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4-035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6月20日下午在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公司办公大楼四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光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14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现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傅光明先生、傅芬芳女士、廖俊杰先生、席军先生、龚金龙先生、丁晓先生六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上述六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之日起计算。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担任公司董事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职责和义务。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现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杨翼飞女士(会计专业人士)、张晓涛先生、王松先生三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一一独立董事备案》的有关规定,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杨翼飞女士、张晓涛先生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松先生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现行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编制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现行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编制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现行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编制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以下简称“《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现行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编制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现行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编制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8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现行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编制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4年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4年修订)》。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现行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制作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规则》、《规范运作》、《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现行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编制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现行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编制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制度(2024年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制度(2024年修订)》。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现行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编制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7月9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本公司办公大楼四层会议室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傅光明,男,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傅光明是公司创始人,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福建圣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福建圣农食品有限公司董事、福建圣农发展(浦城)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圣农发展(政和)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建海圣饲料有限公司董事、浦城县圣农伊博蛋白饲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浦城县海圣饲料有限公司董事。傅光明先生,现任中国畜牧业协会副会长,中国畜牧业协会副会长暨白羽肉鸡分会执行会长,南平市政协常委,南平市工商联名誉主席,南平市慈善总会会长,曾任党的二十大代表(主席团成员),先后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企业家、全国脱贫攻坚奉献奖、全国模范退役军人、“中国慈善奖”慈善楷模、CCTV2007年度十大三农人物、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中国畜牧影响力人物、福建省突出贡献企业家、改革开放40年百名杰出民营企业家、建国70周年纪念章、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2022年度“光彩之星”、2023年福建省首届“爱心慈善楷模奖”等荣誉。
傅光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611,847股股份,通过福建圣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17,307,939股,其直接、间接合计持有公司219,919,78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243,400,295股的17.69%,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傅光明先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傅芬芳女士系父女关系,与公司其他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傅光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傅光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傅芬芳,女,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福建圣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圣农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西圣农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建圣大绿农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建日圣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建省圣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光泽县圣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福建圣农食品(浦城)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建圣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省绿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建省光泽县兴瑞液化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建圣泽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西圣泽家禽育种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圣农食品(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甘肃圣越农牧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华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平潭融圣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傅芬芳女士,现任福建省第十二届、第十三届人大代表,福建省工商联第十二届执委会副主席,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二届、第十三届执行委员,福建省青年闽商联合会监事长,福建省青年商会第七届理事会常务副会长,福建省民营企业商会常务副会长,福建省女企业家商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副会长,全联农业产业商会副会长、福建省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会长、福建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副会长。傅芬芳女士曾先后荣膺:2021中国十大经济人物新锐奖、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福建省优秀企业家、福建省劳动模范、福建青年五四奖章、福建省非公有制经济优秀建设者、第十届中华慈善奖、民建脱贫攻坚奖先进个人、中国畜牧影响力人物、“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等诸多荣誉。
傅芬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20,283,972股股份,通过福建圣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25,961,909股股份,其直接、间接合计持有公司346,245,88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243,400,295股的27.85%,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傅芬芳女士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傅光明先生系父女关系,与公司其他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傅芬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傅芬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廖俊杰,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廖俊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廖俊杰先生于2008年进入公司证券部工作,参与了公司上市筹备、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发行、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多项再融资和资产重组工作,曾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副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福建圣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福建海圣饲料有限公司董事、浦城县海圣饲料有限公司董事、江西鸥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浦城县圣农伊博蛋白饲料有限公司监事、福建圣农食品(浦城)有限公司监事、福建省绿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圣农食品(政和)有限公司监事、福建圣农食品有限公司监事。
廖俊杰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59,000股股份。廖俊杰先生与公司其他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廖俊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廖俊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席军,男,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于2003年入职公司,曾任公司品管经理、福建圣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理、生产总监,现任福建圣农食品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任江西圣农食品有限公司监事、江西圣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福建领圣商贸有限公司监事、福建南平源丰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政协抚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
席军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26,529股股份。席军先生与公司其他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席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席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龚金龙,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圣农发展(浦城)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浦城县圣农伊博蛋白饲料有限公司总经理,福建圣景油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浦城县百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资溪县圣景商贸有限公司监事。
