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6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85版)

2024-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公司对2021年度、2023年度权益性交易所涉及相关方的关联方关系认定如下:①湖南博创、旭生文化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②张忠在2019年6月-2020年6月期间为公司的关联方,香河孝慈在2019年11月-2020年6月期间为公司的关联方,但在2019年6月-2020年6月期间公司与其没有发生交易,2020年6月之后香河孝慈、张忠不再是公司的关联方;③在2023年度财务报告中,公司已披露金海投资、兴隆裕、迈思铭为公司的关联方;④谢立民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妹妹的配偶,一直为公司的关联方,但其与公司在2022年度、2023年度没有关联交易,因此无需在2023年度财务报告中披露。我们认为公司对权益性交易所涉及相关方的关联方关系认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

(3)公司董事会认定湖南博创、香河孝慈不是公司的关联方,但因关联方为客户回款提供了资金支持以及公司为供应商提供财务资助的行为为客户回款提供了资金支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监管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认定2021年度、2023年度香河孝慈的回款为权益性交易;由于上述交易主要系客户回款,不涉及到营业收入和成本,因此不存在需要调整相关期间营业收入和成本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公司与供应商湖南博创之间的交易中,2021年度提前支付的工程款金额为2,700.09万元,2023年度公司根据合同约定预付给湖南博创的工程款金额为 2,064.47万元;公司于2020年7、8月向永泰晟支付了3,998.69万元资金,系时任光电事业部总经理胡艳平挪用九圣寺项目应付未付的工程款至永泰晟;公司与客户香河孝慈之间的回款交易中9,000.00万元构成权益性交易,其中2021年度金额为4,000.00万元,2023年度金额为5,000.00万元。除上述事项外,我们未发现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与上述主体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近五年资金及业务往来存在违规提供财务资助、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或资金实际流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况。

律师核查意见:

公司已将上述往来认定为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并已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进行补充确认,尚待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并结合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对关联方的认定,截至本专项意见出具日,湖南博创、旭生文化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香河孝慈、张忠为公司曾经的关联方,自2020年6月后不再为公司关联方;金海投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之外的其他亲属胡艳平控制的企业,公司已将其追认为关联方;谢立民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妹妹的配偶,为公司的关联方。

湖南博创曾于2021年在收到公司支付的相应业务款项之后向香河孝慈提供4,000万元借款,香河孝慈在收到湖南博创提供的该等借款之后,将该等资金用于向公司偿还债务,未实际流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于公司向湖南博创提前支付工程款金额2,700.09万元,公司已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追认为向湖南博创提供财务资助,尚待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说明:

1、说明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披露、督促年审会计师出具恰当审计意见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披露过程中,共召开了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和1次临时专项沟通会议,就年报审计工作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财务、内部审计等部门进行了充分的事前、事中、事后沟通,具体如下:

(1)2024年1月3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年审会计师就2023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会计师在预审工作中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包括公司应收账款和长期应收款的资金回笼情况、2023年度发生的主要业务及工程项目收入确认等问题,对年报审计内控测试及实质性测试中需要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和确认。

(2)2024年4月1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详细询问了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依据及合理性,公司尚未收回款项的余额和性质、客户还款能力以及公司采取的催款措施等;了解公司收购龙王岭收购完成后公司负债率及财务费用增加可能导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政府可行性款项回收情况以及公司会计处理相关事项;对公司在建工程的工程进度、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及转固时点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对公司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及其他事项进行了关注。

(3)2024年4月19日独立董事了解到公司存在内控重大缺陷事项后,全体独立董事及公司相关人员召开临时沟通会议,听取了公司业绩预告出现修正的原因,详细询问了问题2中所涉及的公司项目回款中的异常情况,要求公司尽快进行内部核查并向说明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19日向公司发出《沟通函》,“督促公司应尽快进行内部核查并向独立董事说明情况,若没有形成结论,我们将启动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以及“我们高度关注公司2023年报工作进展情况,公司及年审会计师应依照法律法规与会计准则要求,尽快完成对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确保公司2023年度财务数据能真实、客观的反映公司2023年的经营情况,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4)2024年4月2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针对问题2所涉及的由于其他关联方为客户回款提供资金支持将坏账转回减少的信用减值损失计入资本公积,导致公司年报在2023年度业绩预告基础上增加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约4,000万元的事项进行了再次确认,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运用专业知识判断上述事项是否损害股东及公众利益,并就会计师核查的范围、程序,以及公司的后续追责以及内控制度的完善提出了严厉要求。

