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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2024-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公告编号:2024-028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变,派发现金红利的总额调整为13,344,508.80元(含税)。

● 调整原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总数发生变动,致使公司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调整为66,722,544股。公司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8日、2024年5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68,000,00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998,210股,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计算预计共分配红利13,400,358.00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68,000,0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1,277,456股,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公司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为66,722,544股。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344,508.80元(含税),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