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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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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69版)

2024-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9版)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签收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西路299弄5号中铁中环时代广场4号楼6楼;

邮政编码:201601;

联系电话:021-62327028;

联系人: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九)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张克勤

2024年6月29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克勤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注: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03232 证券简称:格尔软件 公告编号:2024-043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7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沐川路58弄1-7号G60商用密码产业基地A2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16日

至2024年7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独立董事张克勤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5天于上交所网站披露股东大会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拟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以及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建议优先选择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现场参会登记方法:拟参会的股东需在2024年7月11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00一16:00前,扫描以下二维码完成参会登记。上传材料与现场会议登记要求一致的文件。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公司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沐川路58弄1-7号G60商用密码产业基地A2楼;

(三)联系电话:(021)62327028、传真:(021)62327015

(四)邮编:201601;

(五)联系人:蔡冠华、吕昊轩、袁雪琴;

(六)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包括有价证券)。

特此公告。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7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32 证券简称:格尔软件 公告编号:2024-039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6月2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6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振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4-040)。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32 证券简称:格尔软件 公告编号:2024-042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副总经理辞任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李祥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祥明先生因公司工作安排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李祥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李祥明先生仍将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李祥明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孔庆强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孔庆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附件:孔庆强简历

孔庆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1998年8月至2001年3月,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2001年3月至2005年5月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部门经理、事业部经理;2005年5月至2011年3月,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1年3月至2024年4月,北京格尔国信科技有限公司副经理、经理、董事、法定代表人;2024年4月至今,北京格尔国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5月至今,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至公告日,孔庆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800股,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57,600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