7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32 证券简称:新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4-033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

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6,248.20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并同意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约人民币25,723.24万元(含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利息收入后的剩余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行业大模型及数据要素运营平台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投资金额预计为16,248.20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金额16,248.20万元用于上述项目投资。

● 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拟将超募资金25,723.24万元(含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利息收入后的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7.74%。

●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相关风险提示:1、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2、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行业前景的判断等综合因素做出。项目实施过程中,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变化、项目管理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项目进程未达预期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9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4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42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3,156,820.51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27,268,179.49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1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43391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的规划

(一)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6,248.20万元投资建设“行业大模型及数据要素运营平台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

1、项目概况

随着大模型的快速发展,我们已进入一个全新的人工智能时代,“人工智能+”将成为各行业未来发展的新范式;而数据作为数字时代的新型生产要素,也已成为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动力,“数据要素×”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凸显出其效应。

本项目基于数据要素与人工智能相辅相成的关系,结合公司在智慧政务、智慧招采和数字建筑三大行业领域的能力优势,研究开发行业专属AI大模型及数据要素运营平台的核心技术和场景化应用产品,全面提升公司的技术竞争力和持续创新力。通过构建数据要素运营平台,实现各类数据要素的智能化治理、产品化开发和商业化应用;基于高质量的数据要素,开展行业大模型的训练和知识库构建,并通过智能体Agent实现行业大模型应用的快速落地。通过本项目,还将构建公司在AI大模型和数据要素方面的持续运营能力,以应对不断产生的多样化应用场景需求,保持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和市场领先地位,探索基于能力服务的SaaS化运营模式,支撑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增长。

2、项目实施主体: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及江苏国泰新点网络有限公司协助。

3、项目实施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

4、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最终以实际开展情况为准。

5、项目投资资金及来源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人民币16,248.20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金额16,248.20万元,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投入(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项目预估投资规模具体如下:

注: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6、项目涉及的审批、备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项目相关备案手续正在办理中。

7、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积极进行战略布局,寻求主航道业务增长机会

人工智能作为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数字化技术,不断通过与大数据的融合,带动各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国内外各大厂商在知识工程底层技术、理论研究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公司将AI大模型与知识图谱、大数据分析等技术进行深度融合,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积极布局新技术应用提高研发能力,提升客户管理运营效率,助力企业降本增效。同时,数字化转型加速推进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一段时间以来多地密集出台数据要素市场政策措施,通过完善机制促进数据共享和流通,提高数据的利用效率和价值,随着数据要素市场基础制度的逐步完善和爆发式的需求增长,行业将迎来高速发展期。

公司是政企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深耕于智慧招采、智慧政务、数字建筑领域二十余年,具有丰富的行业数据积累,结合通用大模型,构建细分领域的行业大模型;通过构建智能Agent平台、RAG管理平台、智能协同管理平台、以及基于智能应用的新CUI交互技术研究等,降低开发门槛,提升研发效率和质量;数据要素运营平台的建设,有助于政府通过数据分析和挖掘,提高数据利用价值,优化公共服务,促进社会治理和公共安全,具有广泛的社会和经济价值。本项目的建设是充分利用新一代的人工智能技术加强公司平台及产品的智能化服务能力,有利于公司应对市场需求,把握市场机遇,创造未来业务增长机会,获得更广阔的市场空间,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2)推动技术和产品的升级迭代,满足客户智能化管理需求

数字化转型是大模型、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充分应用的过程,面对不同的业务系统,不同的数据格式和使用人群,如何进行数据整合,减少系统故障、数据丢失和网络安全问题,推动内部管理的高效运行、业务流程的重构优化、以及高效协同是业务发展中面临的难点、痛点。

公司构建的行业应用大模型,将为客户提供应用底座、私有化部署的完整解决方案与客户现有数据系统对接,解决客户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面临的挑战,有效降低管理成本,如在智慧政务领域,提供基于大模型的智能助手及智能引导服务,推出问询、检索及推荐类功能,支持政务服务的实时互动;利用大模型的强大生成能力提高政务文件的编写效率,如政策文档、通知公告等,提升内部协同办公管理效率。在智慧招采领域,提供法律查询、招标文件解析、招投标文件查询等增值服务,降低客户在投标过程中的繁琐程度。在数据要素方面,公司已具备从基本数据管理、数据交易、数据应用的研发经验,及市场化运营的基础,但尚需进一步研发、运营和推广来实现商业化价值。

