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24-028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鼎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鼎策”),系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6,146.32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上海鼎策的生产经营需要,2024年6月19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920324_001),为上海鼎策向北京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整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4年5月2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因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供日常担保总额度预计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鼎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3DFH38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层
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A座2601
法定代表人:许树根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整
成立时间:2016年6月21日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开展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财产购买、租赁财产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向第三方机构转让应收账款、接受租赁保证金及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鼎策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970,228,978.58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459,871,609.58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510,357,369.00元;2023年1-12月,上海鼎策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45,795,908.61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9,929,584.37元。(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上海鼎策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891,265,106.69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366,626,794.62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524,638,312.07元;2024年1-3月,上海鼎策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8,680,839.82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4,280,943.0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上海鼎策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人: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三)债务人:上海鼎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四)保证金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
(五)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七)保证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下同)之日起三年。如果被担保债务应当分期履行,则债权人既有权在每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该期债务履行保证责任,也有权在主合同项下该期之后任何一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并有权在因该期债务逾期而依照主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宣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宣布提前到期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根据上海鼎策发展需要合理制定的,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更好地促进公司高空作业平台产品销售,增强客户粘性,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上海鼎策当前经营状况良好,无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具备良好的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目前经营管理稳健,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同意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提供日常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对外担保总额为3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58%,担保余额为106,146.32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84%;其中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8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23%,担保余额为106,146.32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84%。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