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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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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2024-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25 证券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4-078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月31日,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6.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从2024年1月31日至2025年1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6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052,400股。

本次回购实施起始日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60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7%,购买的最高价为14.32元/股、最低价为11.02元/股,支付的金额为34,872,292.00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4-079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情况:截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共有78,000.00元“凤21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4,755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3%。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2,499,922,00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69%。

● 2024年度第二季度转股情况:本季度可转债转股的金额为22,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373股。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1号)核准,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公开发行了2,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00.00元,期限6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81号文同意,公司25.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5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凤21转债”,债券代码“113623”。

(三)可转债转股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凤21转债”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1年10月14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初始转股价格为16.60元/股。2021年6月17日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除息日,“凤21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6.47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披露的《关于权益分派引起的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2年6月2日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除息日,“凤21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6.25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披露的《关于权益分派引起的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4年5月30日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除息日,“凤21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6.00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披露的《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时“凤21转债”停止转股暨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当前最新转股价格为16.00元/股。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公司本次可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即自2021年10月14日至2027年4月7日。

截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共有78,000.00元“凤21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4,755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3%。其中,自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共有22,000.00元“凤21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转股数量为1,373股。。

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2,499,922,00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69%。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注:公司于2024年5月7日注销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0年回购股份4,707,200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7日披露的《关于实施2020年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四、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3-88519631

联系传真:0573-88519639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4-080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中鸿新材料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桐乡市中鸿新材料有限公司

● 增资金额:新增8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新增注册资本后中鸿新材料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增资概述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中鸿新材料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需要,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桐乡市中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鸿新材料”)新增8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新增注册资本后中鸿新材料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00万元人民币,并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本次增资标的目前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桐乡市中鸿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3MA2JDYGM35

3、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洲泉镇永安北路1061号1幢1层

4、成立时间:2020年07月30日

5、注册资本:20,000万元整

6、法定代表人:沈健彧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中鸿新材料增资,将进一步改善中鸿新材料的财务结构,促进其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预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公司将加强对中鸿新材料的经营活动的管理,做好风险的管理和控制。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4-081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7月1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6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庄耀中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中鸿新材料增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战略发展目标和需要,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桐乡市中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鸿新材料”)新增8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新增注册资本后中鸿新材料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00万元人民币,并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4-080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