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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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公司江阴工厂停产事项的
问询函》回复的补充公告

2024-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澄星 公告编号:临2024-033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公司江阴工厂停产事项的

问询函》回复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工厂停产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61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已于2024年5月29日对该《问询函》作出回复并进行了披露(详见公告:临2024-030),现将《问询函》相关问题回复补充公告如下:

2.关于停产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根据公告,江阴工厂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87,904.53万元,占全年的28.35%。请公司:(1)补充披露为应对江阴工厂停产,公司采取的保障生产经营的相关具体措施;(2)评估并补充披露江阴工厂停产事项可能对公司收入、利润等财务数据产生的具体影响;(3)补充披露江阴工厂停产事项是否对上市公司其他业务生产线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4)就江阴工厂停产相关进展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充分揭示风险,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公司补充回复:

(2)评估并补充披露江阴工厂停产事项可能对公司收入、利润等财务数据产生的具体影响;

停产期间,江阴工厂客户的产品均是由前期预备的库存实现交付。截至今日,江阴工厂已复工复产,公司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本次江阴工厂停产对公司收入、利润等财务数据影响较小,具体将以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中收入、利润等财务数据为准。

(3)补充披露江阴工厂停产事项是否对上市公司其他业务生产线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江阴工厂停产期间,除磷酸之外的其他业务生产主体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生产线均正常生产并稳定交付客户,截至今日,江阴工厂已复工复产。所以江阴工厂停产事项未对公司其他业务生产线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就江阴工厂停产相关进展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充分揭示风险,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经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公司已于近日收到由江苏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为(苏)WH安许证字[B00106],有效期自2024年6月15日至 2027年6月14日。公司江阴工厂现已完成磷酸产线复产的各项准备工作,已于2024年6月20日恢复生产。公司就本次江阴工厂停产相关进展事项已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充分揭示风险,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澄星 公告编号:临2024-032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阴工厂磷酸产线复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江阴工厂磷酸产线因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于2024年5月20日起临时停产检修。公司已于近日收到由江苏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详见公告:临2024-031)

公司江阴工厂现已完成磷酸产线复产的各项准备工作,已于2024年6月20日恢复生产。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澄星 公告编号:2024-034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停牌日期为2024年6月21日。

● 撤销起始日为2024年6月24日。

● 撤销后A股简称为澄星股份,股票代码仍为600078,股价日涨跌幅限制为10%。

一、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与简称:A股 股票简称由“ST澄星”变更为“澄星股份”;

2、股票代码仍为“600078”;

3、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年6月24日。

二、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对公司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全面梳理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和缺陷,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加强了对业务、财务等事项的日常管理,进一步强化规范运作管控,保障内部控制运行有效。同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47号)和《市场禁入决定书》([2022]12号)所涉及的问题公司已整改完毕。公司董事会认为2020年、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和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均已消除。苏亚金诚出具了《关于2020年度及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和《关于2021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影响消除情况的审核报告》,认为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否定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和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影响均已消除。

同时,苏亚金诚已对公司2022年度和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综上,公司认为因2021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而引起的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此外,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为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告:临2024-021)。

三、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6月21日停牌1天,于2024年6月24日起复牌并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证券简称由“ST澄星”变更为“澄星股份”;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证券代码“600078”不变。

四、其他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经营状况不会因此发生重大变化,但仍可能面临来自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变动等方面的风险。

2、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