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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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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53版)

2024-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注:除AAA级,CCC级及以下等级外,每一个信用等级可用“+”“-”符号进行微调,表示略高或略低于本等级。

中诚信国际发布的〈预期违约率表〉如下:

公司计提比例确定依据如下:

(2)公司主要长期应收款项目明细:

单位:万元

2.应收账款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原值38,536.85万元,坏账准备余额9,624.29万元,账面净额28,912.56万元。其中前7名应收账款原值为25,023.19万元,账面净额为20,567.43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净额的71.14%,具体情况如下:

(1)计提方法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账龄组合计提比例:

(2)公司主要应收账款项目明细:

单位:万元

除上述主要应收账款项目外,剩余应收账款公司已考虑期限及信用风险情况,按适当比例计提了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①其中,单项计提债权的合理性说明:

单位:万元

②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合理性说明:

A.2023年应收账款-账龄组合”回款水平:

B.评估2023年“应收账款-账龄组合”坏账准备计提:

综上,结合应收账款回款水平评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合理的。

3.合同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同资产原值46,506.29万元,减值准备1,226.32万元,账面净额45,279.97万元,其中前5名合同资产余额32,773.33万元,合同资产净额31,877.41万元,占合同资产净额70.4%。具体情况如下:

(1)计提方法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公司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准备,即:预期信用损失(ECL)=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违约风险敞口(EAD)。模型中的参数的确定依据如下:

①违约概率(PD):选用中诚信国际发布的〈预期违约率表〉中选用特定信用等级的预期违约率作为违约概率。

②违约损失率(LGD):选用《巴塞尔协议》(第3版)的违约损失率,其中:高级债权为40%,次级债权为75%。

中诚信国际发布的〈主体信用等级符号及定义〉及〈预期违约率表〉参见前文。

公司计提比例确定依据如下:

(2)公司主要合同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注:上述交易对手方中,云南省社会事业发展有限公司、云南会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隶属于云南省属企业集团,主体信用评级为AAA,而其他单位及其所属集团未查询到信用评级,因此公司判断云南省社会事业发展有限公司、云南会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信用风险较其他单位较低,基于不同信用组合的信用风险不同,故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比例存在差异。

公司将合同资产客户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各组合客户信用风险特征,选择合适的违约概率及违约损失率,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建筑行业结算周期普遍较长,故公司剩余合同资产存在部分期限较长的款项,针对此类款项,公司进行持续跟踪,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客户,公司会对其信用风险进行单独评估,合理确定计提比例。公司剩余合同资产中,未发现重大风险的客户。除云南交投集团、云投集团、云南建投集团组合外的单位,按照3.2%的比例计提减值准备,计提比例确定依据为选取中诚信A-评级5年期以上违约概率3.73%作为PD,参考《巴塞尔协议》(第3版)次级债权违约损失率75%作为LGD,考虑其他因素后,该组合的减值准备计提比例为3.2%。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其中300万元以上的合同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综上,公司的主要交易对手方为政府和国有企业,信用风险低,结合当期客户的信用风险状况、担保情况、结算、回款情况等综合研判信用风险的变动,相应计提坏账,报告期的减值准备计提是充分的,不存在通过少计提减值规避净资产为负的情形。公司将与业主方紧密合作,积极推进项目结算工作,确保合同资产及时结转至应收账款,并在结转后及时跟进和推动债权的清收,提升资金周转效率。

年审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恰当,计提的依据合理;公司不存在少计提相关资产减值规避净资产为负的情形。

五、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确认债务重组损益1,789.37万元,请你公司说明债务重组损益的具体内容,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年审机构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如下:

1.元谋住建局债务重组损失213.78万元。

2016年4月,云南今业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业生态”)与元谋住建局签订了《元谋县龙川江滨江休闲绿色长廊工程一期施工合同》,随后今业生态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云南洪尧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尧园林”)签订了《内部项目合作协议》,约定由洪尧园林实施一期工程。洪尧园林与元谋住建局分别在2016年8月、2017年2月签订了《元谋县龙川江滨江休闲绿色长廊工程二期一标BT项目施工合同》和《元谋县龙川江滨江休闲绿色长廊工程二期二标施工合同》,约定由洪尧园林实施二期一标和二期二标工程。上述项目为洪尧园林垫资实施项目,为了弥补洪尧园林因垫资实施该项目而带来的资金成本,2017年洪尧园林与元谋住建局签订了《补充协议》,协议约定“从工程项目初验合格之日起,元谋住建局按比例分期向洪尧园林支付工程结算价(若审计未完成,暂按合同价),同时支付此部分资金的资金占用费(按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该项目于2018年竣工,2022年完成竣工决算审计,但因资金占用费双方存在争议审计中未予认定。2022年底,洪尧园林与元谋住建局就二期工程资金占用费达成一致意见,并于2023年1月收到了《元谋县龙川江滨江休闲绿色长廊工程款及资金占用费确认函》,确认了二期工程款审定金额20,600.72万元,资金占用费3,049.40万元,其中资金占用费已支付1,019.50万元,尚欠付2,029.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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