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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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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24-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公告编号:2024-030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业绩及盈利的风险提示:截至2023年年末,公司本期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759.22万元,同比下降30.83%;主营业务毛利率为60.86%,同比减少6.37个百分点。其中,本期第一大客户销售额6,433.52万元,同比下降47.47%。此外,本期其他产品收入2,180.56万元,同比增长122.05%。公司第一大客户销售金额大幅下滑主要系受下游消费电子行业需求减缓以及下游客户对公司的产品具有一定的使用周期与采购周期影响所致。虽然公司与公司第一大客户在研项目合作较为稳定,但是存在部分项目研发产品未能转化为订单的可能性,可能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产生不利影响。若未来出现宏观经济下行,下游市场需求减少,公司拓展新客户及新应用场景受阻,将进一步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如公司未能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可能存在经营业绩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 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提示:截至2023年年末,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54亿元,占营收收入比例达151.19%。其中,账龄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达1.36亿元,占比53.54%;应收账款第一大欠款方期末余额为2.00亿元,占比78.74%,较上期末增加0.40亿元。公司应收账款较大的原因主要系近年来苹果产业链商业模式有所调整,出于对业务及资金统筹管理需要,代工厂向各级供应商采购并结算周期有所延迟,苹果产业链客户回款有所延缓,回款速度变慢,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提升。若公司主要客户的财务及经营情况、信用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及无法收回的风险,从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 存货跌价的风险提示:截至2023年年末,公司期末存货账面余额5,807.02万元,存货跌价准备574.75万元。其中主要为原材料,账面余额4,003.33万元,存货跌价准备196.73万元。2023年,公司采购金额为5,133.28万元,较2022年度下降39.86%,与2023年公司收入下降幅度基本匹配,总体上,公司2023年的采购规模符合公司2023年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适度备货”采购模式,根据客户订单或需求计划提前购买原材料、组织生产和备货,以平衡公司生产计划与客户需求。若下游市场需求未能逐步恢复,或客户根据自身需求调整或取消订单,公司产品销售均可能受到不利影响,届时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的风险。

● 募集项目延期的风险提示: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嵌入式智能仪器模块扩产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1,196.95万元,投资进度42.00%;“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702.85万元,投资进度16.82%。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12月延期至2025年12月,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4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募投项目会受到宏观环境、行业环境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导致实施进度慢于预期。公司在募投项目后续推进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募集账户利息收入或投资者收益对于对公司净利润影响的风险提示:2023年度公司来源于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合计1,287.68万元,对净利润占比为143.32%,占比较大。根据测算,2024年至2025年度,募集资金陆续投入,预计公司募集账户利息收入或投资者收益将分别为586.27万元和114.91万元,同比下降54.47%和80.40%。公司存在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减少而导致公司净利润减少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林杰”)于2024年5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4】011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董事会对上述问询函提到的问题高度重视,并依照《问询函》要求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民生证券”)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或“天健”),针对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问询函所涉及问题回复如下:

(本回复中涉及2024年数据均未经审计或审阅。在本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中,无特殊说明,以下单位均为万元。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或相乘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本回复中2021年、2022年、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其他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基于商业秘密和商业敏感信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履行相应信息豁免披露程序,对本次问询函回复中关于客户等事项进行豁免披露处理。

问题1 主营业务收入

公司本期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759.22万元,同比下降30.83%;主营业务毛利率为60.86%,同比减少6.37个百分点。其中,本期第一大客户销售额6,433.52万元,同比下降47.47%。此外,本期其他产品收入2,180.56万元,同比增长122.05%。

请公司:(1)补充披露前五大客户情况,说明第一大客户销售金额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客户订单是否流向竞争对手,并结合期后订单情况,说明与第一大客户的合作稳定性和持续性,销售额是否存在继续下降或难以回升等风险;(2)列示其他产品收入客户、销售内容、毛利率、期后回款情况,说明相关产品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3)列示本期首次发生销售或销售金额大幅增加的客户情况,并说明销售内容、金额、毛利率、期后回款情况、主要合同条款、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及近亲属存在关联关系。请年审会计师对以上问题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补充披露前五大客户情况,说明第一大客户销售金额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客户订单是否流向竞争对手,并结合期后订单情况,说明与第一大客户的合作稳定性和持续性,销售额是否存在继续下降或难以回升等风险;

1. 2023年度前五大客户情况

2. 第一大客户销售金额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2023年度第一大客户为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泰利”)。2022年度,思林杰第一大客户披露为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集团”),实际与思林杰发生交易的单位系其下属子公司运泰利、苏州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欧拓飞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拓飞”);自2023年10月起,长园集团内部组织架构变动,下属子公司欧拓飞合并到运泰利,2023年度公司第一大客户披露为运泰利。