(3)夯实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随着信息化程度的提升,智能化应用已成为市场的必然趋势,用户对于个性化、智能化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传统的应用已经难以满足用户个性化、智能化的需求,需要更加智能、高效的解决方案来提升竞争力。以ChatGPT为首的大模型技术展示出其惊人的能力,能够较好地解决以前智能应用相关的问题。公司致力于成为行业数字化领航者,实时推动公司核心关键技术持续创新升级,保持公司产品不断优化丰富,进而稳固并持续提升公司所在行业细分领域的领先地位和核心竞争力。在现有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基础上,公司利用在过去积淀的行业知识、理解客户需求、提炼技术方案并汲取管理经验,逐步探索技术赋能升级业务形态,实现软件技术交付服务向产业链高附加值部分延伸,推进新兴技术在不同行业领域的融合及应用,进一步为各行业客户的信息化升级与数字化转型赋能。

本项目将依托公司在AI大模型、大数据领域建立的研发基础,研发面向政企智能化应用场景的解决方案及工具化服务,在公司现有业务的基础上进行了全面创新与提高,进一步加固公司核心技术护城河,为公司快速高效发展提供支撑。

8、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政策基础

伴随着全球数字经济持续推进,政策接续出台促进政企数智化转型,为产业发展带来机遇。

2022年1月,国务院发布《“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指出到2025年,数字经济迈向全面扩展期,数字化创新引领发展能力大幅提升,智能化水平明显增强,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取得显著成效;提出瞄准量子信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战略性前瞻性领域,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新型举国体制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提高数字技术基础研发能力;高效布局人工智能基础设施,提升支撑“智能+”发展的行业赋能能力。政策鼓励和支持大数据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创新应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产业快速、健康发展。2022年7月,科技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场景创新以人工智能高水平应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加速人工智能技术攻关、产品开发和产业培育,探索人工智能新模式新路径,以人工智能高水平应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数据二十条”),明确了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制度,强调进一步激活数据要素价值,构建起数据基础制度的顶层设计。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指出要夯实数字中国建设基础,到2035年,数字化发展水平进入世界前列,数字中国建设取得重大成就。2023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正式,正式成立国家数据局,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国家政策发展导向,本项目的实施具备有利的政策支持。

(2)庞大的市场需求空间为本项目实施提供市场支持

在数据资源的不断增加,各行业信息化、智能化发展不断深入的背景下,我国人工智能市场规模逐年扩大,人工智能将面向应用场景多元化、解决方案综合化的方向发展,在数字化转型的持续推进下,各行业对大模型的应用需求也将迎来增长。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其价值已被广泛认同,数据量和数据种类不断增加,各行业对数据的需求也在不断提升,促进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提高数据资源的利用效益,促进数据流通和交易,加强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等,在政策引导下各需求快速释放。随着数字化转型的深入,海量数据资源及其价值将会被持续挖掘,创造更加丰富的应用场景,为本项目实施提供有利的市场条件。

公司在智慧招采、政务、数字建筑领域具备广泛的客户基础,在智慧招采领域,公司累计承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覆盖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服务超过200多个地市、1,000多个县市区;在智慧政务领域,公司产品已被政务办、行政审批局、大数据局、政法委、发改委等多个政府部门使用,累计服务客户接近3,700家,助力构建数字化政府,提升治理效率;在数字建筑领域,为住建厅局及其下属部门、施工企业等客户提供服务。基于上述客户基础,本项目产品及服务可实现快速推广,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在市场的占有率,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坚实的市场支撑。

(3)深厚的技术积累和专业的人才团队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

公司始终保持着技术创新能力,并将其融入产品研发。通过与众多用户进行协同运营实践的总结、互动、创新和分享,不断累积了既源于企业实践、又符合市场发展趋势的协同运营理论,形成了多项核心技术,包括不见面交易支撑、大数据治理与智能分析、国产化BIM、智能设备开发与运维、应用快速开发支撑、数字孪生、人工智能及大模型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发明专利38项,获得认证的软件著作权877项。

公司研发团队在智慧政务、智慧招采、数字建筑领域有近20年的研发经验,目前拥有2,300余名研发人员。同时,公司拥有独具特色的研发模式和技术创新机制,采用平台化、协同化、集成化的软件研发模式,并导入科学高效的集成产品开发流程(IPD);公司内设有中央研究院,中央研究院研发统一的技术平台,各产品线在此之上打造产品平台,具体项目的开发团队通过技术平台和产品平台的加持可以大大缩短产品研发周期。公司还建立了完善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有效激励创新人才。

综上所述,公司深厚的技术积累和专业稳定的人才团队,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技术、人员保障。

9、项目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系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项目围绕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可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提供新的动力。

(1)项目风险分析

1)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2)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行业前景的判断等综合因素做出。项目实施过程中,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变化、项目管理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项目进程未达预期的风险。

(2)保障超募资金安全的措施

本项目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成后,公司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项存储投入的超募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将根据新建项目的实施进度,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并对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92,726.82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约人民币25,723.24万元(含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利息收入后的剩余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7.74%。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2、相关说明及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相关审议程序

2024年6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88232 证券简称:新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4-031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6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13日以邮件及其他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洲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