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6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6-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4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方名称:本次被担保方安通华东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华东物流”)为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控股”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100%持股的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安通华东物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合计人民币1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安通华东物流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业务需要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合计259,163.93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4年3月,安通控股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全资子公司安通华东物流在该银行申请的8,200万元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资之日起另加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因业务发展需要,近日,安通控股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主要将上述原签订的《不可撤销担保书》中约定的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通华东物流在该银行申请的8,200万元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额度修改为15,000万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安通华东物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上述议案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担保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安通华东物流提供不超过41,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含抵押、质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通华东物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2月3日

3.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业盛路188号A-532A室

4.法定代表人:荣兴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国内船舶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船舶租赁;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水上运输设备销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从事内地与港澳间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软件开发;销售代理;汽车零配件零售;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企业总部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被担保方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8.股权结构、与公司的关系

安通华东物流为安通控股全资子公司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100%持股的公司。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安通控股

2.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被担保方:安通华东物流

4.担保金额:人民币15,000万元及其利息、相关费用。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补充协议主要修改内容:将担保书正文第一段“鉴于贵行同意向安通华东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提供借款、商业汇票承兑、票据贴现或信用证等业务(以下统称“融资业务”),金额总计为人民币(大写)捌仟贰佰万元整,并与债务人签订了(或即将签署)编号为0102240302号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修改为“鉴于贵行同意向安通华东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提供借款、商业汇票承兑、票据贴现或信用证等业务(以下统称“融资业务”),金额总计为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并与债务人签订了(或即将签署)编号为0102240302号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除以上变更外,原担保书的其他事项不变。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借款提供担保是为了保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业务需要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9,163.93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5.50%;公司无其他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6日

备查文件

(1)《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