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实际控制人业绩承诺触发相关补偿事项暨收到部分业绩承诺差额补偿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公告编号:2024-045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实际控制人业绩承诺触发相关补偿事项暨收到部分业绩承诺差额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承诺相关事项的基本情况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斯贝尔”》)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潭爱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高视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视创投”)与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城投资”)于2020年8月30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第七条“业绩承诺”约定:“刘潭爱先生承诺高斯贝尔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人民币,若高斯贝尔未完成前述业绩承诺,刘潭爱先生应在高斯贝尔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10日内以现金方式向高斯贝尔进行补偿,补偿的金额为承诺净利润减去承诺期内当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高视创投对上述业绩承诺的差额补偿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高斯贝尔2021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2-280号),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5,157,631.77元,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刘潭爱先生应当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进行差额补偿,补偿金额为145,157,631.77元,计算公式:补偿金额=20,000,000-(-125,157,631.77)=145,157,631.77元。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高斯贝尔2022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3〕2-190号),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401,448.82元,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刘潭爱先生应当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进行差额补偿,补偿金额为35,401,448.82元,计算公式:补偿金额=30,000,000-(-5,401,448.82)=35,401,448.82元。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高斯贝尔2023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2-146号),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2,114,493.36元,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刘潭爱先生应当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进行差额补偿,补偿金额为132,114,493.36元,计算公式:补偿金额=50,000,000-(-82,114,493.36)=132,114,493.36元。
二、业绩承诺差额补偿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收到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转来的关于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刘潭爱先生[(2023)鲁0703执1783号案件]2021年业绩承诺差额执行款6,182,568.86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原实际控制人业绩承诺触发相关补偿事项暨收到部分业绩承诺差额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三、业绩承诺差额补偿的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滨城投资与刘潭爱先生签署的《股权转让尾款安排协议》及刘潭爱先生签署的《关于〈股权转让款尾款安排协议〉的告知函》,主要内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刘潭爱先生委托滨城投资将滨城投资所欠其剩余股权转让尾款34,158,680.77元以现金方式支付给高斯贝尔,完成其2022年度34,158,680.77元业绩补偿款”。
公司收到滨城投资与潍坊泰禹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签署的《付款委托书》,滨城投资委托潍坊泰禹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代其向高斯贝尔支付34,158,680.77元业绩补偿款。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潍坊泰禹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转来刘潭爱先生2022年度业绩承诺差额补偿款34,158,680.77元。
四、其他说明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刘潭爱先生履行2021年业绩承诺差额补偿款6,182,568.86元,2022年业绩承诺差额补偿款34,158,680.77元,合计40,341,249.63元。剩余尚未支付业绩补偿款金额为272,332,324.32元。公司将积极敦促刘潭爱先生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业绩补偿的履行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