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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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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自愿性
信息披露公告

2024-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3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自愿性

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机应急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应急”)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根据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双方拟聚焦在应急领域,加强双方市场合作,共同开拓应急市场。双方的具体合作项目及金额、合作进度安排、实施细节等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且最终能否成功竞得项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

本次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2024年度及未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合作项目的金额和实施情况而定,预计不会对公司2024年的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未来如产生重大影响或签署重大合同,公司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一、合作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中机应急产业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丁洁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0年1月21日

6.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金善名居23号楼1至2层23-02

7.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仪器仪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安防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纸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棉、麻销售;新鲜水果零售;肥料销售;民用航空材料销售;航空运输设备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大气污染治理;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地震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软件开发;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计算机系统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农业机械服务;农业机械销售;土地整治服务;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煤炭开采;危险废物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辐射监测;供电业务;建设工程勘察;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中圣恒源(北京)应急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中机应急40%股权;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机应急30%股权;阿拉尔市思德商贸有限公司持有中机应急30%股权。

9. 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公司与中机应急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双方近期于广东省深圳市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和审议情况。

本协议为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决策。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无需有关部门审批或向有关部门备案。

二、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的背景与目标、

中机应急是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的参股企业,深耕应急领域,按照“技工贸一体化”、“国家大应急体系”的发展思路,打造拥有核心应急技术、装备、解决方案的智能应急系统平台,应急产品与技术研发的创新平台,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应用平台。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电子信息装备供应商,借助本次机会,将进一步加强双方市场合作,共同推广安全应急装备重点领域中针对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相关的特种车辆及通信需求,提供联合解决方案和相关产品,联合进行项目拓展与交付,共同打造标杆案例,促进双方在市场上的综合竞争力提升。

(二)合作内容

双方联合开发市场客户,合作聚焦在应急领域,配合国家完成“大应急、大安全”的战略,公司认定中机应急是公司在应急市场的重要合作伙伴,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市场优势、技术优势,渠道优势。双方将共同开拓应急市场,共同推广相关解决方案和产品,打造标杆案例,促进双方在市场上的综合竞争力提升。

双方在应急管理指挥信息系统和智能决策大模型项目上互为唯一的合作伙伴。

(三)合作机制

1.协调会商机制

双方建立协调会商机制,不定期举行会议交流和高层互访,及时交流和沟通相关信息,研究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落实合作协议相关内容,不断深化并丰富合作内容和形式。

2.合作推进机制

双方建立合作推进机制,共同成立专项工作组,作为合作推进机制的牵头联络,共同推动合作事项落地实施,协调解决合作过程中有关商务、市场、技术等相关事宜,有效促进双方合作取得实效。

3.联合创新机制

充分发挥各自领域的工作经验和人员技术优势,联合探索创新型市场服务模式,通过创新驱动发展,协同激发活力,引领应急管理业务领域的创新试点建设。

双方共同合作将公司的自组网波形推进成为相关行业的标准协议。

(四)保密条款

双方应互相承担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得将保密信息透露给协议以外的其他第三方或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事项,了解保密信息的人员应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

保密义务不受本协议期限的限制,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双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担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该等信息内容成为公开信息时止。

若双方终止合作,双方均有权要求对方返还、销毁合作期间互相披露、交付的资料、物品等,并签署相应的返还、销毁承诺书。

(五)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协议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届满后如双方无任何书面异议,本协议自动延期1年。任何一方希望到期后终止本协议,须在协议到期前30天送达书面通知。

本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保密条款对各自的约束,也不影响本协议终止当日未决的权利义务。

(六)争议解决

所有由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引起的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该等争议无法在自协商开始之日起三十(30)日内解决,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中机应急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在本协议项下各自的其它义务。

(七)反商业贿赂

双方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均不得向对方或者对方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直接或间接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协议约定外的任何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回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者其他非物质性利益。任何一方经办人违反上述规定,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八)附则

本协议作为合作双方开展各项业务合作的总体框架,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的指导精神,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积极推动落实协议内容。涉及具体项目的双方将另行签署业务协议或合同。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2024年度及未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合作项目的金额和实施情况而定,预计不会对公司2024年的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未来如产生重大影响或签署重大合同,公司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二)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安全应急装备重点领域发展报告(2023)》显示,2023年我国安全应急装备重点领域产业规模已超7000亿元,政府采购投资、行业安全发展、居民家庭消费三大力量正在形成,牵引我国安全应急装备产业快速发展。

本次双方合作聚焦在应急领域,配合国家完成“大应急、大安全”的战略,充分发挥合作双方的资源优势、市场优势、技术优势,渠道优势。共同开拓应急市场。共同推广安全应急装备重点领域中针对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相关的特种车辆及通信需求,提供联合解决方案和相关产品,联合进行项目拓展与交付,共同打造标杆案例,促进公司在市场上的综合竞争力提升。

本次合作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与中机应急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是为了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部分,进行优势互补,为公司开拓应急市场打下良好的基础,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双方后续将根据实际项目情况不断深化落地合作项目,具体合作进展以后续签署协议为准。双方的具体合作项目及金额、合作进度安排、实施细节等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且最终能否成功竞得项目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合作是公司基于现有技术及产品在应急领域应用中的尝试,不涉及新业务、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政策及市场环境、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测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55.00元/股(含),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3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5日、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股份回购期间内,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6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84,943股,占公司总股本105,747,925股的比例为0.9314%。购买的最高价为39.66元/股,最低价为28.11元/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37,044,807.7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