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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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湖南新华水利电力有限公司
签订户用分布式光伏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24-06-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8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湖南新华水利电力有限公司

签订户用分布式光伏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风险及不确定性:

1、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是双方2024年-2026年期间合作的指导性文件,是各方签订相关协议的基础。本协议的签署不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审批,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项需双方另行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实际执行以后续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

2、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2024年及以后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存在不确定性。

3、合同履行期间,可能存在因国家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等风险,最终能否实现合作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 公司后续将视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并结合自身经营状况确定具体合作事宜,并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署情况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湖南新华水利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新华”)签署了《关于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公司拟与湖南新华在2024年-2026年内累计合作开展不低于6GW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

本协议为意向性框架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合作进展,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湖南新华水利电力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乐明

3、注册资本:154219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256号紫金苑7栋22楼

5、成立时间:2007年1月10日

6、营业期限:2007年1月10日至无固定期限

7、股权结构: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持股99.7512%,湖南省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持股0.2488%。

8、关联关系:湖南新华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湖南新华是2007年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发起注册成立的专业化清洁能源投资、运营平台公司,属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三级子公司。湖南新华的主要业务有清洁能源开发和电力建设投资等,业务范围涉及湖南、湖北、江苏、宁夏、江西、广东等省份。

二、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湖南新华水利电力有限公司

乙方: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甲乙双方就共同开发、投资、建设、运营目标项目进行合作。目标项目是指以甲方或甲方下属企业为开发主体的项目公司(含分公司)在湖南等11个省份开展的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

合作方式如下:

1、甲方负责协助目标项目的投资、融资、运营,融资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

2、乙方负责项目的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各项建设条件及行政审批文件,确保项目建设行政审批合规并最终建成并网发电。

3、双方合作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山西、陕西、安徽、湖南、湖北、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东、广西11个省份。

4、双方计划2024年-2026年内,累计合作不低于6GW户用分布式光伏,其中2024年合作不低于1GW、2025年合作不低于2GW、2026年合作3GW。

(三)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人签字认可并加盖公章之时起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户用光伏业务的发展战略需要及业务经营发展需要,协议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在资金、资源、技术及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共同推动户用光伏项目的开发建设。如后续合作事项顺利推进,将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在户用光伏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后续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2024年及以后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是双方2024-2026年期间合作的指导性文件,是各方签订相关协议的基础。本协议的签署不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审批,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项需双方另行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实际执行以后续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

(二)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2024年及以后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存在不确定性。

(三)合同履行期间,可能存在因国家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等风险,最终能否实现合作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后续将视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并结合自身经营状况确定具体合作事宜,并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