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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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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2024-046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信视像”)子公司青岛海信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电子”)拟新建海信新研发中心三期员工宿舍及生活配套设施(以下简称“研发中心新建宿舍项目”、“该项目”、“本次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经招标,青岛景阳信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阳信达”)中标成为该项目施工总承包方,预计该项目工程总造价为12,644.90万元。

● 关联交易情况:本公司控股股东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集团控股”)为景阳信达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景阳信达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自董事会审批通过本次交易之日起的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及已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的交易外,含本次交易及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扩建员工宿舍施工合同暨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关联交易在内,公司与海信集团控股及其子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为人民币24,570.35万元。 本公司与其他关联人未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已由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为进一步满足员工宿舍及生活配套需求,智能电子拟以自有资金新建海信新研发中心三期员工宿舍及生活配套设施。经招标,景阳信达中标成为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方。智能电子拟与景阳信达签订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12,644.90万元。

(二)本次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新建员工宿舍及配套设施施工合同暨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董事于芝涛、贾少谦、刘鑫、朱聃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四)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日常关联交易外,自董事会审批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之日起的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与本次交易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本公司控股股东海信集团控股为景阳信达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景阳信达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青岛景阳信达实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667897231M

3.成立时间:2007年12月26日

4.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碧海山庄G楼101室)

5.法定代表人:王宏新

6.注册资本:5,000万元

7.主要股东:青岛睿海城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门窗销售;建筑砌块销售;保温材料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砖瓦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地板销售;耐火材料销售;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照明器具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金属工具销售;日用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金属门窗工程施工;专业设计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土石方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家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诚信情况:景阳信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海信新研发中心三期D-1号楼及地下车库项目总包工程

2.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本次拟新建员工宿舍及配套位于青岛市崂山区涧西路以南,松岭路以西海信新研发中心三期内,总建筑面积为31,250.12㎡。经招标,景阳信达中标成为该项目施工总承包方。智能电子拟与景阳信达签订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12,644.90万元。

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

发包人:青岛海信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承包人:青岛景阳信达实业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海信新研发中心三期D-1号楼及地下车库项目总包工程

3.工程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涧西路以南,松岭路以西

4.工程范围:海信新研发中心三期D-1号楼及地下车库工程(施工范围详见图纸)

5.工期要求: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30日(暂定,以承包人进场后与发包人项目部签订的书面工期协议为准)

6.工程质量标准:优良,观感质量好,达到国家及省市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及海信视像关于工程质量方面的相关规定,并一次验收合格;无使用功能质量通病,质量瑕疵和缺陷的追溯,不受保修期限制。

7.工程总造价:不含税价(暂定)为12,644.90万元;本工程综合单价包干,综合单价详见合同清单,工程量按照施工图纸加变更、签证据实结算。

8.工程款支付方式及时间:

无预付款,承包人每月15日将当月实际完成产值报发包人,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发包人于次月按照累计工程进度产值比例拨付进度款。进度款=累计工程进度产值[实际产值(含甲供材)-累计领用甲供材]×75%-累计已付款。

工程结算审计完成且交付后付款比例调整至97%,即付款额=结算值×97%-累计已付款,同时按结算值的3 %留作质量保修金。质保期结束且承包人全面、及时履行保修义务及发包人确认后30日内无息付清。

9.合同生效条件及有效期:

本合同自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发包人工程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将工程交付发包人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且承包人履行保修义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研发中心新建宿舍项目总承包方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经开标及评标,景阳信达符合本次招标关于承包资质、工程质量等方面实质性要求,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且价格最低,招标程序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可进一步满足员工宿舍及生活配套需求,有助于公司人才保留和引进,支持公司业务持续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商业行为,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董事于芝涛、贾少谦、刘鑫、朱聃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决议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3)。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28日,除日常关联交易及已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的交易外,含本次交易及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新建员工宿舍及配套设施施工合同暨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关联交易在内,公司与海信集团控股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2,823.37万元。

自董事会审批通过本次交易之日起的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及已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的交易外,含本次交易及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扩建员工宿舍施工合同暨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关联交易在内,本公司与海信集团控股及其子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累计105次,累计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4,570.35万元,包括购买及出售资产类关联交易93次(累计金额24,479.12万元)和其他类关联交易12次(累计金额91.23万元)。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2024-045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信视像”)拟对海信黄岛信息产业园进行宿舍楼实施扩建(以下简称“产业园宿舍扩建项目”、“该项目”、“本次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经招标,青岛景阳信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阳信达”)中标成为该项目施工总承包方,该项目预计工程总造价为5,934.34万元。

● 关联交易情况:本公司控股股东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集团控股”)为景阳信达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景阳信达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自董事会审批通过本次交易之日起的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及已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的交易外,含本次交易及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新建员工宿舍及配套设施施工合同暨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关联交易在内,公司与海信集团控股及其子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为人民币24,570.35万元。 本公司与其他关联人未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已由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为改善员工住宿条件,拟以自有资金实施产业园宿舍扩建项目。经招标,景阳信达中标成为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方,本公司拟与景阳信达签订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5,934.34万元。