公司与运泰利的合作模式:运泰利作为苹果产业链内的检测设备供应商,采购公司主要产品嵌入式智能仪器模块后,装入自身检测设备产品并对苹果产业链内的EMS厂商如富士康、广达集团、环旭电子、歌尔股份等进行销售,苹果公司为这些EMS厂商的直接客户。具体关系如下图所示:

2023第一大客户运泰利销售额6,433.52万元,同比下降47.47%。第一大客户销售金额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如下:

(1)下游消费电子行业需求减缓

根据IDC(国际数据公司)发布的统计数据,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呈下滑趋势。2023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为11.7亿部,相较于2022年12.1亿部的出货量,同比下降3.2%。

资源来源:IDC

运泰利为苹果产业链上的检测设备系统集成商,公司对运泰利销售金额的变动,主要取决于该客户在苹果公司检测设备领域取得的订单情况。受全球经济放缓的影响,公司终端客户开始控制库存风险,各大品牌存量项目出货量下降明显,增量项目未能及时接续且出货规模较小。终端客户在测试环节的采购额度减少、采购节奏推迟导致公司营业收入下降。

(2)产品具有周期性

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明显,主要系公司向运泰利销售的新产品锂电池保护板测试仪首次在终端客户模组检测环节得到规模应用,贡献对应收入9,021万元。但公司产品主要运用于检测阶段,并非消耗品,下游客户运泰利有一定的使用周期与采购周期,因此导致公司2023年对应收入有所降低。公司保持原有业务后期维护的同时,也在积极开拓新的应用场景,从而降低营业收入的波动性。

(3)苹果产业链上可比公司侧面佐证业绩变动合理性

燕麦科技、博杰股份以及精测电子同属苹果产业链上的测试测量相关企业(以下合称“果链可比企业”)。

主营业务收入方面,除燕麦科技2023年同比增长2.80%外,果链可比企业2023年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同比去年平均下降14.55%。2023年,公司对运泰利销售金额的变动与果链可比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均呈现下降趋势,且公司对运泰利销售金额的变动下降幅度更明显。该趋势的原因主要系2022年公司向运泰利销售的新产品锂电池保护板测试仪首次在终端客户模组检测环节得到规模应用。

排除该项目带来的波动,比较2021-2023年数据,公司近三年对运泰利销售金额的变动趋势与果链可比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趋势一致。

综上所述,公司对第一大客户运泰利销售金额大幅下降系下游消费电子行业需求减缓、客户使用和采购周期所致,与果链可比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趋同,因此具有合理性。

3. 客户订单是否流向竞争对手

自2017年公司成为苹果公司合格供应商后,运泰利作为苹果产业链内的检测设备生产厂商,会根据自身检测方案设计需求,自主选用具体的测试仪器模块并向公司采购具体产品。在与苹果公司及运泰利的多年合作中,公司已与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和沟通模式。思林杰根据苹果公司和运泰利的需求进行研发,2021-2023年公司与运泰利合作的在研项目分别为18、18、23个,截至2024年5月30日公司与运泰利合作的在研项目有22个。

目前,嵌入式智能仪器模块订单需求量虽因消费电子行业的波动受到影响,公司与运泰利合作的在研项目数量并未减少,该类订单并未流向竞争对手。

4. 与第一大客户合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1)运泰利与思林杰的合作是基于苹果公司的认证

公司凭借在模块化检测领域的先发优势和技术积累,可以及时地定制化研发出符合需求的新模块化仪器产品用于认证。在公司的产品得到苹果公司认证后,苹果产业链内的检测设备生产厂商,例如运泰利,会根据自身检测方案设计需求,自主选用具体的测试仪器模块并向公司采购已通过认证的具体产品。一般而言,苹果公司的认证过程需要持续一年以上。

(2)思林杰产品具有一定的不可替代性

通过公开检索,公司系国内少数可以提供模块化整体检测方案的企业之一,公司产品具有一定的不可替代性。虽然消费电子行业需求放缓,或会放慢下游检测设备生产厂商采用模块化检测仪器替代传统仪器仪表的进程,但已经采用模块化检测仪器的客户会继续与公司合作。

(3)与运泰利合作的在研项目情况

公司与运泰利合作深入,在研项目数量稳定,具有持续性,情况如下:

注1:每个在研项目的具体订单金额不一;

