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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3年境外收入前五大客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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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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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客户6、客户1、客户13、客户15均包括各自子公司;客户14为某A股上市公司的下属境外子公司
2022-2023年,公司境外收入前五大客户没有发生变化,境外收入前五大客户收入合计占境外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8.35%、86.82%,变动较小。其中客户6和客户1在2023年境外收入中占比较高,收入金额分别为1,148.27万元、715.59万元,境外收入占比分别为40.58%、25.29%。
(2) 主要境外客户收入变动较大的原因
1) 客户1:客户23于2017年成立,为客户1的供应商。客户23通过展会与思林杰建立联系,并将客户1的部分订单委托至思林杰开发。思林杰通过与客户23的合作,开始间接与客户1建立业务联系。2022年以前,思林杰与客户1的合作模式主要为客户23向思林杰采购自动化设备等产品再销售给客户1,合作期间,思林杰的产品及技术得到客户1的认可。自2022年8月起,思林杰陆续与客户1达成直接销售交易,2022年思林杰对客户1直接和间接销售金额合计1,054.82万元(直接销售金额394.58万元、通过客户23间接销售金额660.23万元)。近年来,客户1的业务逐渐向海外拓展、其产能逐渐向东南亚、北美地区转移,其对设备供应商的海外服务能力要求较高,客户1对思林杰采购金额增加。
2023年,思林杰主要向客户1提供机器视觉产品、自动化设备等产品以及专业技术服务。其中,机器视觉产品系2023年客户1新增的产品需求,主要为整套视觉检测及分析的系统设备;自动化设备主要系整套的自动化检测设备,如产线上的推车、产品上下线的自动化设备等自动化生产辅助设备。客户1向思林杰采购上述产品及设备,均投入至客户1的产线上自用。2023年,随着客户1业务进一步向海外市场拓展,其在墨西哥、印度、泰国等地陆续设置工厂,产线用设备需求增加,导致2023年思林杰对客户1的销售收入同比2022年有所增长。思林杰对客户1的销售收入为1,449.06万元(境外销售收入715.59万元、境内销售收入733.47万元),较2022年同比增长39.46%。
2) 客户6:客户6主营业务系为规模较大的国际体育赛事提供直播服务,其向思林杰采购不同型号的高清高速智能相机等机器视觉产品,主要用于体育赛事的直播。2021年,客户6主要成员与思林杰通过阿里巴巴网站初步接洽业务,彼时客户6系初创公司;2021年客户6处于搭建业务阶段,思林杰开始与客户6有零星销售交易,随着客户业务的推广与发展,客户6与思林杰的交易金额逐步增加。2022年开始,思林杰针对客户6的相机产品需求进行深入的研究、开发,2023年成功自主研制出满足客户需求的高速相机产品,公司采购镜头、框架等物料并自主生产组装成最终产品。2023年,客户6采购订单量增加,该产品于2023年实现量产,思林杰对客户6的销售收入较2022年大幅上升。
3) 客户15:客户15主要向思林杰采购电池模拟器等相关产品,其在2021-2022年进行了大批量采购,由于电池模拟器产品使用寿命一般可达3年,其2023年设备重置需求减少,因此,2023年客户15对思林杰的采购金额有所下降。
2. 主要境外客户的业务模式
公司主要向境外客户提供机器视觉产品、自动化检测设备等产品,境外客户较为集中,主要采取直销的销售模式,产品多为客户自用。客户主要通过订单系统或邮件向公司下达订单,公司根据客户订单需求生产并交付产品。2023年主要境外客户1、客户6与公司的具体交易过程如下:
客户1:公司取得客户1的供应商资质,日常交易过程中,客户1通过其Supplier Systems向思林杰下达订单。思林杰根据订单生产产品、发货后,客户1在系统上确认收货。公司根据订单中的收货地点,对订单分为境内及境外订单,对送到客户1境内工厂的订单,以签收日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对客户1境外的订单,以出口报关日期作为收入确认时点。
客户6:客户通过邮件向思林杰下达订单,思林杰根据订单生产产品、发货并完成货物的报关,以出口报关日期作为收入确认时点。
3. 境外收入主要控制性节点及对应凭证是否满足新收入准则的要求
公司境外客户的销售主要控制性节点及对应凭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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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上,公司与境外主要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未约定验收条款,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规定,公司发货并完成报关手续时即完成产品交付,以时点确认收入符合双方合同约定,收入确认方法、依据和时点合理,符合新收入准则的要求。
(二)说明境外客户应收账款期后收回情况,未收回账款对应的客户及原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收入是否匹配
1. 境外客户应收账款期后收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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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客户1境内、境外交易系由集团统一进行资金划拨,无法准确拆分境内、境外交易对应的应收账款余额,上表列示客户1全部应收账款余额
注2:客户8、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系其与公司发生交易的下属子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
注3:期后回款金额统计截至2024年5月30日
由上表可见,境外客户期后回款情况良好。
2. 主要未收回账款对应客户及原因
客户15尚未回款的原因:客户15采用背靠背付款方式支付供应商货款,其收到下游客户交付的款项后,按照同等比例向公司进行支付,故回款链条较长。
Luis Technology GMBH尚未回款的原因:根据合同约定,最终付款时间在重新设计PCB布局批准后的六个月内完成,故该应收账款尚未逾期。
客户8尚未回款的原因:苹果产业链商业模式有所调整,原为苹果公司分别向各供应商直接采购,回款比较及时,近年来苹果公司逐步将整体的资产性投资采购转给EMS厂商(如富士康,广达集团),由代工厂向各级供应商采购并结算,而代工厂业务领域更为广泛,出于对业务及资金统筹管理需要,层层结算,周期有所延迟。
3. 境外客户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收入匹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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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客户1境内、境外交易系由集团统一进行资金划拨,无法准确拆分境内、境外交易对应的回款,上表列示的资金划拨凭证金额、期初期末应收账款中包含客户1境内、境外业务的金额,为保持一致口径,销售收入金额应加上客户1境内销售收入
2023年,境外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当期回款金额相比差异较小,主要系受应收账款汇率、信用期限等因素变动的影响,境外客户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收入相匹配。
(三)说明境外收入与境外销售相关的第三方数据的验证及匹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出口退税、外管局收汇数据、中信保数据、物流运输费用等
1. 出口退税与境外收入匹配情况
单位:万元、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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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出口退税金额按照美元金额进行申报,故该出口货物收入金额由人民币转为美元金额进行后续勾稽
上表可见,2023年公司出口退税与境外收入勾稽不存在差异,出口退税数据与境外收入相匹配。
2. 外管局收汇数据与境外收入匹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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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客户1境内销售收入系客户要求货物送到其国内工厂的订单收入,但支付主体为境外单位,境内销售收入回款属于涉外收汇
注2:客户15下属子公司位于上海松江出口加工区,公司对其销售收入属于需要报关的境外收入,但该地区位于中国境内,其支付的货款属于境内收入、无需申报涉外收汇
上表可见,2023年,公司收汇金额与收入金额差异率较小,主要原因系公司收入确认时点和外币收汇进度存在时间性差异。外管局收汇数据与境外收入相匹配。
3. 中信保数据与境外收入匹配情况
公司没有对出口货物购买出口信用保险,主要原因如下:
(1) 境外客户合作稳定
2022-2023年,公司境外收入前五大客户没有发生变化,公司与主要境外客户合作较为稳定,境外前五大客户的成立时间、销售内容、合作历史等信息详见“问题3(一)”之回复。
(2) 境外客户资信状况良好
客户15的实控人为广达电脑,广达电脑为世界500强企业;客户1和客户13亦是世界500强企业,该等客户业务规模较大、营业收入较高、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较为良好。
客户14的母公司2010年于深交所主板上市,根据2023年6月26日披露的公告,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确定维持客户14的母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客户14的母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
客户6无法查询到公司的相关资信数据,但该公司应收账款回款及时,截至2023年末,其对公司没有欠款,回款风险较低。
综上,公司主要境外客户资信情况较好、整体规模较大、所处地区政治经济因素相对稳定、成立时间较长、在行业的地位口碑较好,应收账款无法回收风险较小,公司没有对出口货物购买出口信用保险具有合理性。
4. 物流运输费用与境外收入匹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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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年度,公司境外业务对应的物流运输费金额分别为9.63万元、5.29万元,公司产品微型化、模块化、体积小,单位体积价值高,因此运输费用较低。且大部分运输费用由境外客户自行承担,因此物流运输费用较低。
