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降低新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
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新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6年8月12日证监许可【2016】1810号文准予注册后募集。《新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已于2016年10月26日生效。
为更好的满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6月20日起降低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
一、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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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合同的修订
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的“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本基金基金合同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三、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基金《新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十一、基金费用”中: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 0.2%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修改为: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 0.1%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重要提示:
1、上述调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公司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修订后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或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本基金修订后的法律文件。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4年6月20日起生效。
2、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咨询相关情况。
3、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敬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0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安享多裕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6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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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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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经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应手续,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