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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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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6-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21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公告编号:2024-051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7月9日 14点

召开地点:上海天诚大酒店8楼第二会议室(上海市徐家汇路585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9日

至2024年7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项《关于修订〈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6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已于2024年6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第1项《关于修订〈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股东登记时间:2024年7月4日(周四)

上午9时一11时30分

下午13时30分一16时00分

2.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江苏路、镇宁路中间)

3.登记手续:凡符合参会资格的股东请持个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证明前来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未能在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以及上海市以外的股东,可在填妥《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样式附后)之后,在会议登记截止日前同相关证明复印件一并传真或邮寄(以收到方邮戳为准)至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并请各位股东不要前往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5.请各位股东务必准确、清晰填写《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所有信息,以便公司登记及联系、邮寄资料。

6.在现场登记时间段内,A股个人自有账户持股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自助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根据监管部门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文静、范晶云

联系电话:021-23108718 传真:021-23108717

通讯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268号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00010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7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4-050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变更公司住所,现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如下修改: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1.修订内容

将住所由“上海市中山南路268号”变更为“上海市高科西路1号”,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2.修订对比表

上述《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修订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4-049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上海重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力”、“公司”)拟按持股比例向上海重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燃能科”)现金增资5750万元。重燃能科为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的子公司中国联合重型燃气轮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燃”)共同投资的合资公司。

● 关联人回避事宜: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已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临港新片区在体制机制、产业布局、人才引进、区位环境等方面具有综合优势,合资建设临港新片区科创基地,有利于上海电力把握临港新片区发展机遇,有利于公司推进新能源和综合智慧能源开发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推进项目建设,保障项目建设资金要求,公司拟按持股比例,向与中国重燃共同投资的合资公司重燃能科现金增资575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鉴于重燃能科的共同投资方中国重燃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中国联合重型燃气轮机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12000万元

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燃气轮机相关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燃气轮机的设计、研发;试验验证考核;燃气轮机试验电站管理、运行、维护;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4.财务情况:截至2023年底,中国重燃总资产132.74亿元,净资产30.81亿元。

5.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公司与中国重燃成立合资公司重燃能科,双方分别持有重燃能科50%的股权。重燃能科承担建设临港新片区科创总部基地项目,目前该项目已进入关键建设期,为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与中国重燃拟按持股比例向重燃能科现金增资5750万元。

双方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3年底,重燃能科总资产2.86亿元,净资产1.40亿元,项目处于基建期。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临港新片区在体制机制、产业布局、人才引进、区位环境等方面具有综合优势,合资建设临港新片区科创基地,有利于上海电力把握临港新片区发展机遇,有利于公司推进新能源和综合智慧能源开发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一致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为保证董事会形成决议的合法性,公司 6 名关联方董事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由其他 6 名非关联方董事进行表决,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备查文件

1.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2024-048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4年6月14日以电子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6月20日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董事12名,亲自出席董事11名,徐骥董事委托林华董事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华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及决议情况

(一)同意关于公司罗马尼亚Prime光伏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子公司上海电力能源发展(香港)有限公司或其在罗马尼亚设立的子公司,以不高于955.65万欧元的股权对价收购罗马尼亚Prime 12.9万千瓦光伏项目标的公司75%股权;以动态含税总投资不超过10146万欧元实施项目开发建设,上海电力后续投入资本金不超过2663.33万欧元。

(二)同意关于国家电投江苏如东H4、H7项目概算调整的议案。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江苏如东H4海上风电场项目投资概算由71.57亿元调整至77.88亿元;H7海上风电场项目投资概算由76.83亿元调整至84.42亿元。

(三)同意关于公司向上海重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名关联董事:林华、刘洪亮、粟刚、黄国芳、杨敬飚、徐骥回避表决。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上海重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同意关于修订《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五)同意关于修订《内部控制管理规定》的议案。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同意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决议

4.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