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者更新、完善身份信息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就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1.自然人客户:若您的身份证件是第一代身份证(15位)、身份证过有效期或者存在其他身份证件信息错误(姓名含非法字符、身份证号不规范、证件类型不准确)的情形,请您持当前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及时前往基金账户开立机构办理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更新手续,以免影响交易。
2. 非自然人客户:如您已办理或换领新版营业执照,或经办人、法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机构负责人、受益所有人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请持新版营业执照或前述人员当前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以免影响交易。
3.若您身份基本信息缺失、无效的,在提交交易申请前,应完善、更新身份基本信息。
本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视情况对身份信息错误、缺失、无效、不准确或未在合理期限内补充完善的账户采取提醒、限制或中止办理业务等措施。为确保基金账户的正常使用,请投资者及时提供或更新身份信息资料,以免影响业务办理。
4. 根据《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的要求,请投资者在税收居民国(地区)、居民国(地区)纳税人识别号等相关信息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告知本公司,以配合本公司完成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工作。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官网(www.changanfunds.com)、本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长安基金微理财”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20-9688)咨询有关详情。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8日
附:
1. 自然人客户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护照等。
2. 客户身份基本信息范围
自然人客户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国籍、职业、出生日期、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类型、号码和有效期限。
非自然人客户包括但不限于:名称、住所、经营范围;依法设立或经营的证照类型、号码和有效期限;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办理业务人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姓名、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类型、号码和有效期限;受益所有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类型、号码和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