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增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为金鹰悦享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D类份额代销机构
并开通基金转换、基金定投业务及
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签订的代理销售协议,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4年6月27日起,下述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转换、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基金定投”)业务及费率优惠,具体公告如下:
一、新增代销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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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销机构情况
1.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2.名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三、投资者可在上述机构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基金定投等业务,相关规则遵照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以及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四、重要提示
1.基金定投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2.转换不适用基金:对于本基金管理人后端收费模式基金以及中登系统基金不支持与其他基金之间相互转换;对于FOF基金产品不支持与其他非FOF基金产品之间互相转换;对于同一只基金不同份额之间不支持相互转换。
3.本基金管理人其他基金如新增上述机构为代销机构,将同时开通基金转换、基金定投及费率优惠,我司不再另行公告。
五、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上述机构客服电话或登录其网站咨询相关事宜,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以下方式了解有关情况:
1.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6135-888
2.本基金管理人公司公司网址:www.ge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不代表对基金收益和风险的实质性判断和保证。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投资者购入基金时,投资者应确认已知悉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货币市场基金、ETF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基金品种或情形除外。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人投资于基金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7日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添兴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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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金鹰添兴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每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上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至12个月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的期间,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每一个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一至二十个工作日,开放期内本基金可办理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
2 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本基金本次开放期期间为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25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自2024年7月26日起进入本基金的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本次开放期内可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和转换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赎回或转换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赎回或转换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者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等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时,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如有),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时,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如有),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
(3)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时,申购最低金额为5万元(含申购费,如有),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
(4)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上限及单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保留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与其他销售机构约定,对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申购的,其他销售机构可以按照委托协议的相关规定办理,不必遵守以上限制。
(6)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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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开放期内,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或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支付结算机构或登记机构的技术故障或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个人投资者公开申购。
(8)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8)、(9)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且开放期按暂停申购的期间相应延长。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和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赎回份额的,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1份,赎回后导致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需全部赎回。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赎回的,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不受限制,持有基金份额不足10份时发起赎回需全部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上限及单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保留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与其他销售机构约定,对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申购与赎回的,其他销售机构可以按照委托协议的相关规定办理,不必遵守以上限制。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赎回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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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个月按 30 天计算, 6 个月按 180 天计算以此类推。投资者通过日常申购所得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登记机构确认登记之日起计算。)
对持续持有期小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7日(含7日)的投资者,应当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中计入基金财产之余的费用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在开放期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按约定披露。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在开放期内,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开放期内,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5)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6)基金合同约定、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且开放期间按暂停赎回的期间相应延长。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具体计算如下: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净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转出基金净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补差费(外扣)=(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a基金550,000份基金份额一年后(未满2年)决定转换为b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1364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1.103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5%,申购补差费率为0.3%,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550,000×1.1364=625,020元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550,000×1.1364×0.5%=3,125.10元
补差费(外扣)=(625,020-3,125.10)×0.3%/(1+0.3%)=1,860.10元
转换费用=3,125.10+1,860.10=4,985.20元
转入金额=625,020-4,985.20=620,034.80元
转入份额=620,034.80/1.103=562,134.90份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550,000份a基金份额一年后(未满2年)决定转换为b基金,假设转换当日本基金份额净值是1.1364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103元,在a基金份额赎回费率为0.5%,a、b基金份额的申购补差费率为0.3%的情况下,则可得到b基金的转换份额为562,134.90份。
(2)转换业务规则
a.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代理销售机构须同时具备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合法授权代理资格,并开通了相应的基金转换业务。
b.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投资者转换基金成功的,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权益转换的注册登记手续,通常情况下,投资者可自T+2日(含该日)后向业务办理网点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c.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汇通二街2号3212房(仅限办公)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越秀金融大厦30层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10,200,000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蔡晓燕
联系电话:020-22825633
传真电话:020-83283445
客户服务及投诉电话:4006-135-888
电子邮箱:csmail@gefund.com.cn
网址:www.gefund.com.cn
6.1.2场外非直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代销机构信息,以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为准。
(1)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n
(2)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3)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5/0755-95565
网址:www.cmschina.com
(4)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5)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6)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3;4008888001
网址:www.htsec.com
(7)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8)名称: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9)名称: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51
网址:www.xcsc.com
(10)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11)名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12)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30
网址:www.dwzq.com.cn
(13)名称: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gzs.com.cn
(14)名称: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99
网址:www.cctgsc.com.cn
(15)名称: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7-121212
网址:www.dtsbc.com.cn
(16)名称: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17)名称: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cn
(18)名称: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6088
网址:www.cnht.com.cn
(19)名称: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6080
网址:www.gszq.com
(20)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21)名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22)名称: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68
网址:www.hlzqgs.com
(23)名称: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4
网址:www.ykzq.com
(24)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25)名称: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90
网址:www.crsec.com.cn
(26)名称: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25
网址:www.kysec.cn
(27)名称: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58-5050
网址:www.tl50.com
(28)名称: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66-1188转2
网址:www.new-rand.cn
(29)名称: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30)名称: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68-1235
网址:www.luxxfund.com
(31)名称:贵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851-85407888
网址:www.gwcaifu.com
(32)名称: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10-5568
网址:www.boserawealth.com
(33)名称: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32-588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34)名称:乾道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03-0358
网址:www.qiandaojr.com
(35)名称: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80-3388
网址:www.puyifund.com
(36)名称: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37)名称: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55-5728
网址:www.hcfunds.com
(38)名称: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16-7531
网址:www.guangyuandaxin.com
(39)名称: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网址:www.wg.com.cn
(40)名称: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41)名称: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42)名称:上海国信嘉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216088
网址:www.gxjlcn.com
(43)名称: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04-8821
网址:www.taixincf.com
(44)名称: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45)名称: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67-523
网址:www.zzwealth.cn
(46)名称: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68889082
网址:www.pytz.cn
(47)名称: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48)名称: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49)名称: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18
网址:www.kenterui.jd.com
(50)名称: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899-100
网址:www.yibaijin.com
(51)名称: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1515
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52)名称: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666-7388
网址:www.simuwang.com
(53)名称: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00-2666
网址:www.zocaifu.com
(54)名称: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59013895
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55)名称: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56)名称: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57)名称: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80-8208
网址:www.licaimofang.com
6.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无场内销售机构。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2)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135-888)了解基金申购、赎回以及转换等事宜,亦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efund.com.cn)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不代表对基金收益和风险的实质性判断和保证。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投资者购入基金时,投资者应确认已知悉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货币市场基金、ETF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基金品种或情形除外。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人投资于基金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