(二)本次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关联交易相关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扩建员工宿舍施工合同暨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董事于芝涛、贾少谦、刘鑫、朱聃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四)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日常关联交易外,自董事会审批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之日起的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本公司控股股东海信集团控股为景阳信达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景阳信达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青岛景阳信达实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667897231M

3.成立时间:2007年12月26日

4.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碧海山庄G楼101室)

5.法定代表人:王宏新

6.注册资本:5,000万元

7.主要股东:青岛睿海城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门窗销售;建筑砌块销售;保温材料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砖瓦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地板销售;耐火材料销售;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照明器具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金属工具销售;日用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金属门窗工程施工;专业设计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土石方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家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诚信情况:景阳信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海信黄岛信息产业园扩建宿舍楼项目总包工程

2.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本次拟扩建员工宿舍位于青岛市黄岛区齐长城路北、团结路西海信黄岛信息产业园员工宿舍园区内,拟在原有员工宿舍基础上,扩建两栋员工宿舍楼,以满足员工生活需求,扩建宿舍楼总建筑面积为20,319.05㎡。经招标,景阳信达中标成为该项目施工总承包方。本公司拟与景阳信达签订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5,934.34万元。

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

发包人: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人:青岛景阳信达实业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海信黄岛信息产业园扩建宿舍楼项目总包工程

3.工程地点:青岛市黄岛区齐长城路北、团结路西

4.工程范围:海信黄岛信息产业园扩建宿舍楼工程(施工范围详见图纸)

5.工期要求: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暂定,以承包人进场后与发包人项目部签订的书面工期协议为准)

6.工程质量标准:优良,观感质量好,达到国家及省市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及海信视像关于工程质量方面的相关规定,并一次验收合格;无使用功能质量通病,质量瑕疵和缺陷的追溯,不受保修期限制。

7.工程总造价:不含税价(暂定)为5,934.34万元;本工程综合单价包干,综合单价详见合同清单,工程量按照施工图纸加变更、签证据实结算。

8.工程款支付方式及时间:

无预付款,承包人每月15日将当月实际完成产值报发包人,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发包人于次月按照累计工程进度产值比例拨付进度款。进度款=累计工程进度产值[实际产值(含甲供材)-累计领用甲供材]×75%-累计已付款。

工程结算审计完成且交付后付款比例调整至97%,即付款额=结算值×97%-累计已付款,同时按结算值的3 %留作质量保修金。质保期结束且承包人全面、及时履行保修义务及发包人确认后30日内无息付清。

9.合同生效条件及有效期:

本合同自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发包人工程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将工程交付发包人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且承包人履行保修义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产业园宿舍扩建项目施工总承包方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经开标及评标,景阳信达符合本次招标关于承包资质、工程质量等方面实质性要求,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且价格最低,招标程序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改善员工住宿条件,支持公司业务持续发展。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商业行为,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七、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董事于芝涛、贾少谦、刘鑫、朱聃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决议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3)。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28日,除日常关联交易及已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的交易外,含本次交易及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新建员工宿舍及配套设施施工合同暨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关联交易在内,公司与海信集团控股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2,823.37万元。

自董事会审批通过本次交易之日起的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及已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的交易外,含本次交易及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新建员工宿舍及配套设施施工合同暨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关联交易在内,本公司与海信集团控股及其子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累计105次,累计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4,570.35万元,包括购买及出售资产类关联交易93次(累计金额24,479.12万元)和其他类关联交易12次(累计金额91.23万元)。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2024-044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由监事会主席陈彩霞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扩建员工宿舍施工合同暨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为改善员工住宿条件,拟以自有资金对海信黄岛信息产业园进行宿舍楼扩建。经招标,公司关联方青岛景阳信达实业有限公司中标成为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方。该项目的预计施工工程总造价为5,934.34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新建员工宿舍及配套设施施工合同暨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为进一步满足员工宿舍及生活配套需求,公司之子公司青岛海信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电子”)拟以自有资金新建海信新研发中心三期员工宿舍及生活配套设施。经招标,公司关联方青岛景阳信达实业有限公司中标成为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方,该项目的预计施工工程总造价为12,644.9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3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2024-043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由董事长于芝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扩建员工宿舍施工合同暨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为改善员工住宿条件,拟以自有资金对海信黄岛信息产业园进行宿舍楼扩建。经招标,公司关联方青岛景阳信达实业有限公司中标成为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方。该项目的预计施工工程总造价为5,934.34万元。董事会同意本关联交易,并同意公司与中标方签订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5)。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于芝涛、贾少谦、刘鑫、朱聃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事前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新建员工宿舍及配套设施施工合同暨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为进一步满足员工宿舍及生活配套需求,公司之子公司青岛海信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电子”)拟以自有资金新建海信新研发中心三期员工宿舍及生活配套设施。经招标,公司关联方青岛景阳信达实业有限公司中标成为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方,该项目的预计施工工程总造价为12,644.90万元。董事会同意本关联交易,并同意智能电子与中标方签订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6)。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于芝涛、贾少谦、刘鑫、朱聃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事前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23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