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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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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2024-06-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东时 公告编号:临2024-103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6月25日收盘价为0.99元/股,首次低于人民币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及第9.1.17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若公司股票触及上述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在1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做出终止上市决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敬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在上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7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其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应当终止上市。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终止上市事宜,参照股票终止上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股票2024年6月25日收盘价为0.99元/股,首次低于人民币1元。如若自该日起,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的情形,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东时转债”将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上交所终止上市。

二、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停牌安排及终止上市决定的相关规定

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自该情形出现的次一交易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7条的规定,上交所将自公司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日后15个交易日内,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若公司股票触及上述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7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其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应当终止上市。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终止上市事宜,参照股票终止上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交易类强制退市的第一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四、其他事项

1、因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30日停牌1天,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并于2024年6月15日就《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进行了回复,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93)。

2、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徐雄先生家属的通知,徐雄先生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批准逮捕。公司已针对相关事项做了妥善安排,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及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加强经营管理,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3024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12月12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调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99)。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4、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时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雄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9,86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因公司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数据为截至2024年6月24日)720,766,347股的26.3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雄先生持有公司49,728,000股已全部被司法标记、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占其持股数量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6.90%(不含轮候冻结数量);东方时尚投资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83,650,000股已全部被司法标记、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其通过信用账户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持有56,491,600股未被司法标记或司法冻结),占其持股数量的59.69%(不含轮候冻结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1.61%。

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