注2:在研项目通常需要1-2年的研发时间,且存在部分项目研发产品未能转化为订单的可能性。

公司2023年1-5月运泰利销售额为2,678.03万元,2024年1-5月运泰利销售额为1,688.25万元,同比下降36.96%;2023年1-5月运泰利新签订单金额合计为3,093.17万元,2024年1-5月运泰利新签订单金额合计为2,847.78万元,同比下降7.93%。销售额下降主要系受运泰利下游客户产品量产时间的影响。公司与运泰利目前主要合作项目的下游客户量产时间为2024年6月,因此公司的运泰利大金额订单主要集中于2024年5月。2024年5月运泰利新签订单金额为1364.55万元,该部分订单预计将于6月陆续发货,目前尚未形成营业收入。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与运泰利合作的在研项目合计22个,与2023年度相比基本持平,另外2024年1-5月新签订单金额相较2023年1-5月下降较少,因此,公司预计2024年运泰利销售额较2023年大幅下降的可能性较低。

综上所述,目前公司与第一大客户存在长期稳定且持续的合作关系,第一大客户的销售额有较大波动的可能性较小。

(二)列示其他产品收入客户、销售内容、毛利率、期后回款情况,说明相关产品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其他产品收入客户、销售内容、毛利率、期后回款情况

(1) 2023年其他产品收入客户统计情况

公司2023年其他产品收入总计2,180.56万元,共有76家客户。由于客户数量较多,且平均交易金额较低,故选取营业收入大于100万元的进行列示,收入占比67.72%。

(2) 2023年其他产品收入主要客户、销售内容、毛利率、期后回款明细表

注1:公司2023年末对运泰利应收账款余额20,026.99万元,包含未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保理款与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13,421.28万元,剔除该部分金额后,应收账款余额为6,605.71万元。

注2:客户17数据为合并数据。

注3:客户16毛利率偏低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积极处理呆滞库存,主动联系客户,因拟处置呆滞物料适用于客户的产品生产,且报价可接受,双方签订合同并发货签收。

注4:期后回款金额统计至2024年5月30日。

2. 其他产品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本期其他产品收入2,180.56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198.56万元,增长122.05%。主要增长原因如下表所示:

3. 是否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由上表可知,2023年其他产品收入中主要客户的收入与公司主营业务均相关,且不存在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三)列示本期首次发生销售或销售金额大幅增加的客户情况,并说明销售内容、金额、毛利率、期后回款情况、主要合同条款、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及近亲属存在关联关系。

1.首次发生销售的客户情况

(1) 2023年首次发生销售的客户统计表

公司2023年首次发生销售的客户共有104家,营业收入合计1,167.01万元。由于客户数量较多,且平均交易金额较低,故选取营业收入大于50万元的进行列示,营业收入合计占比54.62%。

(2) 2023年首次发生销售收入的主要客户、销售内容、毛利率、期后回款、主要合同条款明细表

注1:公司2023年对客户21的销售收入共58.47万元,其中:嵌入式智能仪器模块收入4.08万元,自动化生产测试设备收入0.83万元,其他收入53.56万元。

注2:客户18毛利率偏低的主要原因是:Wi-Fi6室内工业款CPE是公司量产的新产品,为拓展产品市占率,产品销售定价较低。

注3:期后回款金额统计至2024年5月30日。

(3) 首次发生销售的主要客户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及近亲属存在关联关系

如上表所示,上述客户和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及近亲属不存在关联关系。

2.销售金额同比大幅增加的客户情况

(1)2023年销售金额同比大幅增加的客户统计表

公司2023年同比上年营业收入增加的客户共有36家,营业收入增加总额4,787.03万元。由于营业收入增加的客户数量较多,故选取增加金额大于200万元的进行列示,营业收入增加总额占比80.16%。

(2)2023年销售金额同比大幅增加的主要客户、销售内容、毛利率、期后回款、主要合同条款明细表

注:期后回款统计至2024年5月30日

(3)2023年销售金额同比大幅增加的主要客户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及近亲属存在关联关系

如上表所示,上述客户和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及近亲属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1) 访谈公司管理层、营销部总监,了解公司对第一大客户销售金额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后续获取销售订单情况,与第一大客户的合作稳定性和持续性以及相关应对措施;

(2) 对主要客户进行实地走访或电话访谈,包括前五大客户及本期新增重要客户,获取主要客户与思林杰的合作情况及交易订单数据;2023年对客户实地走访比例为51.97%,视频或电话访谈比例为16.02%,合计访谈比例67.99%;

(3)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

(4) 检查销售合同或订单,了解主要合同或订单的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5) 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6) 对于内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订单、销售发票、客户签字确认的发货单或验收单等;对于出口收入,获取电子口岸信息与账面记录核对,并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销售订单、销售发票、发货单、出口报关单等支持性文件;

