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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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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景瑞
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2024-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6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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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应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9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系统停机维护的公告

为进一步方便投资者投资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本公司将于2024年6月29日(本周六)10:00 至14:00进行系统停机维护。届时本公司官方网站、网上交易、网上查询、微信、官方APP、客服电话等系统将暂停服务。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若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关于景顺长城颐心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终止

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景顺长城颐心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景顺长城颐心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24年6月28日,并将于2024年6月29日进入清算程序。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景顺长城颐心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代码:01251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6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景顺长城颐心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景顺长城颐心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之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 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如果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如果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6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之日为2024年6月28日。因截至2024年6月28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人民币,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财产清算安排

1、本基金最后一个运作日为2024年6月28日,自2024年6月29日(最后运作日的下一日)起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已于2024年6月7日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办理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并且之后不再恢复。即投资者在2024年6月28日15:00点后提交的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申请将被确认失败。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 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清算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三)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相关费用(如有)、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 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五)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

四、特别提示

1、敬请投资者关注基金清算的相关后续公告。

2、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