(四)说明年审会计师对于境外收入函证与走访情况,针对未回函或回函不符合情况,会计师所履行的替代性程序及其有效性。
1. 对于境外收入的函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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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回函不符的情况。针对未回函的情况,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替代程序:
(1) 获取公司海关出口明细数据、出口退税数据,与公司出口销售收入进行核对;
(2) 针对境外销售收入执行细节测试,主要核查了境外销售收入对应的销售合同、销售订单、出口报关单、提单等关键性单据,检查客户本期及期后的回款情况。
(3) 客户1通过其Supplier Systems向思林杰下达订单。思林杰根据订单生产产品、发货后,客户1在系统上确认收货。公司根据订单中的收货地点,对订单分为境内及境外订单,对送到客户1境内工厂的订单,以签收日作为收入确认时点,会计师获取并检查相关签收单及第三方物流单据;对客户1境外的订单,以出口报关日期作为收入确认时点,会计师检查了对应的出口报关单。另外,会计师亲自登录客户1订单系统检查客户确认收货的记录,未见重大异常情况。
2. 对于境外收入的走访情况
会计师对客户6、客户1进行了视频或电话访谈,向客户了解和确认包括工商信息、双方的合作历史、本期销售内容及销售金额较大的原因等,占当期境外销售收入的比例为65.87%。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获取并检查公司收入明细表,对境外收入及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3) 对本期主要境外客户实施函证及访谈程序,详见“问题3(四)之回复”;
(4) 对境外收入进行细节测试,获取并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出口报关单、提单及客户验收单等,核查销售真实性;
(5) 实施截止测试,检查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境外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境外客户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良好,未收回账款原因具有合理性,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收入相匹配;境外收入与境外销售相关的第三方数据(包括出口退税、外管局收汇数据、物流运输费用)相匹配。
会计师对主要境外客户实施了函证与访谈程序,针对未回函情况,执行了替代性程序,会计师已针对境外收入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充分、有效。
三、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获取并检查公司收入明细表,对境外收入及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3)复核了年审会计师对本期主要境外客户实施函证情况;
(4)对境外收入进行细节测试,获取并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出口报关单、提单及客户验收单等,核查销售真实性;
(5)实施截止测试,检查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境外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境外客户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良好,未收回账款原因具有合理性,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收入相匹配;境外收入与境外销售相关的第三方数据(包括出口退税、外管局收汇数据、物流运输费用)相匹配。
年审会计师对主要境外客户实施了函证与访谈程序,针对未回函情况,执行了替代性程序,年审会计师已针对境外收入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充分、有效。
问题4 关于应收账款
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54亿元,占营收收入比例达151.19%。其中,账龄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达1.36亿元,占比53.54%;应收账款第一大欠款方期末余额为2.00亿元,占比78.74%,较上期末增加0.40亿元。公司期末存在应收账款保理款1.25亿元,包括珠海横琴金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1.15亿元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元,预计分别于2024年3月23日、2024年11月11日到期,后者原定到期日为2023年11月17日。此外,公司期末应付账款426.53万元,金额较少。
请公司:(1)列示应收账款第一大欠款方最近两年实际回款金额、时间、对应款项账龄,结合第一大欠款方经营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回款是否存在风险,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及与该欠款方的其他供应商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并说明农业银行保理款延期的原因及合理性;(2)核实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其他欠款方、欠款金额账龄情况、期后收回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如主要欠款方账龄在1年以上,进一步核实说明账龄较长的原因、是否逾期、逾期金额、坏账计提金额、应收账款回收是否存在障碍;(3)说明年审会计师对应收账款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函证金额、回函比例、对回函不符的调整以及实施的替代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有效;(4)列示交付产品对应的应收应付支付情况,说明公司存在大额应收款项未回款的情况下,应付款项余额较小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对产业链上下游的议价能力是否较弱及原因,并充分提示风险。请年审会计师对以上问题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列示应收账款第一大欠款方最近两年实际回款金额、时间、对应款项账龄,结合第一大欠款方经营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回款是否存在风险,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及与该欠款方的其他供应商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并说明农业银行保理款延期的原因及合理性
1. 应收账款第一大欠款方最近两年实际回款金额、时间、对应款项账龄
(1) 2022-2023年,公司应收账款第一大欠款方运泰利的含税销售收入、应收账款余额及当期回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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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期回款金额指当期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金额,不包含未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保理款、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
(2) 公司应收账款第一大欠款方运泰利最近两年实际回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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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2022-2023年,公司应收账款第一大欠款方运泰利除应收账款保理款和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后的应收账款余额中一年以上账龄金额分别为0.00万元、425.87万元,实际不存在账龄较长情况。
公司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合同尽管名为无追索权保理,但不能完全排除被追索的可能性,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对保理业务对应的应收账款未终止确认,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3) 2023年发生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长园集团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的《关于开展保理融资业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基于其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长园集团向横琴金投申请增加保理额度不超过3亿元,累计申请保理额度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该合计额度用于长园集团子公司(包括运泰利)开展应收及应付账款保理业务,由长园集团提供担保。长园集团开展保理融资业务是为了其子公司日常经营的有序开展,符合其业务发展需要及战略发展规划。
2023年,运泰利通过保理方式向公司支付的货款合计为12,500.00万元,上述款项均为已超过合同约定信用期的款项,由于运泰利对公司的嵌入式智能仪器模块需求量较大,为维系与公司的长期业务关系,保证公司充足、及时地为其供货,基于长园集团资金结算安排方式,运泰利通过保理融资方式,由保理机构向公司支付了货款,相关的保理融资费用由运泰利承担。
2. 结合第一大欠款方经营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回款是否存在风险,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及与该欠款方的其他供应商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1) 根据长园集团公开披露的数据,长园集团及运泰利最近两年及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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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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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运泰利2024年一季度数据未披露
