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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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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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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6月25日(T-4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注:1、T-4日收盘价数据来源于Choice金融终端;

2、2023年扣非前/后每股收益=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T-4日总股本;

3、创世纪2023年扣非前后静态市盈率因显著高于其他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故作为极值剔除;

4、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乔锋智能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优势:

① 技术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研发的投入与研发体系的建设,组建了一支专业基础扎实、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发队伍,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和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制度,能充分激发研发人员的创新、创造积极性。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研发人员249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17.18%,为公司提供持续创新能力。公司及子公司被授予“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等称号,产品获得“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广东省(行业类)名牌产品”等奖项。

通过在行业内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在机床精度保持、可靠性保持、核心功能部件研发及应用、控制系统应用开发、复杂工况下高效加工等数控机床制造技术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公司的“单立柱立卧复合加工中心的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经广东省机械工程协会认定“符合科技成果鉴定要求,该项成果总体技术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公司还参与起草了国家标准计划《工业机械电气设备及系统数控PLC编程语言》。截至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获得专利206项,其中发明专利25项、实用新型专利175项,外观设计专利6项,公司在技术研发方面具备较强竞争力。

② 产品优势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公司在金属切削类机床领域完成了立式加工中心、龙门加工中心、卧式加工中心、数控车床、数控磨床的完整布局,能满足多种不同材质、精度、尺寸的工件加工要求,能为有多种机床采购需求的客户提供一站式产品供应服务。针对发展潜力较大的细分领域,如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相关零部件的制造加工,公司已完成相应机型的技术和产品储备。此外,公司长期坚持“客户、品质、技术”核心理念,重视产品技术和品质投入,塑造了品质可靠的品牌形象,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美誉度。

③ 营销优势

公司紧跟市场需求,根据下游行业客户区域分布情况,灵活采用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方式。在下游行业客户较为集中的珠三角及长三角地区以直销为主,公司销售人员直接对接终端客户,占据销售主动权,为客户提供便捷化、专业化的销售服务。既降低销售成本,又确保能快速对接客户需求,最终与客户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逐渐在区域内形成品牌影响力。同时,公司充分发挥经销商在当地资源优势,迅速扩展销售范围。报告期内,公司累计销售客户超过4,000家。

为布局并突破行业内头部客户,巩固行业地位,公司组建了以销售总监、技术工程师、交付经理三方为核心的大客户销售团队,采用为客户量身定制整体解决方案的销售策略。公司会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并优化销售策略,积极利用新媒体推广宣传公司产品,为公司持续的销售增长提供保障。

④ 生产及供应链优势

公司拥有先进的生产及检测设备,汇集了一批拥有知名机床厂商履历的行业人才,不断提高机床生产品质和生产效率。多年来,公司管理层不断完善研发、设计和生产一体化的运作模式,大幅提高了研发、设计与生产部门之间的协同效应,加快了产品升级迭代的速度,以确保迅速响应市场的需求。经过多年的生产经验累积,公司建立了科学、有效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重视过程和结果控制,将质量控制贯穿于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公司采用了单元化、模块化生产方式,不断提高标准化程度和生产效率,大幅减少了人工装配对设备产生的误差,提升了产品整体的稳定性。

公司主要的机床生产基地设在珠三角和长三角,周边机床产业相关配套成熟,产业链分工明晰,路网体系便捷,具有产业集群优势。公司为确保供应链品质,采用集团统一采购的模式,主要供应商如发那科、THK、西门子等均为国际品牌,并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⑤ 优质的售前售后服务

数控机床行业客户对产品定制化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要求较高,多年来公司深耕国内市场,组建了经验丰富、响应迅速、技术完备的服务团队,并通过公司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不断提升服务效率,为客户在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中提供完整、专业和定制化的解决方案。为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目前,公司在全国范围内设有37个常驻网点,配备充足的销售服务人员,与一线销售人员数量的比例约为1:3,即保证每3位一线销售人员配有1位销售服务人员提供支持工作,以保证公司的服务质量。

本次发行价格26.5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9.96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4年6月25日(T-4日)发布的“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26.69倍;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19.92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根据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52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为5,940个,占剔除无效报价后配售对象总数的95.19%;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总量为4,620,780万股,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总量的95.32%,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2,733.14倍。

(3)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本公告“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4)《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135,5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26.50元/股对应募集资金总额为80,003.50万元,低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请投资者注意所筹资金不能满足使用需求的风险。

(5)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有效认购倍数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27.4400元/股)。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3,019.00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135,500.00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26.50元/股,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80,003.50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9,038.4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70,965.07万元。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673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投证券。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简称为“乔锋智能”,股票代码为“301603”,该简称和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乔锋智能所属行业为“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019.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2,076.00万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安信投资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603.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其中,乔锋智能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583,018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8.56%,中保投基金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3,454,982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1.44%。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6,038,00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因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相同,无需向网下回拨。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690.65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724.55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2,415.20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4年6月25日(T-4日)完成。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50元/股,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4.9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4.1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9.9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8.9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24年7月1日(T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24年7月1日(T日)9:30-15:00。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本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26.50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2024年7月3日(T+2日)足额缴纳认购款。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剔除不予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4年7月1日(T日)9:15-11:30、13:00-15:00。

2024年7月1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4年6月2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343号)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24年6月2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7,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5、网下投资者缴款

2024年7月3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24年7月3日(T+2日)16:00前到账。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4年7月5日(T+4日)刊登的《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获得初步配售但未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板块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板块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板块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6、网上投资者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4年7月3日(T+2日)公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24年7月1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4年7月1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二、(五)回拨机制”。

8、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七、中止发行情况”。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4年6月21日(T-6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址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网址www.chinadaily.com.cn)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 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及核查情况

2024年6月25日(T-4日)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日。截至2024年6月25日(T-4日)15:00,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收到29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268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17.00元/股-32.40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4,868,910万股,申购倍数为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2,879.90倍。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详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二)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经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核查,有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个配售对象未按《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要求相关核查资料,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该类配售对象的名单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1”的配售对象。

在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和配售对象进行了关联关系核查,有1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7个配售对象属于《管理办法》及《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规定的禁止配售情形;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该类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2”的配售对象。

剔除上述无效申购报价后,共290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240个配售对象,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报价区间为17.00元/股-32.40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4,847,630万股。

(三)剔除最高报价部分情况

1、剔除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依据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购不再剔除。剔除部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其中,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29.20元/股(不含29.20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29.20元/股、拟申购数量小于850万股(不含85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在拟申购价格为29.20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850万股且系统提交时间同为2024年6月25日13:59:29:486的配售对象中,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12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68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48,64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4,847,630万股的1.0034%。

剔除部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2、剔除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280家,配售对象为6,172个,全部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

本次发行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区间为17.00元/股-29.20元/股,拟申购总量为4,798,990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2,838.55倍。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具体包括投资者名称、证券账户、配售对象名称、申购价格及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等资料请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信息如下:

(下转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