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4-035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符合公司《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股价稳定预案》”),规定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7人(以下简称“增持主体”)拟自2024年6月6日起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等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它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沈锦良先生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沈鸣先生计划累计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税后薪酬总额的30%,即合计不低于人民币76.31万元,其余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累计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税后薪酬总额的20%,即合计不低于人民币71.5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截至2024年7月2日,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就本次增持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共计89,0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558%,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53.82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已超本次增次计划下限金额,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沈锦良先生、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及总经理沈鸣先生、董事及副总经理李伟锋先生、董事及副总经理林刚先生、副总经理张先林先生、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黄振东先生、财务总监任国平先生。
(二)至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上述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实施前,以下增持主体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269,5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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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本公告披露前12个月,除本次增持计划外,本次增持主体未披露过其他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2024年7月2日,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就本次增持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共计89,0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558%,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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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数据尾差为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四、其它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增持主体在实施本次增持计划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证券交易所关于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未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