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通过大宗交易
减持股份比例超1%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通过大宗交易
减持股份比例超1%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控股股东实施减持计划导致,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54.99%减少至53.59%。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61.46%减少至60.06%。
2024年7月2日,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达集团”)通知,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7月2日期间,福达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福达集团尚未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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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股东减持承诺,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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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除控股股东福达集团外,其他一致行动人未减持公司股份。
2、以上所有持股比例合计数与部分明细数相加之和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进展情况
(1)2024年5月1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福达集团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6,462,000股,不超过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2,924,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7月2日期间,福达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福达集团尚未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为控股股东履行上述股份减持计划,不涉及资金来源。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在实施减持计划期间内,福达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会有实质影响。
4、上述权益变动事项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5、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应的承诺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
股份提前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达集团”)的一致行动人黎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08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4%;本次股份提前解除质押后,其累计质押股份0股。
福达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吕桂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43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本次股份提前解除质押后,其累计质押股份0股。
● 截至本公告日,福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88,302,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06%;本次股份提前解除质押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177,662,000股,占其合计持股总数的45.75%,占公司总股本的27.49%。
注: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646,208,651股,福达集团持股346,334,040股,占比数均以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数、控股股东持股数为基数。
公司近日接到福达集团之一致行动人黎锋先生、吕桂莲女士关于办理了股份提前解除质押手续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提前解除质押情况
1、福达集团之一致行动人黎锋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6,084,000股股份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质押期限至2024年4月30日止。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2、福达集团之一致行动人吕桂莲女士将其持有公司的4,000,000股股份质押给浙商银行,质押期限至2024年4月30日止。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3、2024年4月30日,福达集团之一致行动人黎锋先生、吕桂莲女士分别办理上述股份质押延期购回手续的通知,质押期限均延期至2024年6月6日止。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4、2024年6月7日,福达集团之一致行动人黎锋先生、吕桂莲女士分别办理上述股份解除质押后再延期购回手续,质押期限至2024年11月30日止。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近日,福达集团之一致行动人黎锋先生、吕桂莲女士分别办理上述6,084,000股、4,000,000股股份提前解除质押手续,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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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解除质押后,黎锋先生、吕桂莲女士无股份质押情况。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目前暂不用于后续质押,如未来拟进行股权质押,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解除质押后,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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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持股比例合计数与部分明细数相加之和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