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
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
第八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ST长康 公告编号:2024-061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
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
第八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4年6月2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16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修订)》第9.2.1条规定,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修订)》第9.1.15条的规定,若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公司股票将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4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公司应当披露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1条、第9.1.15条相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20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截至2024年6月2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已连续16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3条、第9.2.4条相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在先者为准)。
2024年6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2024年6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2024年6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2024年6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2024年6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2024年6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2024年6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本公告为公司股票连续16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可能触发交易类面值退市的第八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鉴于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公司2023年度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8.1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余额为348,541.48万元,公司下属子公司为控股股东违规担保余额为5亿元。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九章第四节,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348,541.48万元被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为完成整改,公司须清收全部被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占用的资金。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退市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9.4.4第六项规定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后,应当至少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和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公司股票交易被本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控股股东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96.83%,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5、因公司及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已对公司及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立案。立案调查期间,公司与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ST长康 公告编号:2024-062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进展情况暨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鉴于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公司2023年度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8.1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8.4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8.1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披露资金占用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担保的解决进展情况,直至相应情形消除。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九章第四节,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348,541.48万元被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余额为348,541.48万元。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退市风险。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9.4.4第六项规定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后,应当至少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和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公司股票交易被本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截至2024年6月2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16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修订)》第9.2.1条规定,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修订)》第9.1.15条的规定,若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公司股票将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进展情况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核查中发现存在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长江润发集团”)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聘请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并就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对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编号和信专字(2024)第000245号),具体资金占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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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将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已经协调各方积极采取措施,通过现金清偿、股权转让收入清偿、以资抵债清偿等方式尽全力争取尽快清偿全部资金,减轻和消除对上市公司的不良影响。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4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披露资金占用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担保的解决进展情况,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据此,公司就长江润发集团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还款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4月29日,控股股东偿还占用资金14,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余额为348,541.48万元。
二、关于对江苏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对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89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要求公司采取积极措施,督促润发集团及其关联方限期归还被占用的资金,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要求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应积极筹措偿还占用ST长康的资金。责令改正措施的进展情况如下:
1、公司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督促相关方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占用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目前公司正与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保持积极沟通,围绕解决资金占用问题方案开展工作。2024年4月29日,控股股东偿还占用资金14,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余额为348,541.48万元,公司下属子公司为控股股东违规担保余额为5亿元。
2、公司规范了与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防止公司关联方特别是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3、公司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经营和内部控制关键环节的“事前、事中、事后”监察审计职能,分别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公司与大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
4、公司组织对管理层、财务人员及内审人员关于资金占用、关联方资金往来等事项的学习和培训。要求公司各层面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内审人员重点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提升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规范运作能力,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事项决策上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审批程序,杜绝此类情形的再次发生。
三、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为进一步有效解决长江润发集团资金占用事项,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尽快完成剩余占用资金及对应收益的追偿工作,公司将继续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长江润发集团落实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的方案。
2、公司将进一步与长江润发集团保持沟通,围绕解决资金占用问题方案开展工作。
四、重大风险提示
1、鉴于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公司2023年度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8.1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余额为348,541.48万元,公司下属子公司为控股股东违规担保余额为5亿元。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2024年6月2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16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修订)》第9.2.1条规定,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修订)》第9.1.15条的规定,若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公司股票将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九章第四节,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348,541.48万元被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为完成整改,公司须清收全部被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占用的资金。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退市风险。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9.4.4第六项规定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后,应当至少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和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公司股票交易被本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因公司及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已对公司及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立案。立案调查期间,公司与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控股股东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96.83%,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