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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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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07-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3版)

2、公司月度贷款规模、利息支出情况及存放使用情况

公司月度银行的短期与长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的主要贷款银行为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浙商银行与民生银行。短期借款的利率范围为2.7%-3.95%,长期借款的利率范围为:3.2%-3.5%,由上表计算可得公司银行贷款综合平均利率约为3.54%,贷款利率处于合理水平,利息支出与贷款规模相匹配。

3、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利率确定标准及公允性

(1)截止期末,公司关联方借款余额共计8,420万,利率情况如下:

注:序号3借款已于2024年4月7日归还,且未支付任何利息费用。2024年5月23日,经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该笔借款利率变更为0%,后续公司无需支付任何利息费用。

(2)利率确定标准及公允性:

关联方四川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向其借款利率参照了其实际资金利率水平,以不高于其流动资金实际融资利率确定,关联方并没有向公司约定收取高于其自身融资利率水平的额外利息,借款利率具有公允性。2024年,考虑到公司光伏业务处于发展初期,为了减轻其经营压力,经双方协商一致,序号3借款利率变更为0%。

(三)货币资金受限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其他潜在限制性安排、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以及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截止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受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其中用于开具保函与银行承兑的保证金4,505.17万元,存放于公司在浙商银行、民生银行与江苏银行各自开立的保证金账户。

三方协议监管受限的货币资金2,024.93万元,主要系公司绵阳市安州区人民医院项目预收款项,为保证此笔资金专款专用,将该笔资金存入公司在浙商银行与绵阳商业银行各自开立的监管账户,资金的支取需由客户、银行及公司三方批准方可使用。

综上,公司的货币资金除了上述的受限情况,不存在其他受限情况,不存在其他潜在限制性安排、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以及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1)公司持有较大规模货币资金且购买理财的同时高额借款并承担较高利息费用,主要系确保公司业务稳健运行及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具有合理性;(2)经测算,利息收支与存贷款规模相匹配;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利率确定参照关联方其实际资金利率水平,以不高于其流动资金实际融资利率确定,利率标准合理;(3)经函证确认,公司不存在其他潜在限制性安排、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以及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6、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显示,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建设项目及互联网云医疗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等,公司于2023年4月公告将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4月延长至2025年4月,将互联网云医疗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变更为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用于建设年产9GW高效单晶电池智能工厂,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3月。截至2023年期末,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进度分别为 33.62%、0%。

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前期规划及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说明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建设项目进展较为缓慢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其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前期确定相关募投项目是否审慎,风险提示是否充分;(2)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已形成的资产情况、现有产能及实际生产情况,项目投入资金来源及期末尚未投入募集资金的原因,是否于 2024 年 3 月按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效益情况是否符合预期;(3)暂未投入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结合市场情况和募投项目建设计划,说明后续对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并就募投项目建设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充分提示风险。请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结合前期规划及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说明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建设项目进展较为缓慢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其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前期确定相关募投项目是否审慎,风险提示是否充分。

1、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建设项目前期规划

“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规划,是公司基于成熟的产品线,运用人工智能、5G、物联网等技术将院内各个分散的临床医疗管理信息系统产品提升至全院集成和区域化协同救治中。该项目包含:智慧急诊及专科中心系统、智慧手术室系统、智慧重症系统、区域急救及五大专科协同救治平台、区域手术协同救治平台、区域重症协同平台六个子系统,每个子系统包含了不同的子平台。

2、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项目进展较为缓慢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1)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产生

(2)项目进展较为缓慢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在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因受公共卫生事件反复及芯片缺货的影响,公司的研发团队无法如期进入客户现场开展相应的开发工作,软硬件设备的采购及场地改造有所滞后, 2023年,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谨慎研究并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募投项目的建设期限由原计划的2023年4月延长至2025年4月30日。2023年该项目主要的建设内容为六个子系统及其包括的各子平台的研发工作。因各子平台的研发相对独立,基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审慎考虑,公司利用现有医院相关项目中的设备开展研发所需的开发及调试工作,使得投资金额较大的软硬件设备购置的支出较少,主要的建设支出集中在开发费用、相关人员工资及铺底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项目内容存在阶段性支出不平均的情况,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及项目进展较为缓慢具有合理性。

3、目前项目研发进展及后续计划

截至2023年末,该项目中六个子系统中包括的子平台各自的研发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每个子系统中的子平台各自的功能已基本实现。

