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2024-06-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85 证券简称:苏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转债代码:113640 转债简称:苏利转债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前次评级结果:“苏利转债”信用等级为“AA-”;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 本次评级结果:“苏利转债”信用等级为“AA-”;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世纪”)对本公司2022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苏利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公司前次评级结果:“苏利转债”信用等级为“AA-”;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级机构为上海新世纪,评级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

上海新世纪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4年6月21日出具了《2022年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定期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苏利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

详情请参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2022年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85 证券简称:苏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转债代码:113640 转债简称:苏利转债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19.16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19.11元/股

● “苏利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4年7月1日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928号文核准,于2022年2月16日公开发行了9,572,11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57,211,000.00元,期限为6年,并于2022年3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苏利转债”,债券代码“113640”。本次发行的“苏利转债”自2022年8月22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0.11 元/股。后续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苏利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8日起调整为19.7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苏利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30日起调整为19.1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一、本次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2024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0,002,070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0.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9,000,103.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情况,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根据《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交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综上,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需对“苏利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苏利转债”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代入公示计算:P1=19.16-0.05=19.11元/股。

综上,“苏利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19.16元/股调整为19.1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1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开始生效。“苏利转债”自2024年6月21日停止转股,2024年7月1日起恢复转股,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85 证券简称:苏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转债代码:113640 转债简称:苏利转债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5元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4年5月22日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3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80,002,07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000,103.50元。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情况,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发放对象

缪金凤、江苏沽盛投资有限公司、汪焕兴、汪静莉、汪静娇、汪静娟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股票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本次分红派息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待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的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税前人民币 0.05 元。

(3)对于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本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45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45元。对于沪股通股东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和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率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5)对于QFII、RQFII以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税前人民币0.05元,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相关事项的咨询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办

联系电话:0510-86636229

特此公告。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