由上表可知,最近两年,长园集团、运泰利总体资产规模、收入规模呈现增长趋势,财务状况良好,对公司应收账款回收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 2023年长园集团及运泰利的年报或其他公开披露文件未披露其供应商名称信息,无法获取、比较长园集团及运泰利的其他供应商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3) 运泰利回款较缓慢原因、期后回款情况
近年来运泰利回款有所延缓,主要原因系:1) 苹果产业链商业模式有所调整,原为苹果公司分别向各供应商直接采购,回款比较及时,近年来苹果公司逐步将整体的资产性投资采购转给EMS厂商(如富士康,广达集团),由代工厂向各级供应商采购并结算,而代工厂业务领域更为广泛,出于对业务及资金统筹管理需要,层层结算,周期有所延迟;2) 长园集团其付款计划需要考虑集团层面各业务板块的资金需求,由集团内部统一规划资金、统一安排供应商货款结算,回款时间有延长。
2024年公司期后收到运泰利现金回款金额为203.64万元,剔除期后到期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保理和迪链票据截至2024年5月30日,公司对运泰利的2023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6,402.07万元。
综上所述,长园集团、运泰利资信状况良好,期后陆续回款,信用或财务状况未出现大幅恶化,发生坏账风险较小。公司已按照坏账准备政策,对该客户充分计提坏账准备。
3. 农业银行保理款不存在延期情况
2022年末、2023年末,公司未终止确认应收账款的农业银行保理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1) 2022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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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23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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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泰利分别于2022年11月、2023年11月通过农业银行保理方式各向公司支付了1,000.00万元货款,2022-2023年公司共计收到农业银行保理款2,000.00万元,农业银行保理合同到期日分别为2023年11月17日、2024年11月11日,第一笔已于2023年11月到期并终止确认,农业银行保理款不存在延期情况。
(二)核实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其他欠款方、欠款金额账龄情况、期后收回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如主要欠款方账龄在1年以上,进一步核实说明账龄较长的原因、是否逾期、逾期金额、坏账计提金额、应收账款回收是否存在障碍
1. 2023年末应收账款总体账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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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3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5,358.34万元,包含未终止确认的运泰利12,500.00万元应收账款保理款和1,057.28万元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运泰利921.28万元迪链票据、客户7的136.00万元金单),公司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为无追索权保理,但不能完全排除被追索的可能性,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对保理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未终止确认。剔除应收账款保理款和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后的应收账款余额和实际账龄情况见上表。
2.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在 300 万元以上的欠款方明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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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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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运泰利、客户7、客户2、客户8、客户1均包括各自子公司;期后回款统计至2024年5月30日
注2: 运泰利期末余额剔除了未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保理款12,500.00万元、迪链票据921.28万元,客户7剔除了136.00万元金单
3. 其他主要欠款方账龄在 1 年以上的原因、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应收账款回收是否存在障碍
(1) 其他主要欠款方账龄在 1 年以上、回款较缓慢的原因
近年来苹果产业链客户回款有所延缓,主要原因系:1) 苹果产业链商业模式有所调整,由代工厂向各级供应商采购并结算,而代工厂业务领域更为广泛,出于对业务及资金统筹管理需要,层层结算,周期有所延迟;2) 客户7:一方面受其终端客户商业模式调整影响,另一方面其非苹果业务拓展(新能源业务等),该类型业务回款比苹果业务较差,整体上影响了其资金状况,导致回款周期有所推迟;3) 客户8隶属富士康集团,业务规模较大,供应商种类数量多,需要根据集团整体资金情况制定付款计划,故回款周期较长。
客户4回款较慢的原因:客户4产品属于创新性产品,在终端目前多数处理试点状态、验收及回款周期长,公司已与客户4协商确定回款计划。
(2) 账龄在 1 年以上的其他主要欠款方的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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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客户7数据未披露2023年度数据、上表数据系2023年中期财务数据,来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注2:客户8系2023年度财务数据,来源于新浪财经网站
主要欠款方经营状况良好,信用或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大幅恶化。
4. 公司坏账计提政策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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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于三年平均迁徙率计算得出应收账款历史损失率,账龄1年以内、1-2年、2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历史损失率分别为0.95%、3.36%及0.00%。公司在历史损失率的基础上考虑前瞻性影响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公司的坏账计提比例合理,已计提充分坏账准备。
5.与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比较情况
燕麦科技、博杰股份及精测电子同属苹果产业链上的企业,回款均受苹果回款效率的影响。公司与上述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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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202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合理。
综上所述,主要欠款方资信状况良好,信用或财务状况未出现大幅恶化,公司持续密切跟进客户回款情况,期后陆续回款或已协商确定回款计划,发生坏账风险较小,应收账款回款不存在障碍。公司已按照坏账准备政策,对上述客户充分计提坏账准备。
(三)说明年审会计师对应收账款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函证金额、回函比例、对回函不符的调整以及实施的替代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有效
会计师对应收账款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 了解与应收账款核算、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对2023年末重要应收账款客户实施函证程序,核实应收账款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1) 会计师检查了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合同未约定特定合同条款。函证内容包括公司与客户往来余额、交易金额,以及客户已签收未开票的销售明细;
(2) 通过函证程序核实应收账款的金额及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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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回函数据统计截至2024年4月25日
(3) 回函不符情况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会计师选取46家客户执行函证程序,其中8家客户回函不符,回函差异金额合计556.44万元,占2023年末应收账款余额比例为2.19%,该回函差异金额剔除了期末未到期的应收账款保理金额、金单。会计师已对回函不符的客户查找原因并编制函证结果调节表,调整后函证金额可确认;
(4) 针对未回函客户具体执行的替代程序
针对未回函客户,会计师执行了替代程序,检查与应收账款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订单、销售发票、客户签字确认的发货单或验收单等,检查客户本期及期后的回款情况。经检查,应收账款账面金额可确认;
3. 对上述主要应收款客户进行实地访谈,了解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是否与公司存在背后协议,获取主要客户与公司的合作情况及交易订单数据,核实应收账款的真实性;2023年对客户实地走访比例为87.46%,视频或电话访谈比例为2.07%,合计访谈比例89.53%;
4. 核查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了解销售结算模式及信用政策,核查上述客户期末应收账款逾期情况等;
