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24-037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6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00在本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11人。
4、本次董事会由本公司董事长陈明军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债务豁免相关事项的议案》
近日,公司与关联方江苏法尔胜泓昇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昇重工”)签署《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泓昇重工同意豁免双方2023年7月7日签署的《借款协议》项下自2024年1月1日起的借款利息,即自2024年1月1日起至公司实际归还剩余借款本金之日止,泓昇重工不再向公司计取借期之内或借期之外利息。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陈明军先生、黄芳女士、黄彦郡先生回避表决,其余8名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此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公司债务豁免相关事项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24-038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务豁免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借款方”)接到关联方江苏法尔胜泓昇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昇重工”、“出借方”)通知,获悉其将其项下产生的对公司债权利息部分进行债务豁免。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债权基本情况
1、债权形成背景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拟向关联方江苏法尔胜泓昇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昇重工”)借款不超过29,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借款利率为年化9.5%。本次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2、债权形成过程
公司与泓昇重工于2023年7月7日签订《借款协议》,借款金额为286,802,550.41元,借款期限为2年,借款利率为年化9.5%。
3、目前债权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向泓昇重工偿还的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88,236,767.06元,2024年1月1日至借款到期日利息约为18,647,523.56元,其中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向泓昇重工结算利息为9,869,190.75元。
二、债务豁免情况
近日,公司与泓昇重工签署《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泓昇重工同意豁免《借款协议》项下自2024年1月1日起的借款利息,即自2024年1月1日起至借款方实际归还剩余借款本金之日止,出借方不再向借款方计取借期之内或借期之外利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借款方为了经营周转,向出借方借入相应款项,双方已签订有《借款协议》,约定出借方向借款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贰亿玖仟万元整的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共2年,自款项实际出借之日起算。出借方于《借款协议》生效后已实际出借款项;
(2)经综合考虑市场贷款利率,为减轻上市公司债务压力,增加上市公司经营流动性,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借款方与出借方经友好协商,出借方同意豁免《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方所负担的部分利息债务;
(3)为此,借款方与出借方在已签订的《借款协议》基础上,签订本《补充协议》以资共同守信。
一、出借方同意豁免《借款协议》项下自2024年1月1日起的借款利息,即自2024年1月1日起至借款方实际归还剩余借款本金之日止,出借方不再向借款方计取借期之内或借期之外利息。
二、出借方承诺:本次债务豁免系不附条件的且一经作出不可撤销的。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债务豁免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江苏法尔胜泓昇重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韩志平
注册地址:江阴市蟠龙山路28号
经营范围:工程机械设备、通用机械设备及其零部件、金属制品及其配套设备的制造、加工、维修;金属材料、电子产品、玩具、记忆合金的制造、加工、销售;汽车零部件、纺织机械及其配件、工业控制系统的研究、开发、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泓昇重工为公司控股股东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公司系同一控股股东。
三、债务豁免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债务豁免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债务豁免事项进行了审议,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会议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四、本次债务豁免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务豁免减轻了公司债务压力,体现了债权方对公司长远发展的大力支持,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次债务豁免为单方面、无条件并不可撤销之豁免,自《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生效后, 泓昇重工不得要求公司偿还已豁免的债务或履行任何其他义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本次债务豁免计入资本公积,具体影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公司与泓昇重工签署的《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