对于问题1所涉及支付给永泰晟39,986,894.03元,独立董事要求公司查明钱款的实际去向,提出永泰晟与公司是否存在及存在何种关联关系的疑虑,提出公司与永泰晟之间是否还存在其他交易、其他交易的商业实质及合规性问题,并要求公司对上述疑虑和问题做出明确核查。除此之外,审计委员会及全体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了与所讨论问题相关内控缺陷的性质,会计师出具相关审计意见的原因,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职责履行情况是否存在缺陷等。独立董事向公司提出明确的要求:①要求公司查清与永泰晟之间的关系,明确与永泰晟之间存在的其他交易情况,要求公司必须彻查所涉及款项的流向和依据,以及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并给出相应整改方案及整改措施;②必须对所涉及人员进行追责;③涉及资金占用的款项必须追回,坚决保护公司利益。

(5)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对于在2020年、2021年年度审计过程中未能及时、有效识别公司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情况,认为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存在缺陷。

2、说明履职过程中是否已做到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披露过程,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的影响,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要求并督促财务会计报告问题的整改,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对重大会计差错等问题要求更正相关财务数据,听取公司和年审会计师对于相关事项的说明,就核查的范围、程序、后续追责以及内控制度的完善提出了要求,重点关注了内控缺陷的性质,会计师出具相关审计意见的原因,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职责履行情况是否存在缺陷等。

综上所述,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已做到勤勉尽责。

三、关于销售集中度。年报显示,报告期你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合计8.78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67.38%;其中向第一大客户销售收入3.50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6.87%。而你公司上年向前五大客户销售总额占比仅45.34%。

请你公司:

(1)补充披露前五大客户名称、关联关系、销售额、历史变动情况等,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销售模式等,说明你公司客户集中度进一步提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大客户依赖;

(2)结合公司业务特点、行业竞争格局等情况,说明你公司是否具备开拓新客户的能力与条件,以及是否有降低重要客户依赖程度的解决措施和相关安排;

(3)说明前五大客户与你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前五大客户名称、关联关系、销售额、历史变动情况等,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销售模式等,说明你公司客户集中度进一步提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大客户依赖;

1、公司前五大客户名称、销售额及关联关系、历史变动情况

备注:

(1)因2023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要求,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合并列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实际控制的除外,因此前述公司前五大客户为合并列示,具体如下:

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合并列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合并列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③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沭阳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合并列示为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2)为体现历史变化情况,前述表格中2022年度、2021年度数据为合并列示后的数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前五大客户未合并列示,披露口径存在差异。

2、客户集中度进一步提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大客户依赖

公司IDC数据中心多为批发型高等级金融数据中心,面向金融客户、中大型互联网公司和三大通信运营商,为其提供定制化的服务器托管服务,具体可以分为两类服务形态:

一类是自营的定制化数据中心(DC)服务,如公司光明数据中心和东莞旗峰数据中心,主要为深圳平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通信”)定制的数据中心。另一类是和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的合营数据中心(IDC),目前我国基础电信运营商是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三足鼎立的局面,基础电信运营商拥有覆盖全国的骨干互联网带宽与线路资源,向客户出售或出租电信资源获取收益,专业第三方IDC厂商通过与基础电信运营商合作,租用带宽资源,或者与基础电信运营商合作共建机房等方式搭建自己的业务平台,根据最终客户使用的带宽、机柜等资源的数量进行计费,并提供相应的增值服务,主要客户群是具有大型互联网带宽接入需求、带宽品质保障的互联网客户和公有云、专有云运营商。对于和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的合营数据中心,结算模式为客户先和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签订服务合同,电信运营商再按照合营协议与公司结算租赁服务费,如公司长沙云谷数据中心和广州南沙数据中心,主要为电信运营商合营数据中心。

公司目前规划建设了长沙云谷数据中心、广州南沙数据中心、东莞旗峰数据中心、光明数据中心等八大数据中心,IT负载合计约79,200千瓦(kW),折算成4.4千瓦(kW)标准机柜约18,000个,随着客户上架率的提升,公司IDC租赁业务收入稳步增长。其中,公司第一大客户平安通信业务占比最大,原因系公司为平安通信提供定制数据中心服务,公司先后于2018年和2020年向平安通信交付深圳光明数据中心、东莞旗峰数据中心,公司与其签署的合同中对数据中心机架上架进度有明确的要求,因其自身业务情况使得上架进度较好,因此在现阶段平安通信在公司营业收入占比最大。

除平安通信之外,公司第三大客户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和第五大客户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均为与基础电信运营商合营数据中心产生的收入。目前公司广州南沙数据中心、长沙云谷数据中心、陕西耀州数据中心(在建)、郑州中原数据中心(代运营)等项目均采用与基础电信运营商合作的形式,与运营商签订了合作运营协议。

截止2024年4月30日,公司IDC数据中心租赁业务重要合同的情况具体如下:

考虑到公司已具备数据中心全生命周期服务的能力,可根据不同客户需求提供投资规划设计、建设实施、测试验证、系统集成、绿色节能、数据中心整体解决方案、数据中心运维管理、数据中心建设及运营管理等服务。在国家数字经济战略背景下,公司积极探索 EPCO(代建+委托运营)模式,为其他数据中心投资者建设数据中心并代理运营,发展以“轻资产模式”推进公司在相关核心节点城市持有可用资源数据中心。2023年4月公司中标《中原大数据中心项目(河南人工智能产研创新中心)机电工程总承包及数据中心运营合同》,合同总金额为26,316.31万元(含税金额),推动公司首个 EPCO 项目建设,为公司2023年第二大客户,EPCO项目业务具有明显的项目性质和不可复制性,公司对该客户不存在重大依赖。

