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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2024-06-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4-057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91元/股(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6月26日。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第四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第四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9)。

二、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5月11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79,093,049.00股后的3,387,209,33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26日。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3,387,209,332股*0.10元/股= 338,720,933.20元人民币。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923876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338,720,933.20元÷3,666,302,381股=0.0923876元/股)。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23876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为0.09元/股)。

三、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说明

根据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或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2024年6月26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9.91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即: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10.00元/股-0.0923876元/股=9.91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91元/股条件下,本次回购股份数量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5,045.41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8%;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0,090.8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7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