后续的研发建设工作主要集中在六个子系统中的各子平台之间及六个子系统之间进行整合、联调,最终形成多子平台或集六个子系统在内的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区域综合性平台,还将涉及跨医院院区及多家医院的信息共享和数据融合利用。同时随着公司研发建设工作推进,现有医院中可利用设备数量减少,后续项目研发过程中对新建研发场地及新设备投入的需要将有所提升,公司后续将使用集资金,进行场地、设备及软件部分的投资。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该项目本年度新增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2,520.58万元。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审慎、妥善、有序地使用募集资金。

综上,项目投资进度较缓是主要受公共卫生事件反复及芯片缺货、公司研发建设的具体工作进度安排以及医院现有可利用的资源等情况影响,根据现目前公司的研发现状、进度,结合后续的研发建设计划及资金使用规划的具体内容,具有合理性。

4、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相关募投项目可行性具体情况如下:

(1)行业政策、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所建设的项目处所的医疗信息化行业是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的行业,关乎社会民生,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谐稳定息息相关。202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要求医疗机构积极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持续优化服务流程。其他相关部委陆续发布其他多项政策,推动医疗信息化建设。

根据IDC《中国医疗软件解决方案市场预测2024-2028》(含医院应用软件系统解决方案和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及应用软件系统解决方案),2023年区域卫生信息系统解决方案的总体市场规模为48.2亿元,比上一年增长7.8%。预计2024年这一市场规模将达到54.5亿元,未来五年中都将保持比较高速增长,预计到2028年市场规模将达到91.6亿元,2023至2028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13.7%。

(2)公司的技术储备,项目进度和后期规划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作为专业的医疗信息系统和服务供应商,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将信息技术与医疗知识相结合,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加大研发建设投入,截至 2023 年 12 月末,公司终端用户已覆盖全国 32 个省份,近 2,400 家医疗机构,其中三级甲等医院超过 800 家公司,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形成了丰富的技术储备。 公司目前的项目建设工作已经完成六个子系统中包括的各子平台各自的研发的工作,后续将在各子平台间、各子系统间进行整合、联调,最终集成为多子平台或集六个子系统在内的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区域综合性平台,项目整体处于正常推进状态,预计在2025 年4月30日项目建设期满可研发完成。

综上所述,截至本回复公告披露日,公司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5、前期确定相关募投项目是否审慎

该项目于2020年立项,主要根据公司现有的成熟产品线,运用利用新一代通信技术将院内各个分散的临床医疗管理信息系统产品提升至全院集成和区域化协同救治中;同时,该项目可以满足医疗机构对实现资源的共享和优化以及区域医疗卫生服务的管理迫切需要,随着分级诊疗作为医改任务重点推进,区域医疗协同信息化平台将成为重点发展方向之一。

2023年,经过公司对该项目的重新论证,该项目在国家宏观政策支持、公司的技术储备及医疗信息化行业发展趋势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但在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因受公共卫生事件反复及芯片缺货的等客观因素影响,研发工作受到了一定影响,经过谨慎研究,公司决定将该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期限延长至2025年4月30日。上述延期情况已于2023年5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项目延期后进度相对缓慢,主要受公司研发建设的具体工作进度安排以及医院现有可利用的资源等情况影响。

截止目前,项目整体处于正常推进状态,预计在2025年4月30日项目建设期满可研发完成。

项目的实施是顺应医疗信息化行业发展趋势,满足公司行业地位提升的需要,为公司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通过提高产品技术含量,满足医疗及相关服务机构对高效互通的医疗信息需求;同时也可提升区域整体医疗水平,推动国家分级诊疗高质量落地。该项目的立项基于公司现有业务经验及技术,顺应医疗信息化行业发展趋势;项目的延期是受公共卫生事件反复及芯片缺货等客观因素影响,项目论证及延期具有审慎性。

6、风险提示是否充分

在该项目立项时,公司于2020年5月6日披露的《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六、(七)“募投项目实施风险”中对该项目存在技术和产品开发风险及募投项目的实施风险进行了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3年之前受公共卫生事件反复及芯片缺货的影响,项目进度出现了滞后,公司亦根据实际情况对研发工作进行调整。公司在发现该项目建设项目进展出现未达预期的情况后,在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做出了说明,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披露的《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74)。

此外,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披露的《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中对该项目投资进度未达预期及原因进行了披露;于2022年10月21日披露的《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请做好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中对该项目投资进度未达预期及原因、可能存在项目延期的风险进行了披露。

