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72 900943 证券简称:开开实业 开开B股 公告编号:2024-035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已于2024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股东大会的通知》。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提供便利,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2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常德路940号,静安区工人文化宫综合楼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8日
至2024年6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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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9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8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0-2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2024年3月30日、2024年5月21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于2024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第9-21项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6-8项、第10-21项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0-20项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静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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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24年6月26日(星期三)9:30~16:00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近江苏路口)
3、联系电话:86-21-62712002
传 真:86-21-62712002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昌平路678号
联 系 人: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一切费用自理。
2、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发礼品(包括车费)。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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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272 股票简称:开开实业 编号:2024一036
900943 开开B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100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3月28日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授权公司总经理室在2024年4月至2025年4月期间,阶段性的继续利用短期闲置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资金额度的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投资额度。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着审慎投资的原则拟投资的品种包括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以及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总体投资风险小,处于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范围之内。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并且投资产品的收益类型可能为保本浮动收益或浮动收益类型,不排除投资产品实际收益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影响可能低于预期的风险。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根据流动资产状况,为合理运用公司自有资金,在评估资金安全、保障资金流动性、提高资金收益率的基础上,在确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委托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转,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二)委托理财投资金额
本次委托理财投资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三)委托理财资金来源
本次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短期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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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1、产品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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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方向
本次购买的兴业银行理财产品为人民币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产品收益分为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两部分,其中浮动收益与观察标的波动变化情况挂钩,观察标的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基准价。
3、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166)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国内商业银行,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委托理财的审议程序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授权公司总经理室在2024年4月至2025年4月期间,阶段性的继续利用短期闲置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资金额度的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投资额度。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24年3月30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三、委托理财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的品种包括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以及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总体投资风险小,处于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范围之内。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并且投资产品的收益类型可能为保本浮动收益或浮动收益类型,不排除投资产品实际收益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影响可能低于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后续进展。
(二)风险防控措施
公司为控制拟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风险,将严格筛选金融机构的资质,原则上将选择金融行业排名居前的大型金融机构,优先选择国有控股或在主板上市的大型金融机构。
1.公司总经理室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计划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跟踪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各期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5,815.42万元,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为4,000万元,占2023年末货币资金的25.29%。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前提下,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二)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