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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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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24-074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1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6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赴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广汇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广汇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24-075

转债代码:110072 转债简称:广汇转债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广汇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此前,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触发“广汇转债”向下修正条款。经2024年6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议本次不向下修正“广汇转债”转股价格。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84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公开发行了3,3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37,000.00万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05号文同意,公司337,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9月1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广汇转债”,债券代码“11007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广汇转债”自2021年2月24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1年2月24日至2026年8月17日,“广汇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4.03元/股。因公司股价满足募集说明书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广汇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3日起由4.03元/股向下修正为1.50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广汇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2024-056)。

二、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此前,公司A股股价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之情形,已触发“广汇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在转股价格修正条件触发当日,上市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或者重组报告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不修正转股价格的,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本次触发修正条件的次一交易日重新起算。

截至目前,经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以及基于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提升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若再次触发“广汇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广汇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6月27日重新起算。

“广汇转债”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1年2月24日至2026年08月17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