龚金龙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龚金龙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龚金龙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6、丁晓,男,1986年出生,中国香港籍,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丁晓先生于2019年加入百胜中国,现任百胜中国首席投资官一职,兼任意百咖啡(上海)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上海明胜品智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宝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曾就职于花旗资本市场部、摩根士丹利投资银行部、瑞士银行投资银行部及阿里巴巴战略投资部。
丁晓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丁晓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丁晓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附件: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杨翼飞,女,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导师。杨翼飞女士已于2016年3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杨翼飞女士现任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研中心教师。杨翼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杨翼飞女士与公司其他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杨翼飞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杨翼飞女士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张晓涛,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导师。张晓涛已于2012年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张晓涛先生现任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中央财经大学国际投资研究中心主任、全国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会员、东莞市外资外贸领域智库专家、上市公司(酒鬼酒)独立董事。张晓涛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张晓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晓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王松,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松先生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松先生现任福建农林大学动物科学学院动物医学系副主任。王松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王松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松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4-036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6月20日下午在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公司办公大楼四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玉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4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股东代表监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经与公司主要股东协商,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张玉勋先生、魏玮女士两人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之日起计算。
经与公司工会委员会协商,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罗平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上述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组建之日起计算。
公司监事会经自查后确认,在上述监事候选人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后,不会出现下列情形:公司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张玉勋,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张玉勋先生曾就职于中国电子进出口湖南公司、百胜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兼任公司品管负责人。张玉勋先生现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000股。张玉勋先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他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张玉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玉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2、魏玮,女,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魏玮女士拥有丰富的行业管理经验,曾就职于正大集团、青岛康大集团,现任公司光泽基地总裁,并具体负责光泽基地饲料加工、父母代养殖、商品代养殖、屠宰加工等重要生产环节。魏玮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魏玮女士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他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魏玮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魏玮女士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罗平涛,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罗平涛先生拥有丰富的白羽肉鸡育种经验,是国内白羽肉鸡行业中极为重要的动物遗传育种专家,在就职于北京家禽育种有限公司期间,主要策划并参与了国内首个白羽肉鸡新品种艾维茵的育种工作。罗平涛先生也曾先后就职于正大集团、山东凤祥集团,现任福建圣泽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裁。
罗平涛先生现直接持有公司股票8,000股。罗平涛先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他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罗平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罗平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4-037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本次会议”),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4年7月9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7月9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9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9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2日(星期二)。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2日(星期二),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通知附件二。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和职工代表监事。
4、聘请的见证律师。
5、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本公司办公大楼四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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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五)特别说明:
1、上述第2项议案中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共9名,其中,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应选独立董事3名,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提案时将分开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四、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4年7月5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圣农总部办公大楼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24年7月5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之附件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圣农总部办公大楼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54100
联系人:廖俊杰、曾丽梅
联系电话:(0599)7951250
联系传真:(0599)795125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99
2.投票简称:圣农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公司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应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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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1、2、3 采用累计投票制,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议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议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7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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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1、对于《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即提案1.00),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则,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总数全部集中投给任意一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按其意愿任意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但分散投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之和不得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如有超过的,视为委托人对《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提案进行投票表决。
2、对于《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即提案2.00),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则,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总数全部集中投给任意一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按其意愿任意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但分散投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之和不得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如有超过的,视为委托人对《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提案进行投票表决。
3、对于《关于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即提案3.00),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则,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总数全部集中投给任意一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按其意愿任意分配给2位监事候选人,但分散投给2位监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之和不得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如有超过的,视为委托人对《关于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提案进行投票表决。
4、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画“√”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5、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6、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的每一页上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须在每一页加盖公章或以公章加盖骑缝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公司注册证书等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