综上所述,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5号》“来自单一客户主营业务收入或毛利贡献占比超过50%的,一般认为对该客户存在重大依赖”,公司所在IDC行业在客户合作具有稳定性、长期性、客户粘性强等特点,但与基础运营商的合作具有广泛性,不存在对该客户重大依赖的情形。

(二)结合公司业务特点、行业竞争格局等情况,说明你公司是否具备开拓新客户的能力与条件,以及是否有降低重要客户依赖程度的解决措施和相关安排;

随着智慧城市、公共有云、行业云、消费互联网、游戏等行业的陆续兴起,以广州和深圳为代表的大湾区,经济发达,数字经济体量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具备深厚的数据中心产业发展基础。根据科智咨询发布的《2021-2022年广深及周边地区IDC市场研究报告》及《2023-2024年中国IDC行业发展研究报告》显示,2016年-2021年广深及周边地区传统IDC市场规模复合增长率达到25.3%。中国传统IDC业务市场经历了多年20%以上的高速增长,近两年,随着消费互联网新兴业态推进迟缓,传统业态用户趋于饱和,公有云增速放缓,移动互联网流量增长有限,传统行业数字化应用需求尚未得到释放等原因,2022年开始传统IDC业务市场增速开始回落,2023年增速进一步回落至6.4%,国内传统IDC业务市场进入到调整阶段。

整体国内IDC行业市场竞争参与主体主要包括基础电信运营商、第三方服务商,三大运营商占据62%左右的IDC市场份额,其机房遍布全国,第三方IDC厂商具有更好的灵活性,响应速度快,通过模块化、标准化机房设计缩短建设周期,可以更快速地满足企业需求。就具体数据来看,2023年我国IDC企业竞争格局中,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的市场份额占比位列前三,分别为33%、18%和13%;其次是属于第三方IDC服务商。

公司于2015年进入IDC行业,IDC行业业务属于重资产行业,存在较高的投资门槛,客户服务经验的积累具有较强的进入壁垒。同时数据中心具有明显的区位和地段优势,越靠近核心需求城市的IDC的价值越大,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周边的IDC由于能源、土地等资源紧张而具有明显的稀缺性,公司的数据中心主要集中在粤港澳大湾区一线城市及中部地区核心城市,区位优势明显。除此以外,IDC业务是网络分布为牵引的业务,目前互联网数据中心机柜市场集中度较低,机柜分布仍然分散,国家提出东数西算战略,但“算网融合”问题依然突出,亟需打通东数西算网络通路。公司现阶段仍然抓住网络优势为主线,在全国163骨干网络节点(即国家级电信骨干网络节点)城市布局,包括广州、深圳、长沙、武汉、郑州、西安等,打造一城一池,通过以上城市超低时延的带宽资源及网络互联,组成基于SDN技术构建成公司自有的IDC运营网络,可实现为客户定制同城、异地灾备方案等。

公司目前传统IDC数据中心租赁业务在架最终客户主要包括阿里云、天翼云、腾讯云、金山云、Ucloud、米哈游、海马云、庭宇科技、咪咕、首云、网易、广汽集团、大圣科技、平安科技、长沙银行、潇湘证券、长沙政务云、长沙警务云等超70家大中型客户,最终客户会结合地理位置、价格、服务、安全性、市场口碑等对机房进行考察,业务合作均具有租期长、客户粘性强特点。

公司在运营机房除东莞旗峰数据中心、光明数据中心以外,目前公司在运营的广州南沙数据中心和长沙云谷数据中心,在建的陕西耀州数据中心和代运营的郑州中原数据中心等项目均采用与与基础电信运营商合作的形式,分别与运营商签订了合作运营协议,以公司较强的运营管理能力、多样的增值和定制化服务为基础,结合基础电信运营商丰富的下沉渠道和优良的带宽质量,将助力公司未来拓展数据中心业务。

除了传统IDC机架业务以外,数据中心作为算力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5G、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一代数字技术发展的数据中枢和算力载体。随着以大语言模型以及多模态大模型所使用的数据量和参数规模呈现“指数级”增长,带来智能算力需求爆炸式增加,对数据中心的需求开始由传统IDC转向与面向算力的AIDC建设与运营。为适应行业和市场的变化,公司IDC业务自2021年起已开始适时跟随市场开拓除传统IDC租赁业务之外的新业务,通过算力调度、算力运营等,将算力结合AIDC业务,以综合算力基础设施向客户提供服务,面向算力底层的研究,包括异构算力管理平台、算力调度平台等,结合数据中心与IaaS服务,开展算力运营业务,面向渲染、游戏、网吧、电竞酒店等开展算力运营业务,结合原有数据中心布局超级算力等运营业务。

