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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4-06-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4-078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4年6月19日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洲电子”)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3条第(一)项之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3条规定,公司应当披露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公司2023年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9.3.1、9.3.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2023年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因此,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披露了《关于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鉴于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尚存在银行账户被冻结资金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种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2024年6月19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3条第(一)项之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3条规定,公司应当披露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规定,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2024年6月4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公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2024年6月18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1元。

2024年6月19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公司披露本次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2023年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9.3.1、9.3.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2023年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因此,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披露了《关于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鉴于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尚存在银行账户被冻结资金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种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

2、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相关事项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2024年6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能否获得法院受理以及是否能进入重整及预重整程序具有不确定性。公司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无异议复函以及能否获得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重整最终能否成功、能否有效改善公司的经营情况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3、2024年6月19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规定,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