(7) 查询主要客户的工商信息,核查客户与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及近亲属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公司第一大客户销售金额大幅下滑主要系受下游消费电子行业需求减缓以及下游客户对公司的产品具有一定的使用周期与采购周期影响所致,具有合理性;公司的产品具有一定的不可替代性,客户订单未流向竞争对手,公司与第一大客户存在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其他产品收入客户、本期首次发生销售或销售金额大幅增加的客户与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及近亲属不存在关联关系,毛利率具有合理性,客户资信状况良好,期后陆续回款或协商确定回款计划;其他产品收入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三、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管理层、营销部总监,了解公司对第一大客户销售金额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后续获取销售订单情况,与第一大客户的合作稳定性和持续性以及相关应对措施;

(2)查阅同行业企业官方网站、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公开信息;

(3)复核年审会计师对应收账款的函证情况,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

(4)检查销售合同或订单,了解主要合同或订单的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5)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6)对于内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订单、销售发票、客户签字确认的发货单或验收单等;对于出口收入,获取电子口岸信息与账面记录核对,并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销售订单、销售发票、发货单、出口报关单等支持性文件;

(7)查询主要客户的工商信息,核查客户与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及近亲属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第一大客户销售金额大幅下滑主要系受下游消费电子行业需求减缓以及下游客户对公司的产品具有一定的使用周期与采购周期影响所致,具有合理性;公司的产品具有一定的不可替代性,客户订单未流向竞争对手,公司与第一大客户存在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其他产品收入客户、本期首次发生销售或销售金额大幅增加的客户与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及近亲属不存在关联关系,毛利率具有合理性,客户资信状况良好,期后陆续回款或协商确定回款计划;其他产品收入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问题2 关于第四季度收入

公司本期第四季度实现收入占比最高,实现收入5,798.30万元,占全年收入的34.46%。第四季度实现归母净利润2,108.97万元,其他季度微利或亏损。此外,公司第四季度管理费用963.37万元、研发费用859.80万元,均为全年最低。

请公司:(1)列示第四季度确认收入对应的主要客户、合同签订时间及金额、毛利率、发货及验收时间以及款项回收情况,结合公司以往业务和同行业情况,说明四季度收入和利润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销售环节主要控制性节点和对应凭证,结合第四季度确认收入的主要合同相关情况及年审会计师截止性测试采取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结论,说明收入确认的时点是否合理;(3)说明公司第四季度期间费用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费用确认与归集是否准确,是否存在跨期结转费用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对以上问题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列示第四季度确认收入对应的主要客户、合同签订时间及金额、毛利率、发货及验收时间以及款项回收情况,结合公司以往业务和同行业情况,说明四季度收入和利润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1. 第四季度确认收入对应的主要客户、合同签订情况及销售情况

(续上表)

注 1:期后回款金额统计截至2024年5月30日

注2:公司2023年末对运泰利应收账款余额20,026.99万元,包含未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保理款与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13,421.28万元,剔除该部分金额后,应收账款余额为6,605.71万元;公司2023年末对客户7应收账款余额为1,028.48万元,包含未终止确认的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136.00万元,剔除该部分金额后,应收账款余额为892.48万元

注3: 上表列示为对应客户第四季度确认收入的主要销售合同或订单

注4:公司收入确认时点的合理性详见“问题2(二)”之回复

注5:客户3系公司的老客户、资信状况良好、经营规模较大,且与公司保持着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因其内部合同审批流程较长,为保证相关产品及时交付,客户3提前通知公司进行备货生产、发货,后续客户3完成合同审批流程后,正式与公司签订合同,导致该订单部分发货时间早于合同签订时间

注6: 客户10交易背景详见“问题1(二)”之回复

2. 第四季度收入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1) 公司下游直接客户运泰利、华兴源创、珠海精实、鸿海精密均系苹果产业链中的检测设备生产企业,与公司保持着较为密切稳定的合作关系;其中,运泰利、珠海精实系先与公司签订相关采购框架协议,后续针对每次采购交易,再与公司签订正式的采购订单;华兴源创、鸿海精密系对每次采购交易,直接与公司签订相关采购订单,故公司第四季度对上述客户各季度实现的销售收入均系对应多个销售订单,不存在单一的销售合同;本期公司与运泰利、珠海精实、华兴源创、鸿海精密的业务交易模式及相关合同条款未发生重大变更,相关收入确认时点及确认依据未发生变化;上述客户本期各季度的交易金额波动性不大,不存在集中在第四季度确认收入的情况。