综上所述,公司在IDC板块的客户呈现了多样化,合作模式多样化,为应对传统数据中心业务的转型需求,公司适时开展新业务,对接了众多的算力需求客户,数据中心业务朝着AIDC的多元化发展持续推进,公司具备开拓新客户的能力与条件。

(三)说明前五大客户与你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公司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渠道查询,确认前五大客户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

四、关于应收账款。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6.07亿元,坏账计提比例44.20%。其中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20亿元;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按照金融电子一般客户、金融电子银行客户、IDC客户、工程项目一般业务、工程项目政府业务和其他业务分别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为41.71%、44.97%、3%、44.27%、11.23%和96.52%。本期计提坏账准备9,651.73万元,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4,229.04万元,核销2,966.58万元。

请你公司:

(1)说明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的形成原因、销售的产品类型、销售金额、回款情况及剩余应收账款余额,你公司采取的催款措施、坏账准备计提的依据及合理性,相关客户是否与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分业务类型说明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各账龄区间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与上年相比是否存在差异,如是,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调节利润的情形;

(3)说明你公司应收账款收回或转回、核销减值准备对应的款项涉及对象、发生时间、金额、减值准备的计提时间,收回或转回、核销的理由及合理性,回款情况及债务人提供相应保障措施的有效性等。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说明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的形成原因、销售的产品类型、销售金额、回款情况及剩余应收账款余额,你公司采取的催款措施、坏账准备计提的依据及合理性,相关客户是否与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的形成原因、销售的产品类型、销售金额、回款情况及剩余应收账款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注:铜川市耀州区诚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账面余额组成包括应收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和长期应收款。

综上,本期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客户发生的收入及应收账款真实有效,针对未收回的货款,公司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现场面谈、电话沟通、获取回款计划、诉讼仲裁等多种催款措施,积极推进客户回款。

2、坏账准备计提的依据及合理性

(1)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具体制度规定,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2)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说明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主要客户为铜川市耀州区诚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筑云建设有限公司、广州鼎义计算机有限公司、北京亿势极光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平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杭州度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铜川市耀州区诚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属于被执行人,且处于破产重整状态,该公司的资金较为紧张,经公司多次催缴仍无法回款,因此公司将其应收账款采用单项全额计提坏账。

广州市筑云建设有限公司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长期未回款,且经公司多次催缴仍无法回款,因此公司将其应收账款采用单项全额计提坏账。

北京亿势极光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已采取法律程序,但是从公司目前掌握的资料显示其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广州鼎义计算机有限公司和上海平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均出现经营异常,杭州度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因此公司将上述客户应收账款采用单项全额计提坏账。

单项计提坏账的其他客户中广州京盛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南江电气实业有限公司、湖北神狐时代云科技有限公司和永兴中匠建设有限公司均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长期未回款,且经公司多次催缴仍无法回款。南京理工速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双威微电子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贝尔信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属于失信被执行或被执行人,公司均已采取法律程序,目前安徽双威微电子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贝尔信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均已经营异常、处于破产重整中,因此公司将上述客户应收账款采用单项全额计提坏账。

单项计提坏账的其他客户均属于失信被执行或被执行人,且公司通过各种催缴方式或采取法律程序均无法追回应收款项。因此公司将其应收账款采用单项全额计提坏账。

综上所述,公司对因被注/吊销、破产、经营异常、被列为失信执行人、被执行人等原因造成回款困难,多次催收无效或诉讼仍无法回款的应收账款进行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充分、合理。

3、相关客户是否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公司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渠道查询并核查确认,前述客户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

综上所述,公司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客户具有真实交易背景,发生的收入及应收账款真实有效,针对未收回的货款,公司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现场面谈、电话沟通、获取回款计划、诉讼等多种催款措施,积极推进客户回款;公司采取的催款措施符合实际情况,坏账准备计提具有合理性;上述客户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二)分业务类型说明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各账龄区间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与上年相比是否存在差异,如是,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调节利润的情形;

1、金融电子一般业务

(1)计算平均迁徙率

注:公司2022年和2023年的迁徙率均采取最近5年迁徙率的平均值计算,下同。

(2)根据迁徙率计算历史损失率

(3)考虑前瞻性信息调整历史损失率

该业务组合的应收账款各账龄区间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确定依据为:公司根据历年账龄迁徙率计算得出的信用风险逾期损失率,并结合自身预期信用风险及前瞻性信息调整损失率确定。

预期信用损失率与上年相比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收回账龄较长的货款后账龄迁徙率有所下降;2022年度和2023年度的前瞻性因子未发生变化,因此2023年度预期信用损失率有所下降。预期信用损失率有所下降,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跨期调节利润的情形。