5. 查询上述客户的工商信息、定期报告等公开披露信息,了解客户的经营情况及资信状况,分析应收账款是否存在不可收回风险;
6. 获取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明细表,复核应收款项账龄划分、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准确;对比同行业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是否存在差异;
7. 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情况,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8. 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9. 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根据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评价管理层编制的应收账款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账龄、历史损失率、迁徙率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10. 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综上,会计师已对应收账款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充分、有效。
(四)列示交付产品对应的应收应付支付情况,说明公司存在大额应收款项未回款的情况下,应付款项余额较小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对产业链上下游的议价能力是否较弱及原因,并充分提示风险。
1. 公司交付产品对应的应收应付支付情况
(1) 交付产品对应的销售收款现金流、购买材料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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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包含通过应收账款保理方式的回款
(2) 交付产品对应的应收应付余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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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不存在对产业链下游客户的议价能力较弱的情况
(1)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从下游客户上来看,公司客户主要为苹果产业链企业,终端的检测需求来自苹果公司。苹果公司作为全球最大的消费电子企业,对出厂产品的性能控制处于全球领先水平,相应对产品的检测指标要求亦处于高水平。经过多年的自主研发和技术积累,公司已经完成了各种嵌入式智能仪器模块产品的定制化量产,成为苹果公司合格供应商,并导入苹果产业链领域。此外,近年来公司也取得了诸如华为、VIVO、脸书、东京电子、亚马逊等企业的合格供应商资质。
公司掌握的检测仪器模块化技术系电子检测仪器仪表行业前沿技术,在国内该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并在消费电子检测领域获得优质客户认可,行业地位突出。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未发生重大变化。
(2) 销售定价政策及毛利率情况、信用政策
2022-2023年,公司主要客户销售定价政策未发生变动,销售毛利率变动较小。公司客户的总体信用状况良好、回款风险较低,公司通常会综合考虑客户的采购规模、资金实力、信用状况及历史回款情况等因素与客户约定合理的信用政策。2023年,公司主要客户的合同约定信用期为60-90天,与2022年相比,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3) 销售模式、下游客户情况及回款延缓的原因
1) 公司与苹果公司间付款链条较长。付款链条中各厂商由于自身原因调整付款进度,均会间接影响公司的回款时间。
2) 客户在多个领域拓展业务,需要统筹资金安排。
公司主要直接客户包括运泰利、精实测控等检测设备供应商,上述企业均在多个领域开展业务。以公司的直接客户运泰利为例,根据运泰利的母公司长园集团2023年年报显示,长园集团智能装备业务包括测试设备及自动化设备两大类,已覆盖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医疗等行业,其下属子公司运泰利作为智能装备及解决方案供应商,主要提供检测设备、自动化组装设备,与消费类电子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故运泰利的资金情况会受到来自不同行业的多个客户的影响,向供应商的付款进度需要根据所有客户的回款情况进行整体筹措安排。
同时,公司下游EMS厂商如富士康、广达集团、环旭电子、歌尔股份等,由于其普遍业务规模较大,相应供应商种类和数量均较多,其一般亦会根据整体资金情况制定相应付款计划。
3) 公司部分客户隶属集团层面的单一业务板块,其付款计划还需要考虑集团层面各业务板块的资金需求。
公司直接客户中如运泰利、精实测控自身为集团公司的某一业务板块,其付款计划还需要考虑集团层面各业务板块的资金需求。以运泰利为例,运泰利为上市公司长园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长园集团的2023年年报显示,2023年长园集团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继续落实工业和电力系统智能化数字化、加快拓展新能源业务,主营业务主要包括智能电网设备与能源互联网技术服务、消费类电子智能设备以及磷酸铁锂产品。2023年,长园集团共实现营业收入84.86亿元,其中运泰利实现收入24.73亿元,占比为29.15%。该类企业在资金调配时往往以集团为口径进行统筹管理,并非与下游直接客户的回款一一对应。
受公司与苹果公司间付款链条较长、下游客户业务多样以及部分客户受集团内部资金协调等多种因素影响,2022-2023年公司主要应收款客户回款有所延缓。
综上,2023年,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公司对主要客户的销售定价政策及毛利率情况、信用政策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对产业链下游客户的议价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对产业链下游客户的议价能力较弱的情况。
3. 公司不存在对产业链上游供应商的议价能力较弱的情况
(1) 公司2023年主要材料供应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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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可见,上述供应商和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及近亲属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表中仅北京德邦威视科技有限公司为2023年新增供应商,我们已取得本期新增重要供应商出具的关联关系声明及确认函,其与思林杰不存在关联关系。
(2) 公司原材料的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安排采购,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标准件和非标准件。
公司原材料采购主要分为备货采购和现货采购。1) 备货采购:公司2017年11月成为苹果的合格供应商,2018年开始嵌入式智能仪器模块产品在苹果产业链批量应用,客户订单具有多批次、短交期、分布不均的特点。公司主要对部分单位价值量相对较高、市场供应量不甚充足、采购周期较长的芯片类原材料(如FPGA芯片、数据采集芯片、放大器和比较器芯片等)进行备货采购,以期获取批量采购的价格优势,降低生产成本。2) 现货采购:公司现货采购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形:第一,对于连接器、电容电阻、分立半导体器件及部分芯片等市场供应充足、单位价值量较低的原材料,公司一般通过现货予以采购;第二,基于客户临时性的下单需求,公司会对相应原材料在现货市场进行采购;第三,在公司对某种型号的芯片备货不足的情形下,公司会相应在现货市场进行采购予以适当补充。
(3) 供应商付款政策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种类及数量众多,每一类均有多个细分类别,不同类别原材料由于制造工艺、用途等不同又可分为多个规格型号。以芯片为例,公司每年采购芯片的种类多达几百种,且每年采购的产品品类差异很大。
公司通常会综合考虑采购材料类型、采购周期紧急程度与供应商协商付款周期,公司与供应商合同约定信用期一般为月结15-30天,部分定制件或临时采购现货采用预付或现付结算,因此,公司应付账款余额较小。2023年与2022年相比,主要供应商的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对供应商的付款政策系受公司产品销售及交付特点、采购、生产模式综合影响确定,公司对产业链上游供应商的议价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综上所述,公司不存在对产业链上下游的议价能力较弱的情况。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1) 应收账款主要核查程序详见“问题4(三) ”之回复;
(2) 获取公司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取得并复核运泰利2022-2023年实际回款情况统计表;
(3) 查阅公司的《保理服务合同》,分析保理合同的主要条款,并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分析相关会计处理的合理性;
(4) 查阅运泰利母公司长园集团的定期报告以及2023年《关于开展保理融资业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的公告,对运泰利进行实地访谈,了解和分析运泰利采用保理回款的情况;
(5) 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实施函证程序,向保理机构函证保理合同主要条款、保理金额、到期日等信息,函证结果相符;
(6) 检查保理业务的目标应收账款债权对应的销售交易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银行回单、记账凭证、发票、出库单、发货单、运输记录等。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运泰利及其母公司长园集团生产经营情况良好,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2023年长园集团及运泰利的年报或其他公开披露文件未披露其供应商名称信息,无法获取、比较长园集团及运泰利的其他供应商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农业银行保理款不存在延期。其他主要欠款方资信状况良好,期后陆续回款或协商确定回款计划,信用或财务状况未出现大幅恶化,发生坏账风险较小,应收账款回款不存在障碍。公司已按照坏账准备政策,对运泰利及其他主要欠款方充分计提坏账准备;会计师已对应收账款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充分、有效;2023年,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对产业链上下游的议价能力较弱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与应收账款核算、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复核年审会计师对2022年末重要应收账款客户实施函证的相关文件;
