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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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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
鸿通科技提供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

2024-06-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4-070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

鸿通科技提供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宸展光电”)分别于2024年2月20日和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鸿通科技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鸿通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通科技”或“被担保方”)及其子公司就其日常经营发生的业务往来提供不超过2,000万美元(人民币按实时汇率结算)的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或“本次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2024年3月12日和2024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鸿通科技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鸿通科技提供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二、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与乐金显示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乐金”)、LG Display Singapore Pte.Ltd.(以下简称“新加坡乐金”)签订了《Amendment to Corporate Credit Guaranty》(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同意为鸿通科技及其子公司就其与上海乐金及新加坡乐金发生的日常经营往来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000万美元(人民币按实时汇率结算)。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鸿通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8U25WN5R

3、法定代表人:李明芳

4、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信息光电园坂尚路187号

5、注册资本:22,5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1年9月30日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合资)

8、经营范围: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部件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充电桩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动车充电销售;工业设计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关系:系公司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

10、鸿通科技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11、鸿通科技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补充协议签署后担保协议的主要情况

本次补充协议仅在原《CORPORATE CREDIT GUARANTY》(以下简称“担保协议”)的基础上将新加坡乐金纳入债权人范围,其他条款不变,仍按原担保协议执行。具体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自2024年3月18日起至2025年3月17日期满,期满后自动逐年续期。

3、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人民币按实时汇率结算),实际担保金额以被担保方与上海乐金及新加披乐金实际发生业务所产生的担保金额为准。

4、协议终止:协议双方自终止日期期满前三个月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担保期限,但不得于第一个担保期限内终止。

5、本担保协议及补充协议以英文形式签订,上述核心条款为中文翻译,如翻译存在歧义,以英文版本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2,800万美元(人民币按实时汇率结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2.7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00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也无因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Amendment to Corporate Credit Guaranty》。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4-071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现金管理赎回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如期赎回上述现金管理产品本金合计人民币8,000.00万元,取得实际收益合计人民币574,996.19元,相关金额已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具体如下:

三、本次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本次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未到期余额为18,568.72万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批授权的投资额度。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26日

附件: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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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已赎回本金4,000万元,尚未赎回本金4,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