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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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到期并续存的实施公告

2024-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4-014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到期并续存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类型。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2023年12月21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使用期限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授权期限自2023年12月21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5日披露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等相关公告。

公司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到期后,2024年6月20日,公司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舟路支行(以下简称“成都银行”)办理了结构性产品手续。

一、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情况

2023年12月21日,公司在成都银行办理了结构性存款人民币41,000万元,预期收益率为1.54%-3.10%(保底收益率-最高预期年收益率)。具体内容详见《成都燃气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到期并续存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2024年6月20日,上述结构性存款到期,存款本金为人民币41,000万元,获得利息收益为人民币642.56万元,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基本情况

2024年6月20日,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银行”)签署了《成都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投资者协议书》,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2,000万元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代码:DZ-2024327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3.发行币种:人民币

4.发行规模:42,000万元

5.挂钩标的:北京时间下午2点彭博BFIX页面交易货币对MID定盘价

6.产品收益区间: 1.54%-2.90%

7.募集期及起息日:2024年6月20日

8.到期日:2024年9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9.产品期限:92天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成都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尽管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在上述投资期间内,公司将与成都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以上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42,0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成都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开户证实书》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