(3)核查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了解销售结算模式及信用政策,核查上述客户期末应收账款逾期情况等;
(4)查询上述客户的工商信息、定期报告等公开披露信息,了解客户的经营情况及资信状况,分析应收账款是否存在不可收回风险;
(5)获取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明细表,复核应收款项账龄划分、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准确;对比同行业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是否存在差异;
(6)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7)获取公司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取得并复核运泰利2022-2023年实际回款情况统计表;
(8)查阅公司的《保理服务合同》,分析保理合同的主要条款,并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分析相关会计处理的合理性;
(9)查阅运泰利母公司长园集团的定期报告以及2023年《关于开展保理融资业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的公告,对运泰利进行实地访谈,了解和分析运泰利采用保理回款的情况;
(10)复核会计师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实施的函证程序;
(11)检查保理业务的目标应收账款债权对应的销售交易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银行回单、记账凭证、发票、出库单、发货单、运输记录等。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运泰利及其母公司长园集团生产经营情况良好,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2023年长园集团及运泰利的年报或其他公开披露文件未披露其供应商名称信息,无法获取、比较长园集团及运泰利的其他供应商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农业银行保理款不存在延期。其他主要欠款方资信状况良好,期后陆续回款或协商确定回款计划,信用或财务状况未出现大幅恶化,发生坏账风险较小,应收账款回款不存在障碍。公司已按照坏账准备政策,对运泰利及其他主要欠款方充分计提坏账准备;年审会计师已对应收账款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充分、有效;2023年,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对产业链上下游的议价能力较弱的情况。
问题5 关于存货
公司期末存货账面余额5,807.02万元,存货跌价准备574.75万元。其中主要为原材料,账面余额4,003.33万元,存货跌价准备196.73万元。
请公司:(1)结合原材料库龄、原材料与产成品匹配关系,说明原材料库存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原材料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2)结合业绩下滑和在手订单情况,说明除原材料以外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3)说明存货盘点程序及盘点结果,包括盘点范围、地点、品种、金额、比例等,说明是否存在账实差异及处理结果。请年审会计师对以上问题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结合监盘程序、监盘比例及监盘结果,说明获取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结合原材料库龄、原材料与产成品匹配关系,说明原材料库存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原材料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 2023年末、2022年末,公司原材料库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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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原材料分为标准件和非标准件,主要包含电子原材料、五金类原材料、包材类、辅料类等,大多为电子类原材料;其中电子原材料主要包含芯片、电子元器件、PCB电路板等。2020年以来,由于电子材料涨价及产能受限,公司为保障供应,会对部分重点原材料进行备货。2023年末,公司原材料库龄1年以上余额1,887.78万元,占原材料余额47.16%,库龄1年以上原材料余额占比较高。公司1年以上库龄原材料按标准件和非标准件分类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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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原材料中库龄超过一年且本期使用的标准件(芯片、连接器、电容电阻、分立半导体器件等)占比为89.58%,较上年同期增长22.80%,原材料中库龄超过一年且本期未使用的标准件和库龄超过一年的非标准件合计占比为10.42%,占比较低。
2. 原材料与产成品匹配关系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工业自动化检测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嵌入式智能仪器模块和机器视觉等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生产上述产品主要采购的原材料包括芯片、摄像头模组、PCB 板、连接器、电容电阻等。
2022-2023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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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成本同比2022年下降33.39%,受下游消费电子行业需求减缓的影响,客户采购减少、采购节奏推迟所致, 2023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2022年收入下降30.83%,本期销售规模下降导致主营业务成本中的直接材料成本也相应下降,与主营业务收入下降幅度基本一致。
2023年,公司原材料总体投入与产出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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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2023年公司采购的原材料金额与结转至存货和主营业务成本的原材料金额、其他领用的原材料金额之间具有勾稽关系,原材料的采购、领用和留存金额具有匹配性。
3. 2023年末,公司原材料存货跌价计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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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按照跌价准备计提原则,对库龄超过一年的非标准件原材料及超过一年且本期未使用的标准件原材料全额计提跌价准备,2023年末,公司原材料存货跌价准备196.73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为4.91%。公司1年以上库龄原材料按标准件和非标准件分类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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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龄超过一年且本期使用的标准件满足可变现净值高于账面价值的测算标准。按照公司的存货跌价政策,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公司按存货类别对库龄超过一年且本期使用的标准件测算存货跌价准备,由于公司2023年销售毛利率约为60%,减去附加税费率和销售费用率10.43%,经测算,存货可变现净值远高于存货账面价值,因此不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的标准件是芯片、PCB板等,这类原材料市场价格较为稳定,即使未来如果出现因没有销售订单部分原材料不适用的情况,参考公司2023年直接销售部分暂无生产领用需求的原材料的销售毛利率(13.43%),未来直接对外销售预计也不会产生减值。
公司的标准件是芯片、PCB板等,库龄超过一年且本期使用的标准件在2023年出库金额合计约为3800万,该类原材料领用频率较高,不存在通过人为调节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形。
2023年末,公司原材料账面余额较2022年末增长6.72%,原材料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较2022年下降18.73%,主要系原材料中库龄超过一年且本期未使用的标准件较2022年同期下降较多。
综上所述,2023年末,公司期末原材料余额为4,003.33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252.03万元,增幅6.72%,主要原因系公司根据订单需求量以及采购部门预测的主要原材料价格(芯片)变动趋势进行采购备货所致。公司采用“以销定产、适度备货”采购模式,公司产品主要为定制化产品,部分原材料需定制化采购,需要提前进行备货,不存在长期未使用或预计无法销售的存货,公司原材料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二)结合业绩下滑和在手订单情况,说明除原材料以外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适度备货”采购模式,日常根据订单需求量以及采购部门预测的主要原材料价格(芯片)变动趋势进行采购备货。2023年,公司采购金额为5,133.28万元,较2022年度下降39.86%,与2023年公司收入下降幅度基本匹配,总体上,公司2023年的采购规模符合公司2023年的生产经营情况。