2、金融电子银行业务

(1)计算平均迁徙率

(2)根据迁徙率计算历史损失率

(3)考虑前瞻性信息调整历史损失率

预期信用损失率与上年相比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收回账龄较长的货款后账龄迁徙率有所下降;2022年度和2023年度的前瞻性因子未发生变化,因此2023年度预期信用损失率有所下降。预期信用损失率有所下降,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跨期调节利润的情形。

3、IDC业务

IDC业务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与上年相比不存在差异。

4、工程项目一般业务

(1)计算平均迁徙率

(2)根据迁徙率计算历史损失率

(3)考虑前瞻性信息调整历史损失率

预期信用损失率与上年相比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客户未在信用期内支付货款,应收款项账龄逐步拉长,导致迁徙率有所上升;2022年度和2023年度的前瞻性因子未发生变化,因此2023年度预期信用损失率有所上升。预期信用损失率有所上升,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跨期调节利润的情形。

5、工程项目政府业务

(1)计算平均迁徙率

(2)根据迁徙率计算历史损失率

(3)考虑前瞻性信息调整历史损失率

预期信用损失率与上年相比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收回账龄较长的货款后账龄迁徙率有所下降;2022年度和2023年度的前瞻性因子未发生变化,因此2023年度预期信用损失率有所下降。预期信用损失率有所下降,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跨期调节利润的情形。

6、其他组合

其他组合主要系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但是公司无法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后即可以评价其预期信用损失的,全部归集于其他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同时其他组合里的客户出现逾期时间较长,风险显著不同,预计其发生违约概率较高,因此其他组合不适用迁徙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

其他组合的2023年预期信用损失率和2022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不存在差异。

7、2023年与2022年坏账情况对比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2023年度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较2022年度有所下降,但坏账准备金额较2022年度有所增加,主要系工程项目一般组合5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有所增加,导致工程项目一般组合的迁徙率有所增加,从而影响2023年度坏账准备的计提金额增加。

综上所述,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变化主要系受到了各组合回款情况的影响,除了工程项目一般组合、IDC业务和其他组合外其他组合的迁徙率有所改善,IDC业务和其他组合2022年度和2023年度预期信用损失率未发生变化;工程项目一般组合由于回款不及预期,迁徙率有所恶化,从而导致2023年预期信用损失率较2022年度有所增加,而2022年度和2023年度各组合的前瞻性因子均未发生变化,因此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充分和合理,不存在跨期调节利润的情形。

(三)说明你公司应收账款收回或转回、核销减值准备对应的款项涉及对象、发生时间、金额、减值准备的计提时间,收回或转回、核销的理由及合理性,回款情况及债务人提供相应保障措施的有效性等。

1、应收账款收回或转回对应的款项涉及对象、发生时间、金额、减值准备的计提时间、理由及合理性、回款情况及债务人提供相应保障措施的有效性

本期公司收回或转回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合计4,229.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应收账款核销对应的款项涉及对象、发生时间、金额、减值准备的计提时间、理由及合理性、回款情况及债务人提供相应保障措施的有效性

本期公司核销或其他转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合计2,966.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本期核销金额为702.71万元,本期其他转出金额为2,263.87万元。本期其他转出主要系公司与遵义市播州区新民镇人民政府、遵义市播州区石板镇人民政府和湄潭县城镇管理局签订《以物抵债协议》,公司将应收上述客户的账面价值与上述客户提供产品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因此坏账准备做为其他转出处理。

综上所述,公司坏账准备的收回主要系法院强制执行南京理工速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款项支付给公司,另外上海平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主要系破产清算分配给债权的款项所致。公司坏账准备的转回主要系香河孝慈于2023年回款5,000.00万元的资金来源于其他关联方为其回款提供资金支持,其经济实质具有资本投入性质,因此作为权益性交易处理,形成的利得应计入资本公积所致。公司坏账准备核销主要系部分应收客户货款的账龄比较长,且公司预计收回上述货款所需付出的成本较高,因此将其予以核销;坏账准备的其他转出主要系公司与客户签订《以物抵债协议》,以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与以物抵债的产品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从而导致坏账准备做其他转出处理。因此上述坏账准备的收回和转回、核销和其他转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会计师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公司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测试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检查当年确认销售收入的合同或订单、送货单、对账单、发票等收入确认原始凭证及单据,确认应收账款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

(3)对于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获取并检查了管理层计算可收回金额的依据,包括管理层结合市场环境、客户财务状况、客户经营情况、客户历史还款情况等对客户信用风险作出的评估;

(4)了解公司管理层评估信用减值测试的模型及考虑的前瞻性因素、预计可回收金额时的判断和考虑的因素,分析公司管理层对预计信用损失会计估计的合理性;

(5)对重要应收账款与管理层讨论了其可收回性,复核了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并测试了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所依据资料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6)对以前年度已经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进行了复核,评价了管理层过往计提坏账准备的准确性;

