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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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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89版)

2024-06-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9版)

(1)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获授且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激励对象离职前需向公司缴纳完毕已归属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2)激励对象因公司裁员等被动离职,且不存在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其已获授且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离职前需向公司缴纳完毕已归属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3)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而离职的,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激励对象离职前需向公司缴纳完毕已归属部分的个人所得税。公司有权视情节严重性要求激励对象返还因参与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

3、退休

(1)激励对象退休,但接受公司返聘请求的,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

(2)激励对象退休,若公司提出返聘请求而激励对象拒绝或者公司未提出返聘请求的,其已获授且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激励对象离职前需向公司缴纳完毕已归属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4、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

(1)激励对象因工受伤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其获授的权益按照丧失劳动能力前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办理归属,且董事会可以决定其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归属条件。激励对象离职前需要向公司支付完毕已归属部分权益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并应在其后每次归属时先行支付当期将归属的权益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2)激励对象非因工受伤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其已获授且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激励对象离职前需向公司缴纳完毕已归属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5、身故

(1)激励对象因工而身故的,其已获授的权益将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并按照激励对象身故前本计划规定的程序办理归属,董事会可以决定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归属条件,继承人在继承前需向公司支付已归属部分权益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并应在其后每次归属时先行支付当期归属的权益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2)激励对象非因工而身故的,其已获授且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6、本激励计划未规定的其他情况由公司董事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式。

十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二)《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四)《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五)《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49 证券简称:炬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贸易融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保函、信用证、固定资产贷款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银行最终核定为准。前述授信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全权办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49 证券简称:炬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合肥炬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炬芯”)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01号),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构”)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2.98元,共计募集资金131,089.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9,042.0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22,046.9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于2021年11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60.3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9,486.6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124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合肥炬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提供借款的基本情况

鉴于合肥炬芯为募投项目“智能蓝牙音频芯片升级及产业化项目”、“面向穿戴和IoT领域的超低功耗MCU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的实施主体之一,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3,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合肥炬芯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相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资金使用需求分批次拨付前述借款,合肥炬芯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到期后续借或提前偿还。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借款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借款合同等文件,并根据该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资金使用需求,决定一次或分期拨付相关资金;授权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和后续管理工作。

(二)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合肥炬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9,200.00万元

注册地:合肥市新站区铜陵北路与北二环交口万国大厦办110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N4LYE11

法定代表人:刘凤美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炬芯科技持股100%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通信系统产品、计算机周边系统产品、消费性电子系统产品、计算机多媒体系统产品及自动化机电整合系统产品的研发、设计、测试、销售及技术服务;上述产品的软件材料、电路模块、零件及周边产品的设计、测试、销售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本次提供借款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次无息借款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签署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49 证券简称:炬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6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履行临时董事会通知程序,会议由董事长周正宇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一致达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办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于2024年7月8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5、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贸易融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保函、信用证、固定资产贷款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银行最终核定为准。前述授信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3,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合肥炬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智能蓝牙音频芯片升级及产业化项目”、“面向穿戴和IoT领域的超低功耗MCU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募投项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借款手续办理以及后续的管理工作。本次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相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本次借款到期后可续借,亦可提前偿还。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资金使用需求分批次拨付前述借款。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投融资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49 证券简称:炬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6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6月21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履行临时监事会通知程序,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琛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充分审议,一致同意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因此,监事会同意该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对公示情况的说明。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特此公告。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