公司根据该项目的实际建设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结合项目的实际状况,经谨慎研究,该项目的建设期限由原计划的2023年4月延长至2025年4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延期和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暨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此事项已于2023年5月19日经过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中“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中说明:“2023年度,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开发费用,研发中运用现有医院项目中的相关设备进行调试工作,投资金额较大的软硬件设备购置的支出尚未发生”。

综上所述,该项目的实施风险、项目延期的风险等前期已充分进行了风险提示。

(二)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已形成的资产情况、现有产能及实际生产情况,项目投入资金来源及期末尚未投入募集资金的原因,是否于2024年3月按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效益情况是否符合预期。

1、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已形成的资产情况、现有产能及实际生产情况

“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已形成的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8月“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工作基本全部完成,形成9GW/年的产能,并于9月开始正式生产销售。因产线设备仍需调试,实际产能将逐步释放。截至2024年5月30日,已实际生产1.13GW(包括试运行期间生产数量)。

2、项目投入资金来源及期末尚未投入募集资金的原因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投入资金来源均为公司的自有资金及债权融资资金。

该项目在2023年5月19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前,公司已用自有及债权融资资金支付项目购置设备及安装款项为75,490.13万元;自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12月31日,新增支付项目购置设备及安装款项为9,193.30万元,资金主要来源为控股股东的无息借款;根据已签订的购置设备及安装合同及双方约定,剩余款项70,316.57万元尚未到付款节点,因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3、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是否于2024年3月按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效益情况是否符合预期。

根据公司投资时编制的《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建设周期从2022年10月起至18个月;项目总投资186,171.50万元,拟通过租赁厂房及配套设施,并购置自动化生产、检测、仓储物流等主辅设备以及配套工装夹具及辅助设备等,实现年产9GW N 型高效TOPCon电池产能建设。

根据项目预测,投产后产能将逐步提升,具体情况如下:

注:T代表项目开始投资时点:2022年10月,T+1为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T+2为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以此类推。单价基于2022年12月编制可研报告时的市场行情预测。

截至2023年8月,设备购置及安装工作基本全部完成,形成9GW产能,2023年9月工厂开始正式生产销售,项目于2023年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根据效益预测,项目预计从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产生营业收入63,0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末,实际已产生营业收入30,005.72万元,实现销量766.05MW,第一个效益预测期间尚未期满,项目开始产生收入,收入达成率已达47.62%,销量达成率为85.12%,产品生产及销售情况符合预期进度,但因产业链市场价格下行的影响,且公司尚处于产能爬坡阶段,未形成规模效应,利润是否能达到预期,后续需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公司生产的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三)暂未投入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结合市场情况和募投项目建设计划,说明后续对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并就募投项目建设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充分提示风险。请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1、暂未投入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1)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建设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建设项目”已投入11,850.69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为24,641.4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本金为23,398.60万元,资金收益为1,242.88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4年至6月30日,该项目新增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520.58万元,募集资金共计投入14,371.28万元。

(2)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3,465.2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本金为23,212.49万元,资金收益为252.78万元),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另有闲置募集资金17,000万元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共计投入12,847.46万元。

2、结合市场情况和募投项目建设计划,说明后续对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

(1)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建设项目

如前所述,“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并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开展项目的后续研发计划,预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约15,000万元。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开展与相关供应商的采购谈判、购置工作,审慎、妥善地使用募集资金,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

(2)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支付后续的应付设备购置及安装款项,根据已签订购置设备及安装合同但尚未到付款节点的相关款项后续的付款进度,预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募资资金将基本使用完毕。

3、相关风险提示

(1)项目预计收益风险

后续如市场环境、政策发生不利变化、竞争加剧、公司产品市场开拓不及预期,将可能导致项目实际收益低于预期水平。

当前中国光伏行业存在一定阶段性和结构性过剩风险,产业链价格下行,且公司“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处于陆续投入市场的阶段,未形成规模效应,毛利率为负,尚处于亏损阶段。公司将积极应对投产期间的不确定因素,重视产品研发,加大市场开拓力度,采取精益管理,以降本增效为中心,力争预期效益达标。

(2)资金风险

“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总投资186,171.50万元,投资资金较大,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需支付的资金约5.85亿元,除募集资金可投入的金额外,尚有一定的资金缺口。公司将积极通过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等其他方式补足项目所需要的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项目”投资进度较缓是受外部因素及公司研发建设的具体内容、可利用的资源等情况形成的,根据目前公司的研发现状、进度,结合后续的研发建设计划及资金使用规划的具体内容,具有合理性;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募投项目的确定及延期具有审慎性,公司已对项目进展未达预期的风险进行了提示。