1. 2022年末、2023年末公司在手订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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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订单覆盖金额=在手订单金额*(1-毛利率);订单覆盖率=订单覆盖金额/期末存货余额;2023年末、2022年末的在手订单分别对应统计截至2024年5月23日、2023年5月23日
如上表所示,2023年末,公司发出商品均有在手订单支持,订单覆盖率为100.00%;除发出商品以外,存货余额5,764.09万元,订单覆盖率为49.40%。2023年末,公司在手订单金额较2022年末增加13.21%,公司根据在手订单情况适当进行备货。
2. 2023年末,除原材料以外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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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半成品、库存商品主要包含嵌入式智能仪器模块。其中,对用于内部研发、测试的库龄一年以上未正常销售且无明确再销售计划的产品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按单个产品项目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主要是处于各生产工序的尚未完工产品。该部分存货基本有订单对应,公司按照可变现净值测试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发出商品主要为已发送至客户项目现场尚未完成验收的存货。对应项目进展状况正常,经测试,未发生明显减值迹象。
3. 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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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由上表可见,公司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为9.90%,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
综上所述,公司2023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三)说明存货盘点程序及盘点结果,包括盘点范围、地点、品种、金额、比例等,说明是否存在账实差异及处理结果。
1. 公司存货盘点程序
(1) 财务部编制“盘点计划安排表”,发送给相关盘点人,由仓管部负责,车间协助;
(2) 盘点前,仓管员及相关协助人员对存放货物的场地进行整理、整顿;
(3) 仓管人员整理所有单据;
(4) 由财务人员在盘点前打印好各车间的“存货盘点表”,下发给相关盘点人员;
(5) 盘点人员准确清点、准确对照物料编号、名称、规格、型号,将盘点数量录入“存货盘点表”中,已盘点的物料,在物料包装箱贴上“已盘点”标签,财务人员全程监督存货盘点;
(6) 盘点结束后,财务人员收回所有“存货盘点表”,并与库存账目进行核对,编制“盘点差异表”;
(7) 发现账实不一致,仓管部门配合财务人员进行分析,在“盘点差异表”中说明差异原因和处置办法;
(8) 财务人员将“盘点差异表”上报管理层进行审核,经批准后,调整相应的账面数量,以保持账实一致。
2. 2023年末公司存货盘点情况
(1) 盘点范围:公司所有在库存货
(2) 盘点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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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盘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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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产品主要为在各生产工序中处于正在加工尚未完成该道工序的被加工物,由于在盘点时部分在产品处于被加工状态,因此未能对部分在产品执行盘点程序,公司日常登记在产品明细表,准确记录了在产品的收发情况。公司年末对委托加工物资和发出商品进行对账,对账结果无差异。
2023年末,公司存货盘点情况良好,存货盘盈盘亏金额占存货余额比重低于1%,公司盘点差异金额为0.28万元,其中盘盈金额为0.33万元,盘亏金额为0.05万元。公司盘盈的物料主要系损耗性材料和赠品,不作调整处理,公司盘亏的物料主要系爆带造成的丢失,公司作为管理领用单处理,计入管理费用,调整后账实相符。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1) 了解公司的采购制度、采购流程及备货管理;了解公司采购与付款、生产与仓储环节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获取公司在手订单明细,分析公司库存水平与在手订单执行情况匹配性;
(3) 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分析公司2023年存货余额较大、原材料期末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4) 获取公司期末各类存货的库龄明细表,分析库龄情况,分析是否存在长期未使用或预计无法销售的存货;获取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过程,复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准确性及合理性;
(5) 了解公司报告期内存货盘点制度及盘点情况,并通过实施存货监盘程序核实存货存在性。
1) 具体监盘程序:
① 在存货盘点开始前,注册会计师观察了存货盘点现场:存货已经适当整理和排列,并附有盘点标识;所有存货均纳入盘点范围;
② 在存货盘点过程中,会计师观察了管理层制订的盘点程序的执行情况:
A.盘点人员已在盘点表单上准确记录存货的数量和状况,并对其工作签字确认;
B.盘点人员已采取措施以防止重复或遗漏盘点;
C.盘点人员以外的人员已对盘点进行复核(复盘存货数量),以确保盘点数量的准确性;
③ 在存货盘点结束前,会计师再次观察了盘点现场,所有应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均已盘点;
④ 在存货监盘过程中,会计师按照存货监盘计划执行了双向抽盘,并将抽盘结果与公司的盘点记录进行比较,查明了差异原因,并已提请公司更正盘点记录。
2) 抽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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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无法实施现场监盘的委托加工物资对账单及发出商品实施替代程序,我们核查了2023年末委托加工物资对账单,并对存放于供应商处的委托加工物资进行函证,函证比例为89.74%,获取公司发出商品明细表及发货明细表,检查发货单、运单等原始单据,未发现异常情况。
3) 监盘结果
会计师认为,公司已按照管理层制订的盘点程序执行了存货盘点;本次存货抽盘比例为44.65%,存货监盘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监盘差异。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公司2023年原材料库存较高主要系公司基于“以销定产、适度备货”采购模式进行提前备货所致,具有合理性,原材料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公司根据在手订单情况适当备货,除原材料以外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合理;公司盘点程序合理,存货盘点情况良好,2023年末,存货盘盈盘亏金额占存货余额比重低于1%,不存在账实差异,公司对盘盈盘亏情况处理合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的采购制度、采购流程及备货管理;了解公司采购与付款、生产与仓储环节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获取公司在手订单明细,分析公司库存水平与在手订单执行情况匹配性;
(3)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分析公司2023年存货余额较大、原材料期末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4)获取公司期末各类存货的库龄明细表,分析库龄情况,分析是否存在长期未使用或预计无法销售的存货;获取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过程,复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准确性及合理性;
(5)了解公司报告期内存货盘点制度及盘点情况,并通过复核会计师存货监盘的相关文件。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3年原材料库存较高主要系公司基于“以销定产、适度备货”采购模式进行提前备货所致,具有合理性,原材料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公司根据在手订单情况适当备货,除原材料以外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合理;公司盘点程序合理,存货盘点情况良好,2023年末,存货盘盈盘亏金额占存货余额比重低于1%,不存在账实差异,公司对盘盈盘亏情况处理合理。
问题6 关于现金资产管理
公司本期末货币资金84,903.48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13,000.00万元。公司期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60,691.20万元,其中结构性存款10,000.00万元,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合计50,691.20万元。公司本期利息收入1,553.17万元,投资收益388.29万元。
请公司:(1)说明现金资产与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的匹配性;(2)结合公司募投项目预计完工时间和资金使用计划,测算募集资金陆续投入后,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变动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并提示风险。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1)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说明现金资产与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的匹配性
1. 2023年,公司购买和赎回的结构性存款及投资收益明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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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可见,本期购买、赎回的结构性存款与投资收益相匹配。