(7)获取《以物抵债协议》抵债物品的清单和公司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并在京东等购物平台查询其交易价格与公司确认的公允价值进行比对,并复核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对抵债物品进行监盘;

(8)对客户往来余额及交易额进行函证,并选取主要客户执行访谈程序;

(9)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10)通过公开渠道检査客户的关联交易情况,核査客户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主要系客户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且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后即可以评价其预期信用损失的,如客户处于破产重整、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公司经营异常等情况,公司对这部分客户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坏账准备,因此公司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 计提依据具有合理性;单项计提的客户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系根据各组合最近五年迁徙率的平均值和考虑前瞻性因子予以确认,各组合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确定依据具有合理性;与上年度相比前瞻性因子未发生变化,变化的系受各组合回款的影响,迁徙率有所变动导致,各组合本年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上年度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不存在跨期调节利润的情形;

(3)公司坏账准备的收回主要系法院强制执行南京理工速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款项支付给公司,另外上海平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主要系破产清算分配给债权人的款项所致。公司坏账准备的转回主要系香河孝慈于2023年回款5,000.00万元的资金来源于其他关联方为其回款提供资金支持,其经济实质具有资本投入性质,因此作为权益性交易处理,形成的利得应计入资本公积所致。公司坏账准备核销主要系部分应收客户货款的账龄比较长,且公司预计收回上述货款所需付出的成本较高,因此将其予以核销。坏账准备的其他转出主要系公司与客户签订《以物抵债协议》,以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与以物抵债的产品公允价值的差异确认为投资收益,从而导致坏账准备做其他转出处理。综上所述,上述坏账准备的收回和转回、核销和其他转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五、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年报显示,你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4,752.70万元,本报告期未计提减值准备。其中永兴龙王岭教育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王岭”)期初余额9,411.92万元,本期因其他减少9,411.92万元,期末余额为0。年报显示,你公司于2023年1月购买龙王岭,其为金融资产模式下PPP项目。

请你公司:

(1)说明龙王岭其他变动的具体原因、会计处理方式,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涉及交易的,说明交易背景、交易的具体内容、交易对手方及于交易对手方的关联关系、资产账面价值、交易价格及定价公允性、交易完成时间及相关事项履行审计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具体情况;

(2)结合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情况,说明你公司本报告期未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原因,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说明龙王岭其他变动的具体原因、会计处理方式,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涉及交易的,说明交易背景、交易的具体内容、交易对手方及于交易对手方的关联关系、资产账面价值、交易价格及定价公允性、交易完成时间及相关事项履行审计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具体情况;

1、2021年12月和2022年12月分别收购龙王岭股权的情况及会计处理

(1)2021年12月收购深圳湘南德润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南德润”)持有的龙王岭的情况及会计处理

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9,125万元收购湘南德润持有的龙王岭39%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龙王岭39%的股权。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完成了股权收购工作,公司对龙王岭的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因此采用了权益法核算。

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龙王岭9,125.00万元

贷:银行存款9,125.00万元

(2)2022年12月收购永兴湘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兴湘润”)持有的龙王岭股权的情况及会计处理

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股权的议案》,公司持有龙王岭39.00%股权。为加强对龙王岭的控制,公司本次拟使用6,660万元人民币收购永兴湘润持有的龙王岭29%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龙王岭68%的股权,龙王岭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就上述股权变更完成了工商登记,并取得龙王岭的控股权,因此从2023年1月10开始将龙王岭纳入公司的合并范围,由于龙王岭属于金融资产模式下PPP项目,不具有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能力,不构成业务,该次交易不形成企业合并。

(1)母公司层面

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取得龙王岭控股权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龙王岭6,660.00万元

贷:其他非流动资产-预付股权收购-龙王岭6,660.00万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9,411.92万元。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完成对龙王岭29.00%股权收购后,持有其68.00%的股权,公司拥有其控股权,将其纳入合并报表,故将龙王岭的投资金额从长期股权投资--联营企业转入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投资。在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披露了长期股权投资--联营企业其他转出9,411.92万元,而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投资本期增加为16,071.92万元。

(2)合并层面

2023年1月公司完成龙王岭29%股权收购后,持有其股权为68%,公司拥有其控股权,将其纳入合并报表,故将龙王岭的投资金额从长期股权投资--联营企业通过其他转出转入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投资,金额为9,411.92万元。在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披露了长期股权投资--联营企业其他转出9,411.92万元,期末长期股权投资--联营企业-龙王岭金额为0.00万元,合并报表层面对龙王岭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合并抵销,因此在合并层面上长期股权投资--龙王岭的金额为0.00万元。

2、涉及交易的,说明交易背景、交易的具体内容、交易对手方及于交易对手方的关联关系、资产账面价值、交易价格及定价公允性、交易完成时间及相关事项履行审计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具体情况

