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
公告编号:2024-32债券代码:133040、149987 债券简称:21康佳03、22康佳01
133306、133333 22康佳03、22康佳05
133759、133782 24康佳01、24康佳02
133783 24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209,425.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9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413,858.61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3%。针对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融资提供的担保,本公司实际提供的反担保金额为500,00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9%。除上述反担保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3,351.52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满足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康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电子科技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简称“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供应链融资额度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及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给予电子科技公司的8,500万元融资额度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被担保人为电子科技公司,债权人为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及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及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深圳康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电子科技公司提供金额为10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
(二)为满足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康佳同创电器有限公司(简称“安徽同创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简称“中国银行滁州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中国银行滁州分行与安徽同创公司签订的《授信额度协议》项下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期限为《授信额度协议》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本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及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安徽康佳同创电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安徽同创公司提供金额为5.5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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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深圳康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月16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林洪藩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新产品、应用软件系统、音视频集成系统、智慧家居系统、平安城市系统、智慧城市系统、高新技术及相关设备的研究开发、销售,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咨询服务以及运行维护服务;从事电视机、广播电视接收设备、显示器件、幻灯及投影设备、数字音视频广播系统及产品、视听器材、新型电子元器件等电子信息产品的技术开发;从事家用电器及其零配件的批发零售;从事净水设备、水处理装置及配件的研发、销售;经营电子商务;从事广告业务;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投资咨询;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凭备案经营)、日用口罩(非医用)。(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仓储服务;经营电信业务;人力资源服务;从事家用电器及其零配件的生产。消毒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产权及控制关系:电子科技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电子科技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和2024年1-5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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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安徽康佳同创电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7月28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花园东路789号
法定代表人:张中俊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日用电器修理;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模具制造;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模具销售;五金产品研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企业管理;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广告制作;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安徽同创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安徽同创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和2024年1-5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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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同创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电子科技公司与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及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
1、合同双方:本公司(保证人)、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及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本公司为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及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给予电子科技公司的8,500万元融资额度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
(二)安徽同创公司与中国银行滁州分行
1、合同双方:本公司(保证人)、中国银行滁州分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担保范围是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安徽同创公司违约而给中国银行滁州分行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期限为《授信额度协议》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5、合同生效: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提高本公司资金流动性,同时为了满足电子科技公司、安徽同创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上述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本公司决定为上述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
本公司董事局认为,电子科技公司、安徽同创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对上述公司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对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的利益。
电子科技公司、安徽同创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公司为电子科技公司、安徽同创公司提供担保事宜,无需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209,425.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9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413,858.61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3%。针对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融资提供的担保,本公司实际提供的反担保金额为500,00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9%。除上述反担保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3,351.52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
六、备查文件目录
《保证合同》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