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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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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为其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4-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1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为其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租赁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融资租赁概述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恩施州侨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施州侨恒”)作为承租人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融和”)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10年。

公司、恩施州侨恒与中电投融和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2024年度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新设立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54,100.00万元(该预计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其中,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额度为44,000.00万元,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额度为53,000.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电投融和签订了《保证合同》《股权质押合同》,为控股子公司恩施州侨恒28,000.00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质押公司所持有恩施州侨恒的8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8,500.00万元为恩施州侨恒此笔业务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少云、韩丹为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本次担保开始履行前,公司累计获批且有效的对恩施州侨恒的担保额度为38,00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恩施州侨恒的担保余额为36,500.00万元,尚余担保额度为1,50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路530号A5库区集中辅助区三层318室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4.法人代表:姚敏

5.注册资金:150,712万美元

6.成立日期:2014年3月13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885148225

8.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中电投融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经查询,中电投融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恩施州侨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

3.注册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柏杨坝镇雷家坪村4组

4.法定代表人:刘希云

5.成立时间:2021年3月1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802MA49P6KG3U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环境保护监测;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建筑物清洁服务;水污染治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机械设备销售;停车场服务;打捞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新车销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人工造林;农业园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再生资源销售;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机械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固体废物治理;物业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股权结构:公司持股85%,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利川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

9.恩施州侨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恩施州侨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其中2023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恩施州侨恒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履约能力良好。

五、融资租赁合同及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融资租赁合同》

1.出租人: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恩施州侨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3.租赁物: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系统设备。融资租赁期内恩施州侨恒继续保留资产管理权和使用权。

4.租赁融资额:人民币28,000万元

5.租赁期间:10年

6.租赁方式:售后回租。租赁期届满,公司以合同中的名义价购回融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

(二)《保证合同》

1.被担保人/债务人:恩施州侨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保证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主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6.保证范围:主合同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租金、保理费用、逾期罚息、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等款项)和实现主合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审计费、评估费、鉴定费、变\拍卖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税费等)。

(三)《股权质押合同》

1.被担保人/债务人:恩施州侨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质权人: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出质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及质押物:公司以持有恩施州侨恒的8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8,500.00万元为恩施州侨恒与中电投融和签订的《主合同》项下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质押担保

5.质押期间:与主债权期限加上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的期限之和。若本合同要素主债权期限及主管部门登记期限与主合同主债权期限不一致的,以主合同主债权期限为准

6.担保范围:主合同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租金、保理费用、逾期罚息、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等款项)和实现主合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审计费、评估费、鉴定费、变\拍卖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税费等)

六、本次融资租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实现筹资结构的优化。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对相关资产的使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助于公司持续发展。恩施州侨恒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其资产状况、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且其所运营项目为ppp项目,融资责任由公司或项目公司承担。同时,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低,担保能力较弱,其他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七、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54,736.37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0.65%。其中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的担保总余额10,057.97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59%,是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余全部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或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的担保。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其他第三方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八、备查文件

1.《融资租赁合同》;

2.《保证合同》;

3.《股权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