综上所述,龙王岭的其他变动主要系公司于2023年1月取得龙王岭的控股权,将龙王岭的长期股权投资从长期股权投资--联营企业转入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投资,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公司收购龙王岭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收购龙王岭股权的交易价格参考了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龙王岭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同致信德评报字(2021)第100038号和同致信德评报字(2022)第100051号),交易定价公允,相关交易事项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结合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情况,说明你公司本报告期未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原因,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2023年度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情况如下:

(1)2023年度长期股权投资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广州水晶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晶智联”)

由于水晶智联经营不及预期,该公司的管理层考虑将其注销。公司持有广州水晶智联有限公司15%股权,2022年水晶智联经股东大会集体决议不再存续经营,目前正处于工商注销阶段,公司预计未来无法收回该投资款,因此公司于2022年度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水晶智联于2024年1月12日办理完工商注销手续。

(3)2023年度深圳盛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灿科技”)、深圳市通新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新源”)、深圳市前海友胜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友胜”)的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盛灿科技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主要从事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计算机网络工程施工;电子产品的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等业务。盛灿科技2022年实现了营业收入为1.33亿元,净利润为-2,989.75万元,2023年实现了营业收入1.66亿元,净利润126.01万元,公司2023年扭亏为盈。2022年度公司聘请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盛灿科技的股权以2022年12月31日作为评估基准日进行评估,并由其出具《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因编制财务报告而进行减值测试事宜所涉及深圳盛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证)评报字[2023]第A0151号),经评估盛灿科技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23,804.86万元。公司持有盛灿科技11.0734%的股权,对应盛灿科技股东全部权益公允价值为2,636.01万元。公司2022年度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5,286.01万元,因此于2022年对其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2,650.00万元。由于2023年度盛灿科技实现全年收入略微优于2022年评估报告预测的收入,经营情况较为良好,因此2023年末对盛灿科技的长期股权投资不存在减值迹象。

2)通新源主要从事自有房屋租赁。通新源持有深圳市南山区市政管理所大楼85%的房屋使用权,并确认为无形资产。深圳市南山区市政管理所大楼是经深南环批(2011)52306号审查批复,为解决南山区上市企业发展瓶颈,解决企业总部建设用地暨人才公寓问题,增强区域经济整体竞争力,由深圳市南山区市政管理所提供土地,通新源提供大楼建设资金,建成后大楼的所有权属于南山区政府,南山区市政管理所享有建筑面积15%的使用权,其余建筑面积由通新源股东按比率享有大楼使用权。该大楼已于2015年4月开始投入使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通新源将上述大楼出租给其相关的股东,并确认租赁收入。2023年末公司对其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不存在减值迹象。

3)前海友胜主要从事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顾问和股权投资。公司2023年度按照权益法对于长期股权进行核算,2023年末公司对其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预计可收回金额大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不存在减值迹象。

2、龙王岭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3年1月完成龙王岭29.00%股权收购后,持有其股权为68.00%,龙王岭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在合并层面上长期股权投资已被合并抵销,不存在减值的情形。

会计师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收购龙王岭股权的交易背景;

(2)取得并查阅相关投资协议、董事会决议等文件;检查有关原始入账凭证和相关付款流程;

(3)取得被投资单位相关的工商资料及财务资料;

(4) 取得并查阅公司收购股权时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价评估机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了解其工作方法,评价评估专家所使用的方法、关键假设、参数的选择等合理性;

(5) 对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复核相关投资损益的金额的计算过程;

(6)检查股权投资的列报和披露是否恰当;

(7)获取并复核了公司管理层评价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所依据的资料,考虑了管理层评价减值迹象存在的恰当性;复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计算过程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结果是否正确。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龙王岭的其他变动主要系公司于2023年1月取得龙王岭的控股权,将龙王岭的长期股权投资从长期股权投资--联营企业转入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投资,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不存在其他交易的情况。龙王岭属于金融资产模式下PPP项目,不具有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能力,不构成业务,该次交易不形成企业合并,公司收购龙王岭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龙王岭于2023年1月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在合并层面上长期股权投资已被合并抵销,不存在减值的情形。公司已于2022年度对水晶智联的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水晶智联于2024年1月12日办理完工商注销手续;公司于2022年度对盛灿科技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2,650.00万元,2023年度盛灿科技实现全年收入略微优于2022年评估报告预测的收入,经营情况较为良好,2023年度不需要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023年末通新源和前海友胜的长期股权投资预计可收回金额大于账面价值,不存在减值迹象,不需要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综上所述公司2023年度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六、关于在建工程。年报显示,你公司在建工程期初余额为7.73亿元,期末余额6.97亿元。其中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心项目(含扩容)、长沙云谷数据中心项目工程进度超过85%。

请你公司:

(1)结合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具体标准、项目工程建设的投资和建设进度、相关工程是否已完成竣工结算、是否达到可使用状态等,说明是否存在延迟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形;

(2)请会计师说明针对在建工程的真实性、核算准确性已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结合项目资金流向说明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违规财务资助的情形,是否已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支持审计结论。

公司回复:

