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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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
决议公告

2024-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ST证通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4-058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6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深圳市光明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14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以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通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曾胜强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陈兵、周英顶、张公俊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逐项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的内部管控,完善财务资金管理审批制度和流程,提升资金管理规范性,加强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和监督,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追认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ST证通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4-059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2021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沙证通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证通”)向湖南博创高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博创”)提前支付工程款金额2,700.09万元,公司对上述交易事项追认为财务资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追认财务资助的款项已全部收回。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追认财务资助对象湖南博创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湖南博创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追认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博创高新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9月2日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170号华铁佳苑2栋605房

法定代表人:向帅

注册资本:10,8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电气安装服务;施工专业作业;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基础电信业务;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量子计算技术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对外承包工程;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消防技术服务;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专业设计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安防设备销售;交通设施维修;规划设计管理;金属门窗工程施工;门窗销售;防火封堵材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鲁靖持有75%股权,向帅持有25%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湖南博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经查询,湖南博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除本次事项外,公司未向湖南博创提供其他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主要内容

长沙证通于2020年12月根据数据中心建设规划,将数据机房部分建设内容与湖南博创签订了长沙云谷5#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合同,合同暂定金额分别为1.2亿元,由于客户需求在建设期间不断发生变化,导致项目启动时间较原计划延后,整体施工期缩短,公司因此要求湖南博创进行赶工,且多项设备需提前预定,为确保按照客户的要求及时交付,2021年11月和12月支付了部分工程建设款给湖南博创,从后续的工程结算来看其中2,700.09万元属于提前支付工程款,公司与湖南博创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认为上述交易构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对上述交易事项追认为财务资助。湖南博创已于2022年退还公司2,200.09万元,2023年退还公司500万元。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已收回上述财务资助款项,上述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及正常资金使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的内部管控,完善财务资金管理审批制度和流程,提升资金管理规范性,加强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和监督,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追认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2,700.0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除该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ST证通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4-060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16日(星期二)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9:15至2024年7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1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7月11日(星期四)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1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将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各参会股东投票表决后,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特别提示:与上述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7月12日9:00-12:00,13:30-16:00。

3.登记地点:深圳光明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14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雪、邹俊杰

联系电话:0755-26490099

联系传真:0755-26490099

邮箱:ir@szzt.com.cn

邮编:518132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股东代表的食宿、交通费用等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97”,投票简称为“证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4年7月16日在深圳市光明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14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的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

注:1.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2.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仅能选一项;多选者,视为无效委托;

3.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三项都不选,视为弃权;

4.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