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4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期权简称:康冠JLC3
2、期权代码:037446
3、股票期权授权日:2024年5月7日
4、股票期权授予数量:2,626.0160 万份
5、股票期权授予人数:2,086人
6、股票期权行权价格:25.92元/股
7、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4年6月28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在内部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32)。
3、2024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8)。
4、2024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154人调整为2,112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666.3272万份调整为2,641.4391万份。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5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同意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26.52元/份调整为25.92元/份。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股票期权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康冠JLC3
2、期权代码:037446
3、股票期权授权日:2024年5月7日
4、股票期权授予数量:2,626.0160 万份
5、股票期权授予人数:2,086人
6、股票期权行权价格:25.92元/股
7、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4年6月28日
8、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9、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10、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11、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安排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6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将根据每个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指标的完成程度,确定激励对象的各行权期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2、特别提示:上述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当年度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份额不可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绩效管理办法,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
(3)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各行权期内,根据公司层面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的结果,确定各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对应当期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四、关于本次股票期权授予与公司内部系统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原审议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4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154人调整为2,112人,拟授子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666.3272万份调整为2,641.4391万份。
鉴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期权后至期权登记过程中,26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此26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15.4231万份股票期权不再予以登记。因此,最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实际登记的激励对象为2,086人,实际登记的授予数量为2,626.0160万份。
同时,因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26.52元/份调整为25.92元/份。
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及公司内部系统公示的情况一致。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在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