(2) 第四季度收入较高的主要原因系:为降低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近年来,公司逐步加大对苹果产业链领域外知名客户的拓展,并取得积极效果; 2023年,公司在非苹果产业链领域取得的订单有所增加,部分源于客户3、客户4等老客户的新产品开发需求,部分源于公司2023年新开拓客户,如客户10、客户12等。公司与该等客户交易的相关背景及具体交易过程如下:

如上表所示,上述客户本期向公司采购的产品与其主营业务范围相匹配,相关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公司于2023上半年或年中开始与上述客户进行相关业务洽谈及开发需求对接,由于本期公司向上述客户销售的产品均系根据客户的需求定制开发的新型产品或升级产品,相关产品的开发过程(包括从前期客户开发需求的对接与分析,到后续产品方案设计、技术开发、测试认证等)需持续一定的时间, 后续相关产品主要在第四季度陆续完成交付并经对应客户签收或验收,公司相应在第四季度确认对上述客户的收入,导致第四季度收入较前三季度较高。

受销售的产品类型及产品定制化程度影响,第四季度确认收入的主要客户的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

(3) 公司各季度收入变动与同行业公司对比

1) 可比公司情况说明

燕麦科技、博杰股份以及精测电子同属苹果产业链上的测试测量相关企业,其业绩变动趋势与公司有一定可比性。

2) 可比公司各季度收入情况

注:可比公司平均占比=可比公司每一季度营业收入之和/可比公司全年营业收入之和

由上表可知, 公司与同处于苹果产业链上的可比公司2023第四季度收入均高于前三季度,公司第四季度收入较高,与同行业公司趋势一致。

3. 第四季度利润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1) 2023年度公司利润表主要项目数据如下:

第四季度公司实现的净利润较高,具体原因如下:

1) 2023年,公司各季度的营业毛利分别为1,877.38万元、2,218.41万元、2,419.56万元及3,700.85万元,第四季度的营业毛利较前三季度有较大幅度增长。为降低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近年来,公司逐步加大对苹果产业链领域外知名客户的拓展,并取得积极效果; 2023年,公司新增部分非苹果产业链客户,公司于2023年前期与该部分客户进行业务洽谈,并根据客户需求进行相关产品或设备的定制化开发,由于产品开发需要一定的开发周期,相关产品的验收工作在第四季度完成并相应确认收入,导致公司第四季度实现的收入较前三季度增幅较大;同时,本期公司各季度的营业毛利率较为稳定,综合导致第四季度营业毛利较前三季度有较大幅度增长,具体情况详见“问题2(一)1”之回复。

2) 同时,公司第四季度期间费用的支出规模较前三季度有所下降,未随营业收入的增长而同步增长,具体情况详见“问题3(三)”之回复。

3) 此外,公司前期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在第四季度到期赎回,相应产生投资收益367.35万元。

综上影响,公司第四季度利润较前三季度有较大幅度增长,第四季度利润较高具有合理性。

(2) 与同行业公司对比

可比公司各季度净利润情况如下:

由上表知,公司与同处于苹果产业链上的可比公司2023年公司第四季度净利润均高于前三季度,与同行业公司趋势一致。

综上所述,受第四季度营业毛利增加及期间费用支出下降等综合影响,公司本期第四季度净利润较高,与同行业公司趋势一致,公司第四季度净利润较高具有合理性。

(二)说明销售环节主要控制性节点和对应凭证,结合第四季度确认收入的主要合同相关情况及年审会计师截止性测试采取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结论,说明收入确认的时点是否合理

1.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 嵌入式智能仪器模块、机器视觉产品、自动化生产测试设备

公司销售嵌入式智能仪器模块、机器视觉产品、自动化生产测试设备,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内销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根据与客户的销售合同或订单将货物发出,并经客户签收或物流显示签收,销售合同或订单约定验收条款的需经客户验收;外销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根据与客户的销售合同或订单,将货物报关出口,报关手续办理完毕;或将货物运送到客户指定地点,经客户签收或物流显示签收。

(2) 其他

公司其他收入主要为技术服务收入、ODM业务收入等。技术服务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服务已完成,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权利时确认收入;ODM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订单规定,有验收条款的客户按产品验收合格确认,无验收条款的客户按经客户签收确认。

2.公司销售环节主要控制性节点和对应凭证

根据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公司销售环节主要控制性节点和对应凭证如下:

3.第四季度确认收入的主要合同情况及收入确认时点的合理性

(1)第四季度确认收入的主要合同相关情况

注1 : 该条款为通用的质量标准条款,不属于验收条款

注2:接受交付是指公司按照采购订单中规定的地址向客户1交付产品并经客户签收确认。日常交易过程中,客户1通过其Supplier System向思林杰下达订单,思林杰根据订单生产产品、发货,客户1签收确认后在系统上确认收货;经客户1在系统上确认收货后,公司便可在系统向客户1提交对应的发票,申请付款。公司根据订单中的收货地点,将订单分为境内及境外订单,对送到客户1境内工厂的订单,以签收日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对客户1境外的订单,以出口报关日期作为收入确认时点。

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确认收入的主要合同不涉及验收条款的合理性:

一方面公司主要产品采用是先认证后批量出货的销售方式,产品在批量出货时已经具有很高的匹配度和适用性。公司主要销售产品需经过多次样机打样测试、小批量送货验证,通过验证测试后批量出货,整个程序通常持续一年以上。

另一方面公司提供模块化产品,不涉及设备交付。例如公司主要的销售产品嵌入式智能仪器模块,系依据下游客户或终端客户的检测需求设计及研发,具有定制化特点。客户采购公司产品后的组装过程相对比较简单,客户在其设备实际生产过程中,将从本公司采购的仪器模块或组合模块产品装配到其检测设备中相应位置,并连接对应的电源线缆和信号线缆即可使用。

因此,根据公司所销售产品的特点及客户采购产品后的组装、运用情况,2023年第四季度确认收入的主要合同不涉及验收条款具有合理性。

(2) 公司收入政策与会计准则的匹配情况

公司以时点确认收入符合双方合同约定,收入确认方法、依据和时点合理,符合新收入准则的要求。

(3)与同行业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差异的合理性

精测电子、博杰科技的产品销售分为由公司负责安装、调试的产品销售和不需安装的产品,燕麦科技以销售自动化测试生产设备为主。而思林杰主要产品系嵌入式智能仪器模块产品,具有模块化、微型化的特点,客户采购公司产品后的组装过程相对比较简单,客户在其设备实际生产过程中,将从公司采购的仪器模块或组合模块产品装配到其检测设备中相应位置,并连接对应的电源线缆和信号线缆即可使用;且公司产品在批量出货前,通常已在前期经样机打样测试、小批量送货验证通过,故公司产品交付大部分以签收为主,少部分自动化测试设备涉及验收。

基于公司的产品情况,公司的产品销售收入确认原则系:对于嵌入式智能仪器模块、机器视觉产品、自动化生产测试设备,区分销售合同或订单是否约定验收条款,如合同约定需验收,则需经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如合同未约定验收,则对内销收入,以客户签收确认收入,对于外销收入,以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后确认收入。

综上所述,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符合公司商业模式,与同行业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差异具有合理性。

(4) 截止性测试执行情况

1) 截止性测试采取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

① 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对12月的主要收入进行重点核查,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其中,对第四季度收入确认单据的检查比例为80.39%,对12月收入确认单据的检查比例为96.48%;

② 获取的审计证据:获取并查阅公司与相关客户签订的业务合同、订单及收入确认对应的原始凭证(签收单、验收单或报关单)。

2) 审计结论

经检查,收入确认时点具有合理性,营业收入均在恰当期间确认。

综上所述,公司收入确认方法、依据和时点合理,符合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符合行业惯例,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收入确认时点合理。

(三)说明公司第四季度期间费用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费用确认与归集是否准确,是否存在跨期结转费用的情况。

1. 公司第四季度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按季度分布如下表所示,第四季度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发生额相比前三季度有所下降,均为全年最低。

(1) 管理费用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

管理费用明细项目按季度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续上表)

由上表可知,第四季度管理费用较低的主要原因是职工薪酬费下降幅度较大:

较前三季度平均发生额,第四季度职工薪酬费减少106.08万元,下降19.70%,主要原因系:公司第三季度计提并发放管理人员项目奖金98.33万元。另外,公司推行降本增效,优化部分管理人员,人员数量按季度逐渐减少,二至四季度辞退补偿金额分别为4.96万元、140.72万元、20.47万元,剔除上述因素,全年职工薪酬费因人员优化影响呈现逐渐下降趋势。

2023年度公司总人数由年初378人减少至年末329人,其中管理人员人数由年初80人减少至年末72人。

公司第四季度管理费用较低具有合理性。

(2) 研发费用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

研发费用明细项目按季度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续上表)

由上表可知,第四季度研发费用较低的主要原因是职工薪酬费下降幅度较大:

