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6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2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6月26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由于刘联涛先生、王春雨先生在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余孝民先生在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此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刘联涛先生、王春雨先生、余孝民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晋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由于余孝民先生在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此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余孝民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表决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与晋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收购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8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由于刘联涛先生、王春雨先生在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余孝民先生在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此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刘联涛先生、王春雨先生、余孝民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表决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终止收购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8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一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3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26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4人,实际参加监事4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晋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与晋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收购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8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终止收购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8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4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晋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终止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2017年5月15日,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晋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11月30日已更名为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晋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及中国银监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与晋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

2020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晋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根据协议,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披露的《关于与晋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现由于公司与财务公司已无实质性业务(交易),因此根据公司实际运行情况及业务需要,决定终止与财务公司的相关业务并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晋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6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晋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8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关联董事余孝民先生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控股股东及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应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二、拟签署《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晋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双方一致同意终止《金融服务协议》的履行;协议终止后,双方在《金融服务协议》及所涉具体合同或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即全部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2.双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第一条终止履行之日,双方在《金融服务协议》及所涉具体合同或协议项下的全部事项均已履行完毕,双方之间不存在未结清事项,亦不存在任何履约争议,任何一方均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相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3.本终止协议的签署,不影响《金融服务协议》项下违约条款的效力。如任何一方存在违约行为的,违约方均应严格按照《金融服务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三、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贷款余额为0元,公司与财务公司已无实质性金融服务业务。

四、本次签订《终止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财务公司金融服务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晋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与晋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终止协议》,是公司慎重考虑的决定,终止开展原《金融服务协议》中所约定的相关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和持续、良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金融服务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5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蓝焰煤层气”)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拟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调整,包括新增、调增项目,总计调整22,6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拟新增3项关联交易共计9,227万元,主要包括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2.拟调增5项关联交易共计13,424万元,主要包括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动力,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自2024年2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15)至本次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调增及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已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但未超过5%,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227,389.00万元。本次调整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250,040万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6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关联董事刘联涛先生、余孝民先生、王春雨先生回避表决。

(二)预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2.预计调增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信息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内容:本次交易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燃料动力及销售煤层气、提供煤层气井施工服务等业务。

定价原则及依据:煤层气采购与销售均按照市场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调整;通过公开招标的业务,以中标价作为交易价格;电力采购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采购、销售煤层气产品、电力采购按月结算;煤层气井施工采用工程预算加签证方式确定价格,工程预算按有关定额标准、材料价格和取费标准确定,工程竣工时,根据签证形成结算价格。

(二)新增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在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与各关联方签署具体协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经营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性的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有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具备可持续性特征,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独立运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新增及调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6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收购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81%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6月26日,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收购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8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8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山西能源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产集团”)持有的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煤层气”)81%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与能产集团于2023年12月11日在山西省太原市签署了《山西能源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披露的《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8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2024年1月4日,公司收到能产集团《关于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81%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告知函》,获悉标的股权存在新增司法冻结情况:根据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晋01执2204号执行裁定文书,能产集团所持山西煤层气81%股权被司法冻结,被执行人为能产集团。鉴于上述新增司法冻结事项,导致标的股权无法在《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解除质押和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决定对标的股权暂缓进行交割,暂不支付股权转让交易价款,并积极协调能产集团解决标的股权的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5日披露的《关于收购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8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2024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81%股权后续安排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随后,公司与能产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约定待标的股权的质押及司法冻结全部解除、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后再行支付股权转让交易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披露的《关于收购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81%股权后续安排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收购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8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6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收购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8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关联董事刘联涛先生、余孝民先生、王春雨先生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控股股东及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应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二、本次终止收购的原因

交易双方在推进本次交易期间,标的股权解除冻结事宜未取得实质性进展,预计无法在标的股权评估报告有效期届满(即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标的股权的交割。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审慎评估并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本次收购,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

三、《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山西能源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在本协议中,每一方单独称“一方”,合称“双方”。

现双方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就终止《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合称“原协议”)事宜达成如下约定,以资共同信守:

1、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原协议,双方于原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关系即告终止,双方不再履行原协议项下的任何约定,原协议对双方均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

2、双方一致确认,双方就原协议的签署、履行及终止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双方就本次交易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的任何债权债务。

3、双方均应当对本协议签署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任何涉及对方的商业秘密(简称“保密信息”)恪守保密义务。未经其他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保密信息的部分或全部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4、双方之间由于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5、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本次终止收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收购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81%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等方面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股权转让尚未进行工商变更,公司尚未向股权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对价款,故上述事项不会导致公司产生任何经济损失,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且本次终止收购不会影响公司受托管理山西煤层气100%股权事宜,也不影响控股股东山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履行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收购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8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终止收购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81%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审慎评估并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做出的决定,不会影响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导致公司产生任何经济损失,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股权转让协议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7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17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7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1日。

(七)出席对象:

1.于2024年7月1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开发区中心街6号4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议案1.00和议案2.00涉及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及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须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二)议案内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6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电话、传真或邮件

2.登记时间:2024年7月15日(星期一)9:00至17:00

3.登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开发区中心街6号东楼19层1915室,邮政编码:030032

4.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开发区中心街6号东楼19层1915室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祁倩

联系电话:0351-2600968 传真:0351-2531837

电子邮件:lykg000968@163.com

(三)会议费用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其他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8;投票简称:蓝焰投票。

2.公司无优先股,故不设置优先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否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