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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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间接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24-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06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2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间接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间接增持情况的说明

近日,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均普智能”)收到实际控制人王剑峰先生及公司控股股东均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集团”)的通知,王剑峰先生与均胜集团股东范金洪先生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范金洪先生将持有的均胜集团5%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801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28%)转让给王剑峰先生,本次股权转让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本次变更前,王剑峰先生通过持有均胜集团52.50%股权,间接持有公司23.94%股份;通过持有宁波韦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12.90%股份;通过均胜集团子公司Joyson Europe Holding GmbH持有宁波普鸣品鹏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PMPP GmbH & Co. KG出资份额的23.31%,间接持有公司0.40%股份;直接持有和通过均胜集团持有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49%和36.73%股份,间接持有公司0.02%和0.15%股份。

上述变更完成后,王剑峰先生通过持有均胜集团57.50%股权,间接持有公司26.23%股份;通过持有通过持有宁波韦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12.90%股份;通过均胜集团子公司Joyson Europe Holding GmbH持有宁波普鸣品鹏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PMPP GmbH & Co. KG出资份额的23.31%,间接持有公司0.44%股份;直接持有和通过均胜集团持有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49%和36.73%股份,间接持有公司0.02%和0.17%股份。

本次均胜集团股权结构变动不影响王剑峰先生控制的公司股份数量,王剑峰先生通过均胜集团、宁波韦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控制公司59.44%控制权比例未发生变化。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间接增持的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股权变动为控股股东内部股权的转让,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及比例均未发生变化。

3、本次间接增持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王剑峰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承诺的限售期限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执行。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王剑峰先生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