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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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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83 证券简称:天润工业 公告编号:2024-033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7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邢运波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魏安力先生、曲国霞女士、孟红女士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议案》。董事徐承飞、刘立、夏丽君、林永涛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回避表决。

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4年6月28日届满,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业绩考核目标已达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考核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

证券代码:002283 证券简称:天润工业 公告编号:2024-034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

暨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议案》。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6月12日,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21,404,388股标的股票(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88%)已于2023年6月28日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2.7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情况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分两期解锁,具体如下:

第一期解锁时点:自公司公告的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

第二期解锁时点:自公司公告的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

2、如上所述,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4年6月28日届满,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50%,即10,702,19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4%。

三、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情况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成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对应考核年度为2023年,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净利润计算依据为摊销公司因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股份支付费用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4〕350号《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激励成本摊销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1,450,820.20元。以2022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3年度业绩考核完成值超过目标值,增长率为102.10%,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

2、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

公司2023年度业绩考核完成值超过目标值,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参加对象第一期对应的标的股票权益份额可以归属,但个人可归属的权益份额比例和数量则根据其所任职公司/子公司业绩指标完成度和个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个人绩效考核由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及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具体实施。

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综合考核结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合计244人,其中,209名持有人考核结果为达标,其第一个解锁期权益份额100%归属;18名持有人考核结果为部分达标,其第一个解锁期权益份额部分归属;17名持有人考核结果为未达标,其第一个解锁期权益份额不得归属。上述第一个解锁期不能归属的份额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后续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处理。

四、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

1、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已解锁股票,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第一个考核年度已解锁股票全部出售完毕后,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及应付款项后的本次持股计划的可分配收益部分(包括其他货币性可分配资产),管理委员会制定分配方案,按照届时持有人个人所持已归属的权益份额占本次持股计划当期可归属总额的比例,向全体持有人进行分配。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另有规定的,则以相关规定为准。

五、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的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下同)有表决权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下同)有表决权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有表决权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5、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6、公司应当最迟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时披露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届满后的处置安排。拟展期的,应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披露要求逐项说明与展期前的差异情况,并按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本计划约定的股票来源、管理模式变更,以及增加持有人、持有人确定标准、持有人认购份额标准数量、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等)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有表决权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所持股票全部出售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提前终止不得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少于十二个月。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有表决权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展期。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有表决权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考核与薪酬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2283 证券简称:天润工业 公告编号:2024-035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42元/股(含),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5日、2023年12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4)。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9.4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19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4年6月28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6月28日(2024年6月29日、2024年6月30日为非交易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511,65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348%,最高成交价为5.8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935,803.5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