2. 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其他现金存款与利息收入的匹配情况如下:
(1) 各类现金存款利息收入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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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利息收入包括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利息收入、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及活期存款等其他利息收入。
(2) 公司购买的协定存款、通知存款与利息收入匹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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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3年日均余额=∑募集资金专户的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每日余额*累计存储天数/ 360
注2:测算年利率=利息收入/2023年日均余额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与上述银行签订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协议,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一般账户资金购买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利率上调一定基准点,公司2023年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年利率水平为1.55%-2.10%。上表可见,公司测算所得的利率水平与协议约定利率水平相匹配,协定存款、通知存款金额与利息收入匹配。
(3) 定期存款与利息收入匹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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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利息收入(原币)=定期存款金额(原币) *年利率*持有天数/360, 利息收入(折算人民币)系按照交易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如上表所示,2023年,公司美元定期存款年利率为5.10%-5.37%,人民币定期存款年利率为2.10%,美元、人民币定期存款与相应利息收入相匹配。
(4) 美元活期存款与利息收入匹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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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3年日均余额(美元)=∑美元活期存款每日余额*累计存储天数/ 360
注2:测算利率=利息收入(美元)/ 2023年日均余额(美元)
如上表所示,2023年,公司美元活期存款年利率约为0.05%-3.25%,美元活期存款与相应利息收入相匹配。
(5) 除上述类型存款外,其他活期存款、保证金账户期末余额合计3,089.15万元、日均存款余额2,106.85万元、利息收入4.01万元,公司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公司测算所得的其他活期存款、保证金账户年利率约为0.2%,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不存在较大差异,其他活期存款、保证金账户存款与利息收入相匹配。
综上,公司现金资产与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相匹配。
(二)结合公司募投项目预计完工时间和资金使用计划,测算募集资金陆续投入后,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变动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并提示风险
1. 募投项目预计完工时间
截至2024年5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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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结合项目进展实际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经审慎考虑、评估后,公司计划“嵌入式智能仪器模块扩产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由2024年12月延期至2025年12月,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4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在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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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拟对截至2024年5月31日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制定募投项目使用计划。
(1)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5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证券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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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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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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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半年金额不一致原因,包括 ① 2024年1-5月按实际发生额统计,2024年6月起均匀投入;② 期间产生利息投入至最后一个半年;③ 各半年有天数差。
3. 测算募集资金陆续投入后,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变动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
(1)测算假设
A、募集资金账户至预计可使用状态前的期间均购买协定存款,并按与银行最新约定的利率及结息周期计息;
B、暂未确定投向的剩余超募资金于2025年1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考虑补流后产生的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
C、募投项目资金从2024年6月至预计可使用状态前的期间均匀投入各募投项目;
D、期间产生利息投入至最后一个半年。
(2)测算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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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4-2025年数据为预测值
(3)风险提示
2023年度公司来源于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合计1,287.68万元,对净利润占比为143.32%,占比较大。根据测算,2024年至2025年度,募集资金陆续投入,预计公司募集账户利息收入或投资者收益将分别为586.27万元和114.91万元,同比下降54.47%和80.40%。
综上,公司存在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减少而导致公司净利润减少的风险。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1) 取得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与公司明细账上的银行账户清单进行核对,检查所有银行账户是否均已纳入公司核算体系;
(2) 获取并查阅《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核实募集资金使用是否经过恰当审批、使用用途及使用方式是否符合规定、募集资金是否专户存储;获取并查阅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决议、公告文件、协定存款协议/智能通知存款存储协议;
(3) 取得所有银行账户(包括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的对账单和企业信用报告,对所有银行账户实施函证,2023年末货币资金的发函比例、回函比例均为99.89%(货币资金未发函的部分系阿里巴巴、支付宝账户余额,预计无法回函,会计师已亲自获取账户余额截图并录制获取过程视频);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实施函证,发函比例、回函比例均为100%,确认前述资产类型、余额是否准确、是否存在使用受限情况;
(4) 查看公司银行对账单、银行提供的购买理财业务对账单,检查与结构性存款明细账的购买、赎回以及收益记录是否一致;抽取并检查部分结构性存款购买协议;
(5) 勾稽测算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其他现金存款(非结构性存款)与利息收入是否具有匹配关系;获取报告期内公司结构性存款明细账,检查结构性存款的名称、类别、期限、收益率、购买金额、到期回款情况、实际收益率情况,复核结构性存款与投资收益的匹配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现金资产与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相匹配;公司2023年末除已披露的保证金、因诉讼事项被冻结资金合计301.30万元外,货币资金不存在其他受限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取得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与公司明细账上的银行账户清单进行核对,检查所有银行账户是否均已纳入公司核算体系;
(2)获取并查阅《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核实募集资金使用是否经过恰当审批、使用用途及使用方式是否符合规定、募集资金是否专户存储;获取并查阅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决议、公告文件、协定存款协议/智能通知存款存储协议;
