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9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安徽省雏鹰计划晟泽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下简称“标的基金”)。
●投资金额:人民币800万元,为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且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风险提示:标的基金目前尚处于筹建期,尚未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尚未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存在不能满足设立条件而无法登记备案成功的风险。因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且投资过程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竞争、政策环境、拟投资项目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在稳固发展公司主业的同时,公司拟协同专业资本、产业资源通过参与投资标的基金适度开展新兴产业投资,拓宽公司产业布局和战略视野。标的基金总规模为20,0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800万元,占标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4.00%。本次对外投资金额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审议标准。
(二)关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暨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合肥新安晟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安晟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8PAMKA8H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高新区望江西路900号中安创谷科技园A3A4栋6楼665室
法定代表人:吴海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时间:2022年8月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信息:合肥创源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500万元,占比50.00%;吴海啸认缴出资400万元,占比40.00%;李娟认缴出资100万元,占比10.00%。
主要投资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集成电路、新能源及新材料等新兴行业领域。
合肥新安晟泽同时为标的基金管理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
2、基金业协会备案情况
合肥新安晟泽于2022年9月29日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审核,具备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登记编号为P1074055。
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二)其他合伙人基本情况
1、有限合伙人1
公司名称:安徽省雏鹰计划专项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8QAWXQXW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6155号中德合作创新园9号楼8层8017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徽创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82,850万元
成立时间:2023年4月1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信息:安徽省财金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50,000万元,占比82.035%;合肥海恒科创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15,000万元,占比8.203%;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5,000万元,占比8.203%;安徽创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850万元,占比1.012%;中科大先研院(合肥)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00万元,占比0.547%。
2、有限合伙人2
公司名称: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8174087343XK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安徽省巢湖市旗山路与旗麓路交叉口处
法定代表人:项云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2年7月26日
经营范围: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整理、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有收益权的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和经营、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工业园区及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建设和运营管理、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融投资、与区内外企业合作投资和开发;科技工业园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及厂房销售;对旗下固定资产进行投资管理;房屋租赁、房屋维修、水电安装、建筑装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认缴出资70,000万元,占比100.00%。
3、有限合伙人3
公司名称:南京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775081600P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虎跃东路8号
法定代表人:李缜
注册资本:人民币1,983万元
成立时间:2005年4月1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销售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李缜认缴出资1,600万元,占比80.69%;吴文青认缴出资332万元,占比16.74%;崔勇认缴出资34万元,占比1.71%;彭明认缴出资17万元,占比0.86%。
4、有限合伙人4
公司名称:合肥轩一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P0N8QX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02号西蜀大厦1301室
法定代表人:谢静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7年9月1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信息:合肥信智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4,950万元,占比99.00%;谢静认缴出资50万元,占比1.00%。
(三)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及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上述合伙人均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自成立以来,上述合伙人均未发生任何经营风险和监管处罚,近一年经营及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四)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上述合伙人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合伙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主体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均不存在最近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且未计划增持公司股份。上述合伙人均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与公司亦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安徽省雏鹰计划晟泽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居巢民营经济园雅荷街8号中科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1号孵化器
基金规模及出资方式:人民币20,00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投资人及出资结构:
■
标的基金目前尚处于筹建期,尚未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尚未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以上信息均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核定登记的信息为准。
四、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伙企业及合伙人
1、合伙目的:吸引、支持国内外初创团队在皖创办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为安徽省打造国内创新人才高地和科创中心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2、存续期限:合伙企业作为基金的存续期限为8年,自合伙企业首期实缴出资到达托管账户之日起计算。其中,基金成立日起5年为投资期,投资期届满次日起3年为退出期。
3、募集规模与出资方式: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由各合伙人同比例以货币形式分批次缴付。
(二)投资管理
除用于支付合伙费用外,合伙人缴付的出资应用于依据协议约定而进行的投资,包括项目投资和临时投资。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依据本协议组建的投委会应依照协议约定对合伙企业项目投资决策履行职责。合伙企业开展投资应遵守安徽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相关文件及《安徽省雏鹰计划专项基金组建方案》规定。
(三)合伙人会议
合伙企业每年召开一次合伙人年度会议,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召集。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或经合计持有五分之一以上实缴出资额的其他合伙人召集,合伙企业可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
合伙人会议由执行事务合伙人主持。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人按实缴出资额行使表决权,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表决权的合伙人参与的会议方为有效会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部分条款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部分条款须经全体合伙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含本数)同意。
(四)收益分配
1、投资收入按照“先分配本金,后分配收益”的原则,实行项目即退即分。
2、投资收入在扣除当期相关税费(如有)及合伙费用、预留可预见的合理开支后的可分配部分,由执行事务合伙人严格按下列原则和顺序进行分配:
(1)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全体合伙人(其中向违约合伙人分配收入时需先扣除其未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直至每名合伙人收到的累计分配金额达到各合伙人截至分配日的实缴出资额。
(2)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全体合伙人,直至每名合伙人收到的累计分配金额达到各合伙人截至分配日的门槛收益。
(3)余下的部分收益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全体合伙人,部分收益作为超额业绩奖励分配给基金管理人。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参与设立标的基金有助于加快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产业链布局的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生态圈,有利于拓展公司投资渠道,把握市场机遇,储备项目资源,获取投资收益,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及未来持续盈利能力。
(二)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整体投资金额较小,有利于合理配置资金,优化投资结构,实现资本增值。公司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风险可控。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投资风险分析
(一)标的基金目前尚处于筹建期,尚未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尚未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存在不能满足设立条件而无法登记备案成功的风险。标的基金尚未完成全部份额的认缴,存在可能无法实缴足额资金及后续基金合伙人、合伙份额发生变动的不确定性。
(二)因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且投资过程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竞争、政策环境、拟投资项目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三)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标的基金,但不参与标的基金合伙事务的具体管理,对标的基金的日常经营不具有控制权或可施加重大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