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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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8

债券代码:128117 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8,401,200股。根据《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规定,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48,031,237股剔除已回购股份数8,401,200股后的总股本439,630,0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即(439,630,037÷10×0.65)÷448,031,237=0.0637811元/股。因此,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637811元/股。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7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4年5月7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数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48,031,237股剔除已回购股份数8,401,200股后的总股本439,630,0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8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3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6月20日至登记日:2024年6月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即(439,630,037÷10×0.65)÷448,031,237=0.0637811元/股。因此,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637811元/股。

2、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约定: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票价格除权除息之日起,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相应调整。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6.00元/股调整至15.94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2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分红

即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16.00元/股-0.0637811元/股=15.94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龙口市振兴路北首道恩经济园工业园区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王有庆、左义娜

咨询电话:0535-8866557

传真电话:0535-8831026

电子邮箱:zuo.yina@chinadawn.cn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9

债券代码:128117 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道恩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债券代码:128117

2、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27.91元/股

3、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27.84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6月28日

一、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日公开发行了3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8117,债券简称:道恩转债)并于2020年7月20日上市。根据《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2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议案》,第三期股票期权行权期为2022年12月23日至2023年12月22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结果,自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2月22日,公司A 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行权并完成过户的股数累计为39,750股。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48,031,237股剔除已回购股份数8,401,200股后的总股本439,630,0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即(439,630,037÷10×0.65)÷448,031,237=0.0637811元/股。

鉴于上述原因,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道恩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0-D+A×k)/(1+k)=[27.91-0.0637811+10.416×(39,750/447,929,778) ×100%)]/[1+(39,750/447,929,778×100%)]=27.84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28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