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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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3年9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0号),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81,661,891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9,999,999.18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5,529,176.74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编号为XYZH/2023BJAA8B0242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已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管理,并会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惠民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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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的下属分支机构,对外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名义签署。
注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的下属分支机构,对外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名义签署。
注 3:“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支行”为“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分支机构,对外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签署。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全部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0元,将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成专户注销手续。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惠民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的证明。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