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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承诺未来五年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07-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承诺未来五年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金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绍兴市安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绍兴市安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绍兴安嵊”)发来的《关于未来五年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金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8,449,284股,占公司总股本14.33%,绍兴安嵊持有公司股112,477,078股,占公司总股本5.23%。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于对行业及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同时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实现公司的长期战略目标,本人及一致行动人绍兴安嵊作出承诺:未来五年(从2024年7月3日到2029年7月2日)不以任何形式减持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同时承诺将本人(包括一致行动人绍兴安嵊中归属本人部分)于2024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期间收到的公司税后分红所得用于持续每年增持公司股份。

本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公司董事会将督促金锋先生及绍兴安嵊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任职期间内未来五年不减持公司股份的

公告

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沈军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赵凡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骞军法先生、副总经理林彬先生、副总经理唐悦先生、财务总监黄振锋先生、董事会秘书刘洪林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沈军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赵凡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骞军法先生、副总经理林彬先生、副总经理唐悦先生、财务总监黄振锋先生、董事会秘书刘洪林先生发来的《关于任职期间内未来五年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本人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行业及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同时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实现公司的长期战略目标,本人作出承诺: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内未来五年(从2024年7月3日到2029年7月2日)不以任何形式减持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同时承诺将本人于2024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期间收到的公司税后分红所得用于持续每年增持公司股份。

本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人员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