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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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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64 证券简称:中国海防 公告编号:2024-025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7月16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中船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16日

至2024年7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6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机构投资者出席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红章)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红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日前以传真或信函方式先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二)登记时间:2024年7月10日

(上午9:00一11:00 下午14: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中船大厦

(四)登记方式:拟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到公司进行登记,或以邮寄、传真的方式凭股东账户进行登记(不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登记的,公司不能保证其获得会议资料)。

(五)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行使表决权。

六、其他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自理。

会务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8010563

传真:010-88010570

邮箱:zghf600764@163.com

邮编:100097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7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截至2024年7月9日下午3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持有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并拟参加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764 股票简称:中国海防 编号:临2024-024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6月28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及时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远锦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8名,实际参会董事8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李成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李成林:男,1985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2015年3月至2018年2月,上海交通大学海外师资博士后;2015年8月至2017年8月,瑞士洛桑联邦理工大学博士后研究员;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德国慕尼黑工业大学洪堡学者;2018年3月至2022年6月,上海交通大学电子工程系副教授;2022年6月至今,上海交通大学电子工程系教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64 证券简称:中国海防 公告编号:2024-023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06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中船大厦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陈远锦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代行财务总监职责)夏军成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8为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娜、刘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