较前三季度平均发生额,第四季度公司职工薪酬费减少514.81万元,下降41.45%,主要原因是:1)公司第四季度技术服务订单较多,公司根据研发项目进度、技术服务订单交付的紧急程度等相关因素,调配部分研发人员参与技术服务订单相关工作,这部分研发人员根据工时分配,在第二、三、四季度的职工薪酬费分别为12.86万元、161.85万元、386.54万元,计入技术服务订单主营业务成本;2)第三季度计提并发放研发项目奖金324.06万元;3) 公司推行降本增效,优化部分研发人员,研发人员数量按季度逐渐减少,2023年度公司研发人员数量由年初207人减少至年末175人。

公司第四季度研发费用较低具有合理性。

2. 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确认与归集方法

(1) 管理费用确认与归集方法

公司管理费用核算内容如下表列示:

(2) 研发费用确认与归集方法

公司研发费用核算内容如下表列示:

3.费用结转的及时性把控

公司已建立费用报销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费用报销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合理性。由员工发起费用报销申请,业务部门主管对报销事项的真实性和合理性予以审核确认,财务中心对费用单据的合规性和及时性予以审核,最终经公司管理层审核通过后,由财务部费用会计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将费用归集到对应的科目和会计期间中。各会计期末,针对业务部门已发生但报销流程尚未流转到费用会计的费用,财务部发布部门邮件提请业务部门发送预提费用清单,严格按照权责发生额的原则,将该类费用预提计入发生当期。

针对非报销费用,如职工薪酬费、折旧与摊销费、租赁及物业水电费、股份支付费用等固定项目费用,公司各会计期末通过成本中心归集并分配到当期各成本费用,保证费用结转的及时性。

综上,公司严格把控费用结转的及时性,不存在跨期结转费用的情况。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获取公司第四季度收入成本明细表,核查公司对第四季度确认收入对应的主要客户的销售情况;

(3) 检查第四季度确认收入对应的主要销售合同或订单,核查相关合同签订时间及金额,了解主要合同或订单的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收入确认时点及确认依据是否合理、收入确认金额是否准确;

(4) 对于内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订单、销售发票、发货单或验收单等;对于出口收入,获取电子口岸信息与账面记录核对,并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销售订单、销售发票、发货单、出口报关单等支持性文件;其中,对第四季度收入的检查比例为80.39%,对12月收入的检查比例为96.48%;

(5) 对第四季度的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6) 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同行业公司各季度的收入及利润情况,与同行业公司本期各季度的收入及利润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7) 查询第四季度确认收入的主要客户的工商信息,核查客户与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及近亲属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8) 访谈公司管理层及各事业部相关人员,了解公司与第四季度确认收入的主要客户及新增重要客户的相关交易背景及具体交易过程,评价相关交易的商业合理性;获取并检查与业务交易过程(包括与客户建立业务联系、前期需求对接与开发、签署销售合同、内部生产作业流程、销售发货及客户签收/验收、销售回款情况等)相关的沟通记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评价相关交易的真实性及收入确认时点的恰当性;

(9) 对主要客户及本期新增重要客户进行访谈,获取主要客户与思林杰的相关交易背景、相关交易过程、合作情况及交易订单数据;2023年对客户实地走访比例为51.97%,视频或电话访谈比例为16.02%,合计访谈比例67.99%;

(10)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

(11) 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对12月的主要收入进行重点核查,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其中,对第四季度收入的检查比例为80.39%,对12月收入的检查比例为96.48%;

(12) 对本期中介及咨询服务费、业务推广及宣传费等大额费用支出,获取并检查与交易相关的会计凭证、合同、相关服务验收单据或结算单据、发票、银行付款回单等文件,核实费用支出是否真实以及是否存在费用跨期或少计费用的情况,其中,对管理费用-中介及咨询服务费的检查比例为74.23%,对销售费用-业务推广及宣传费的检查比例为60.58%;

(13) 实施费用截止性测试,分析主要费用项目变动情况,核实是否存在费用跨期或少计费用的情况;

(14) 对本期的大额费用执行函证程序,核实相关费用金额的准确性;

(15) 对本期大额费用支出对应的供应商进行工商信息核查,核实相关供应商与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及近亲属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内容是否符合供应商的经营范围;

(16) 获取并检查本期大额费用支出对应的审批文件,核实相关费用支出是否经恰当审批,审批手续是否健全;

