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6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
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4-06-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01 证券简称:东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

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共有17名,合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44,492,0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26%。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发行上市情况

2023年6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6月25日印发的《关于同意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7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有效期为12个月。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东莞市东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晖投资”)在内的18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978,401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于2023年12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12,805,600股增至257,784,001股。除东晖投资认购本次发行的486,381股A股股票自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以外,其他17名认购对象通过本次发行持有的A股股票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股份发行后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后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如下: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属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17名股东均已承诺认购所获得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后续追加其他与股份锁定相关的承诺。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44,492,0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2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17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注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注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因法律法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限制转让情形。

四、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均已严格履行其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所做的股份限售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的要求;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