(3)取得所有银行账户(包括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的对账单和企业信用报告;复核年报会计师对所有银行账户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实施函证的发函、回函情况;
(4)查看公司银行对账单、银行提供的购买理财业务对账单,检查与结构性存款明细账的购买、赎回以及收益记录是否一致;抽取并检查部分结构性存款购买协议;
(5)勾稽测算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其他现金存款(非结构性存款)与利息收入是否具有匹配关系;获取报告期内公司结构性存款明细账,检查结构性存款的名称、类别、期限、收益率、购买金额、到期回款情况、实际收益率情况,复核结构性存款与投资收益的匹配情况;
(6)获取并查阅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年审会计师出具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7)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募投项目负责人,了解公司整体的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资金使用计划、实际建设进度以预计完工时间等,确认募投项目能够如期完成建设并达到可使用状态。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现金资产与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相匹配;公司2023年末除已披露的保证金、因诉讼事项被冻结资金合计301.30万元外,货币资金不存在其他受限情形;
(2)随着募集资金陆续投入后,募集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逐年减少。公司已经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风险提示。
问题7 关于递延所得税资产
公司期末存在因可弥补亏损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566.06万元,同比增加437.12万元,相应减少当期的所得税费用。而公司本期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仅262.74万元。请公司说明对于可弥补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未来期间能否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否存在通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调节利润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公司回复
(一) 各纳税主体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应的可弥补亏损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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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12月19日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44002352,有效期三年;公司之子公司广州市思林杰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12月19日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44000924,有效期三年;因此公司形成的税法上的可弥补亏损额最长可结转年限为10年;公司的年初未弥补亏损系2022年形成,截至2023年末,公司期末未弥补亏损合计为3,773.73万元,其中,将于2032年末到期的未弥补亏损金额为804.27万元;将于2033年末到期的未弥补亏损金额为2,969.47万元。
(二) 2023年思林杰产生大额可弥补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2-2023年,母公司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调整过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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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见,2023年,母公司产生大额可弥补亏损的主要原因系:受本期营业收入同比下降、销售产品结构变化和产线升级生产成本增加综合导致毛利率同比下滑、加大业务拓展导致销售费用增加以及本期收到政府补助金额减少的综合影响,2023年母公司实现的利润总额较2022年大幅下降;同时,公司是研发驱动型科技企业,为满足终端应用消费电子领域对产品迭代升级的需求,公司需要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包括引进高级研发人员、加大研发设备和研发材料的投入,近几年来,公司相关研发费用支出一直保持较高的支出规模,导致公司在各期相应享受的研发加计扣除金额较大;2023年,母公司享受的研发加计扣除金额为4,392.13万元,大幅高于母公司实现的利润总额,综合导致2023年母公司产生大额未弥补亏损。
1)2022-2023年母公司项目研发费用金额及研发加计扣除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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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2023年母公司未申请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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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未申请加计扣除项目费用主要系使用权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折旧摊销等相关不符合研发加计扣除条件的研发费用支出;以及公司与政府合作的科研项目,基于谨慎性原则,对于享受政府补助部分未申请加计扣除;
委外研发费用申请研发加计扣除情况:根据财税〔2015〕119号文,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自IPO以来对委外研发费用一直未申请研发加计扣除。2022年和2023年延续原来的做法,未对研发费用下的“委外研发费用”申请加计扣除。
入职未满183天的研发人员薪酬扣除情况:2022年,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参考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员认定标准,对入职未满183天的研发人员薪酬163.59万未申请加计扣除。2023年,公司查阅相关税务法规,并与主管税局沟通确认:入职未满183天的研发人员薪酬是可以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故2023年公司对入职未满183天的研发人员薪酬共计173.10万元全额申请了加计扣除。
3)2022-2023年母公司研发加计扣除科目明细及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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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2023年母公司产生大额可弥补亏损的主要原因系2023年母公司实现的利润总额较2022年大幅下降。2022-2023年,公司研发费用支出金额较为稳定,一直保持较高的支出规模,导致公司各期享受的研发加计扣除金额较大。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研发投入核算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完善的研发管理制度,明确研发费用的归集范围及核算程序,确保研发费用归集及核算的准确性,研发费用归集详见“问题2(三)2”之回复;同时,公司严格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相关税收规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备案资料、主要留存备查资料已按规定要求整理并妥善保存。2023年,母公司产生大额未弥补亏损具有合理性。
(三) 各纳税主体盈利预测情况
关于各纳税主体盈利预测情况已申请豁免披露。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1) 获取管理层盈利预测数据,评价管理层盈利预测的合理性,包括使用的重大假设的适当性以及数据的适当性、相关性和可靠性;测试管理层相关计算是否准确;
(2) 分析2023年思林杰产生大额可弥补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
(3) 查阅公司2024年一季度季报,获取公司期后在手订单明细;
(4) 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可持续性及成长性,现有客户订单的可持续性,未来对非苹果产业链客户的开拓计划。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公司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弥补亏损,2023年,公司按期末未弥补亏损金额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通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调节利润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管理层盈利预测数据,评价管理层盈利预测的合理性,包括使用的重大假设的适当性以及数据的适当性、相关性和可靠性;测试管理层相关计算是否准确;
(2)分析2023年思林杰公司产生大额可弥补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
(3)查阅公司2024年一季度季报,获取公司期后在手订单明细;
(4)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可持续性及成长性,现有客户订单的可持续性,未来对非苹果产业链客户的开拓计划。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弥补亏损,2023年,公司按期末未弥补亏损金额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通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调节利润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