(17) 对本期差旅费及业务招待费支出与上年同期进行对比分析,结合本期销售订单的变动情况分析费用增长的合理性;抽取部分差旅费及业务招待费支出凭证,检查相关费用报销是否符合公司内控制度。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第四季度收入较高主要原因系:2023年,公司在非苹果产业链领域取得的销售订单有所增加,相关订单标的产品大多需要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化开发,产品开发需要一定的研制周期,导致部分订单主要在第四季度完成交付及签收或验收并相应确认收入;公司第四季度收入较高,与同行业公司趋势一致;公司第四季度收入较高具有合理性;受第四季度营业毛利增加及期间费用支出下降等综合影响,公司本期第四季度净利润较高,与同行业公司趋势一致,公司第四季度净利润较高具有合理性;公司收入确认方法、依据和时点合理,符合新收入准则的要求,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收入确认时点合理;公司第四季度期间费用较低具有合理性,费用确认与归集准确,不存在跨期结转费用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获取公司第四季度收入成本明细表,核查公司对第四季度确认收入对应的主要客户的销售情况;

(3)检查第四季度确认收入对应的主要销售合同或订单,核查相关合同签订时间及金额,了解主要合同或订单的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收入确认时点及确认依据是否合理、收入确认金额是否准确;

(4)对于内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订单、销售发票、发货单或验收单等;对于出口收入,获取电子口岸信息与账面记录核对,并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销售订单、销售发票、发货单、出口报关单等支持性文件;

(5)对第四季度的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6)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同行业公司各季度的收入及利润情况,与同行业公司本期各季度的收入及利润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7)查询第四季度确认收入的主要客户的工商信息,核查客户与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及近亲属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8)访谈公司管理层及各事业部相关人员,了解公司与第四季度确认收入的主要客户及新增重要客户的相关交易背景及具体交易过程,评价相关交易的商业合理性;获取并检查与业务交易过程(包括与客户建立业务联系、前期需求对接与开发、签署销售合同、内部生产作业流程、销售发货及客户签收/验收、销售回款情况等)相关的沟通记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评价相关交易的真实性及收入确认时点的恰当性;

(9)复核年审会计师的应收账款函证文件;

(10)对本期中介及咨询服务费、业务推广及宣传费等大额费用支出,获取并检查与交易相关的会计凭证、合同、相关服务验收单据或结算单据、发票、银行付款回单等文件,核实费用支出是否真实以及是否存在费用跨期或少计费用的情况,其中,对管理费用-中介及咨询服务费的检查比例为74.23%,对销售费用-业务推广及宣传费的检查比例为60.58%;

(11)实施费用截止性测试,分析主要费用项目变动情况,核实是否存在费用跨期或少计费用的情况;

(12)对本期大额费用支出对应的供应商进行工商信息核查,核实相关供应商与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及近亲属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内容是否符合供应商的经营范围;

(13)获取并检查本期大额费用支出对应的审批文件,核实相关费用支出是否经恰当审批,审批手续是否健全;

(14)对本期差旅费及业务招待费支出与上年同期进行对比分析,结合本期销售订单的变动情况分析费用增长的合理性;抽取部分差旅费及业务招待费支出凭证,检查相关费用报销是否符合公司内控制度。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第四季度收入较高主要原因系:2023年,公司在非苹果产业链领域取得的销售订单有所增加,相关订单标的产品大多需要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化开发,产品开发需要一定的研制周期,导致部分订单主要在第四季度完成交付及签收或验收并相应确认收入;公司第四季度收入较高,与同行业公司趋势一致;公司第四季度收入较高具有合理性;受第四季度营业毛利增加及期间费用支出下降等综合影响,公司本期第四季度净利润较高,与同行业公司趋势一致,公司第四季度净利润较高具有合理性;公司收入确认方法、依据和时点合理,符合新收入准则的要求,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收入确认时点合理;公司第四季度期间费用较低具有合理性,费用确认与归集准确,不存在跨期结转费用的情况。

问题3 关于境外收入

公司本期境外客户和出口业务量增加,实现境外收入2,829.70万元,同比增加23.65%;毛利率59.36%,较上期增加2.48个百分点。

请公司:(1)说明境外收入业务模式、主要控制性节点及对应凭证,结合本期主要销售合同和客户情况,说明境外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说明境外客户应收账款期后收回情况,未收回账款对应的客户及原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收入是否匹配;(3)说明境外收入与境外销售相关的第三方数据的验证及匹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出口退税、外管局收汇数据、中信保数据、物流运输费用等;(4)说明年审会计师对于境外收入函证与走访情况,针对未回函或回函不符合情况,会计师所履行的替代性程序及其有效性。请年审会计师对以上问题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说明境外收入业务模式、主要控制性节点及对应凭证,结合本期主要销售合同和客户情况,说明境外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 公司主要境外客户收入情况

(下转9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