2、截至2024年3月31日,“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已形成资产(设备及安装、配套设施及办公场所的装修及相关配套设施等)167,746.00万元,形成产能9GW/年且已实际投入生产;项目投入资金除使用募集资金外还包括自有资金及债权融资资金,基于购置设备及安装的相关合同的付款节点,综合考虑了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情况,2023年未使用募集资金;项目已于2023年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正式生产销售,产品生产及销售情况符合预期进度,但项目利润存在不达预期的风险。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项目”、“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除进行现金管理及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外,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施的需要,审慎、妥善地使用募集资金,预计至2024年9月30日,“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项目”使用金额约15,000.00万元、“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将基本使用完毕。公司已就募投项目建设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进行了风险提示。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2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炘皓新能源”)、麦迪电力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迪电力”),均为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4年6月公司为炘皓新能源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740.0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1,206.83万元(含本次)。2024年6月公司为麦迪电力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000.0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0.00万元(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0%,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担保风险。

一、公司担保情况概述

(一)对外担保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2024年5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炘皓新能源提供担保额度十九亿元,为全资子公司麦迪电力提供担保额度六亿元。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上述具体审议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于2024年5月21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二)本次担保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2024年6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炘皓新能源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苏州分行”)办理票证敞口类融资740.00万元,向浙商银行苏州分行办理贷款1,000.00万元,公司对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麦迪电力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苏州分行”)办理票证敞口类融资1,000.00万元,公司对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前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本次新增的担保金额在经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额度范围内,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具体实施相关业务,就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不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月担保后对炘皓新能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1,206.83万元,对炘皓新能源可用担保额度为138,793.17万元;本月担保后对麦迪电力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0.00万元,对麦迪电力可用担保额度为59,00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5MABTWCNR8Y

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创业路9号

注册资本:23,5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江华

成立时间:2022年8月5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通信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通用设备修理;太阳能热利用产品 你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池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其他情况:炘皓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股东情况及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持有炘皓新能源100%的股权,炘皓新能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麦迪电力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麦迪电力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WLA7H36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14栋453室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马笑丹

成立时间:2018年05月25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通信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通用设备修理;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其他情况:麦迪电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股东情况及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持有麦迪电力100%的股权,麦迪电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及炘皓新能源与浙商银行苏州分行签订的《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

甲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乙方(主办单位):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成员单位):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甲方给予乙方主办单位及成员单位资产池根据乙方信用额度确定的加载融资额度的,乙方主办单位就其他成员单位使用该加载融资额度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务人或第三方提供了物的担保的,乙方主办单位愿就所担保的全部债务先于物的担保履行保证责任。

质权的实现:本合同项下任一债务履行期限届满甲方未受清偿的,甲方有权将乙方质押资产到期托收款项、兑现资金及资产池保证金优先用于清偿资产池融资项下债务。甲方也可以直接将出质资产变现,或者与出质人协议以出质的资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出质资产的价款优先用于清偿资产池融资项下债务。上述“期限届满”包括质权人依照融资合同的约定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宣布融资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担保范围:包括乙方、乙方成员单位及指定境外集团成员单位根据《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的约定在甲方处办理的各类融资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质物处置费、过户费等甲方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资产池融资额度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保证期间: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及麦迪电力与南京银行苏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甲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保证人(乙方):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麦迪电力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如主合同项下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或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证人应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甲方均有权直接要求乙方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担保范围:乙方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被担保主债权及其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千万元。

保证期间: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炘皓新能源、麦迪电力日常经营需要所提供的必要担保,有利于炘皓新能源、麦迪电力项目快速落地投产、把握产业机遇,符合公司总体战略目标,对公司业务发展有积极作用。

炘皓新能源、麦迪电力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财务、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有效控制。炘皓新能源、麦迪电力没有逾期债务,没有重大偿债风险。截至2024年3月31日,炘皓新能源资产负债率高于70%。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事项有利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公平的,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且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52,206.83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7.62%;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52,206.83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7.62%。无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250,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28.04%;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250,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28.04%。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3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16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2024年8月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披露的《麦迪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6月,公司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19,2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比例为0.6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86元/股,最低价为8.2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06.7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