(一)结合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具体标准、项目工程建设的投资和建设进度、相关工程是否已完成竣工结算、是否达到可使用状态等,说明是否存在延迟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形;

1、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具体标准

2、项目工程建设的投资和建设进度、相关工程是否已完成竣工结算、是否达到可使用状态等,说明是否存在延迟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形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宏达IDC工程项目在报告期内已达到可使用状态,已转为固定资产;

(2)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产业园)工程系多个项目组成,根据2023年5月和2023年12月,公司与湖南湘潭岳塘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湖南省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招商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公司拟利用土地建设湖南省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项目,该项目拟建数据中心、健康医疗大数据云资源池、健康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总部经济办公楼、创业孵化基地及配套设施等共计16栋楼,总面积约9万平方米。在报告期内,完成工程相关手续审批及证件办理,在2024年1月30日办理完工程规划许可证,目前该数据中心正在打桩施工中,项目暂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3)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心项目(含扩容)因增加高功率算力机柜及带宽业务所提供的系统建设任务,目前总体规划增加到2,135个IT机柜,并增加互联网接入带宽网络系统、综合布线、液冷系统等方面的投资,覆盖4-6层的机柜,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和布设。总共建设6层,1至3层机柜已投产,有关工程及机电设备已转为固定资产,4-6层尚在施工建设阶段。该项目4-6层在2022年投入765.18万元,2023年投入4,268.34万元,主要投入包括:发电机系统、电气系统、UPS电源系统、空调系统等数据中心基础设备及安装工程进度款,投入基础设施为符合国标GB50174而建设,服务整个机房或增加冗余性服务。目前,项目未完成工作主要是基础设施的调试工程、新增液冷等机柜及带宽网络及综合布线等。公司2024年度将继续推进新增液冷等机柜及带宽网络及综合布线工作、项目基础设施的调试、整改等工作;

(4)长沙云谷数据中心项目主要包括1#数据中心4楼部分、5#数据中心。

目前项目建设进度:1#数据中心4楼为定制机房,对技术参数及工艺要求较高,前期施工过程中沟通及协调的工作较多,还未完成工程主要为光纤铺设、工程整改、设备联调等工作;5#数据中心为专用机房,属单一客户,其中有部分系统采用国密标准,设备及系统定制时间较长。公司2024年度将继续推进1#楼数据中心4楼部分完成光纤铺设、工程整改、设备联调等工作;5#数据中心将对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改造调试及收层等相关工作;

(5)长沙软件研发中心项目在报告期内已达到可使用状态,已转为固定资产;

(6)长沙证通大数据产业园三期项目已完成主体建设施工,目前未完成的主要是内部装饰工程以及外墙装饰工程、内部消防工程。消防工程全部完工以后将进行第三方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后,先进行消防验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后,进行规划部门的联合验收,因此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2024年度将继续推进项目消防工程、内部/外墙装饰工程等工作;

(7)广州南沙IDC工程在报告期内已达到可使用状态,已转为固定资产;

(8)液冷机房改造及能源管理平台主要为机电设备支出,相关设备尚在安装调试中,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9)陕西证通云数据中心及节能技术工程中心项目系计划建设700个高密度机柜,承载1.0-1.2万台服务器的云数据中心,报告期内正在进行机电安装工程,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综上所述,公司按照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具体标准,在在建工程已达到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不存在在建工程未及时转为固定资产的情形。

(二)请会计师说明针对在建工程的真实性、核算准确性已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结合项目资金流向说明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违规财务资助的情形,是否已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支持审计结论。

会计师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如下:

(1)通过与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评估并测试了与固定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循环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在建工程明细表,对本期发生变动的在建工程,检查其合同、结算单据等原始凭证,并对工程施工方进行了函证;针对大额异常的预付工程款,我们执行了访谈管理层、供应商的程序,了解交易背景、合同履行情况、是否为关联方交易或资金流向公司关联方;

(3)对本期支付的工程款,检查审批流程、工程进度结算资料、银行回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渠道检查对方收款单位的工商信息,关注其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4)实地查看在建工程,了解在建工程建设情况,关注是否存在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的情形;关注项目是否存在长期停工、缓建情况及其他表明在建工程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5)检查主要工程相关的记账凭证、工程管理台账、监理记录、结算文件等,复核公司重要在建工程核算是否及时、准确、完整;

(6)复核了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近五年资金往来的自查报告,并将自查报告与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核对。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除公司2021年度提前支付湖南博创工程款2,700.09万元;2023年度支付给湖南博创工程款 2,064.47万元之外,公司在建工程的会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存在延迟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形,公司在建工程的项目资金流向不存在资金占用或违规财务资助的情形;针对在建工程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期末在建工程真实、核算准确。

七、关于未决诉讼与预计负债。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内存在多项重大诉讼案件,涉案金额累计为46,068.13万元。报告期末,你公司仅就未决诉讼计提预计负债71.74万元。

(下转87版)

(上接8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