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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2024-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一批锁定期将于2024年7月1日届满,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2023年2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361,209股于2023年2月2日非交易过户至“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截至该公告日,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361,209股,占公司该公告日总股本的0.67%。

根据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自公司公告完成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开始锁定, 锁定期满17个月、29个月分别解锁本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50%,即第一批解锁日为2024年7月2日,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50%,共计180,59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值为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同比上年度)30%,触发值An为营业收入增长率(同比上年度)15%,公司业绩完成度与公司层面可解锁比例关系如下: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若公司在业绩考核年度期间并购其他企业的,则该被并购或参股投资公司的收入均不纳入公司营业收入考核指标的核算中。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参加对象标的股票权益不得解锁部分,由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以后以出资金额归还持有人,并给予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补贴,如返还持有人后仍存在收益,则收益归公司享有。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为27.34%,公司层面可解锁比例(X)为27.34%/30%*100%=91.14%,管理委员会将依据该考核年度持有人个人PBC绩效评价考核结果及《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约定的持有人解锁股票权益兑现条件,确定持有人最终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份额。

锁定期届满后,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并将本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出售所得现金资产及本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其他现金资产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对于不能解锁,或者不满足兑现条件的,对应本持股计划的股票权益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按原始出资金额收回, 并给予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补贴, 择机出售后收益归公司享有。

二、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但尚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2023年2月2日至2027年8月1日)。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本次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买卖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54个月,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完成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上市公司应当在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即将到期的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后,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